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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20600MB1H25117F/2023-02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武威市大数据中心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7-13
成文日期: 2023-07-13 有效性:
武威市大数据中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3-07-13 17:05 浏览次数:

武威市大数据中心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主要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施救,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作用。

各科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监测、防控突发事件。要按照本预案要求,成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事件专责小组,分门别类,配齐配全人员,落实责任,遇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行动迅速、有条不紊、处置果断、措施得当、效果良好,切实把事故及灾害程度降到最低水平。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威市大数据中心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发生火灾、信访事件、网络安全等事故时的应对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成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长:胡斌彦  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开欢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杨晓炜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员:管    办公室副主任

        赵永博  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张增鹏  数据开发应用科副科长

        梁博雅  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数字安全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李开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审议通过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工作计划;

4)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整改措施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重大安全事故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汇报;

7)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应急小组及职责

1.预警组

 长:管  

 员:辛得田、郭益菲  梁博雅

 责:负责组织中心干部开展常态化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负责中心日常安全隐患处置;事故发生时负责查明事故、突发事件性质、类别、影响范围,查明存在的其它危害,消除隐患。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立即汇报总指挥并拨打救援电话(119、110、120等);组织并安排中心人员及时抢救并疏散。

2.疏散引导组

 长:赵永博

 员:王杰基  纪昌杰    

 责: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指挥中心人员紧急疏散,迅速实施警戒,防止人员逃生混乱,防止财产流失,降低损失,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在人员疏散完毕后,疏散组成员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确认无人后,要迅速撤离办公区,并到指定集合清点人数,组长必须清点并核实人员全部撤离才可离开。

3.后勤保障组

 长:张增鹏

 员:吴继炳        

 责: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等。

四、应急救援处置流程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报警部门、办公室、中心领导报告,同时积极组织自救。如遇需与相关部门合作的,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二)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地点,组织干部职工有序疏散人员,对危险区域布置警戒。

(三)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提出防范措施,补齐短板,预防事件的反弹。

五、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信息报告

严格按照处置程序和标准逐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现突发事件的科室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办公室。属于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Ⅳ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预警组。预警组接到初次报告后,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其他达不到报送等级,但研判后确需上报的突发事件,也可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续报有关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二)应急决策

根据事故、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可控情况等,提出具体意见,通知事故、突发事件发生主体,综合事发地建议,做出决定。责成相关科室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指导援救工作;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救援物资;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发地,进行现场指挥。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上级应急处置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三)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必须先行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科室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任何有关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即为事故前兆,应以最快速度拨打119救援电话,并立即通报中心办公室。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并迅速报告中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确定等级上报属地应急指挥机构。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主要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品及燃烧范围;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二)盗抢案件

遇到或发现有盗抢案件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通知安保人员并拨打报警电话。相关科室负责人配合公安部门调看监控录像信息,做好笔录。

(三)设备事故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停止设备工作。由设备管理责任科室或单位联系设备厂家,派遣技术人员鉴定事故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四)网络被入侵的应急预案

中心网络,机房或数字政府、“城市大脑”等项目平台受到入侵攻击破坏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和市委网信办,并通知责任科室进行人工应急操作。

联合市委网信办、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入侵方进行技术追踪定位,利用技术手段组织对抗和漏洞修复。责任科室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网络系统被破坏的程序进行检查,抢修被入侵攻击破坏所造成的软、硬件损失,及时恢复数据使用功能。

(五)群体性信访、聚集事件

出现群体性信访、聚集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维持秩序,按照职责分工,相关业务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接访、控制局势,按领导小组指示妥善处置信访受理处理工作,避免事态升级。

、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按照预案要求,部署各项行动,组织人员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专责组联动,同作战,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把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二)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三)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四)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五)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各项专业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突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好安全生产和各类突发事件预测预报工作。

二)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本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二)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三)拒不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四)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资的。

(五)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二、附则

(一)本预案由中心办公会议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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