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0600MB17515003/2024-039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11-10
成文日期: 2024-11-10 有效性:
武威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事项清单公布
发布日期: 2024-11-10 09:21 浏览次数:


武威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事项清单公布

根据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武办发〔2020〕31号)精神,结合《武威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武威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现予公布。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

2.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3.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4.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对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耕地土壤污染进行责任认定。指导落实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5.负责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6.负责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7.负责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8.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9.负责组织对涉及农业、渔业等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修复监督等工作。

10.参与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等造成的水体污染事件,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修复。

11.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12.负责畜禽疫病防控以及会同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室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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