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24-02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6-15
成文日期: 2024-06-15 有效性: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1 11:32 浏览次数:

武政发〔202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

《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5日


(此文有删减)


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总体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格局

第三节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地功能

第五章  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第一节  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建设农产品生产空间

第三节  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第六章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三节  加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区保护

第四节  推进防风固沙生态治理区建设

第五节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第六节  促进河湖湿地生态走廊建设

第七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第七章  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第二节  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建设城乡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八章  建设活力宜居中心城区

第一节  中心城区发展目标与规模

第二节  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

第三节  营造多元化人居空间

第四节  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

第五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第六节  加强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

第九章  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第二节  建构魅力国土空间体系

第三节  城乡特色风貌及空间引导

第十章  建设安全高效的支撑体系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提升能源水利设施保障能力

第三节  建立安全韧性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节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第十一章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第二节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第十二章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第十三章  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刚性约束

第二节  县级规划指引

第三节  专项规划指引

第四节  近期行动计划

第五节  规划体检与评估

第六节  规划政策机制


前  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级规划》)的细化落实,是未来武威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纲领,是武威市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科学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统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提高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荒漠化治理样板区、西部现代寒旱农业示范区、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旅游目的地,为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做好规划顶层设计。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优化武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国土空间价值,编制本规划。

第2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五个坚持”重大原则,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准确把握“三新一高”要求,积极融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四强”行动,做实做细“五量”文章。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尊重国土空间演变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及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保护质量、城市发展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动“六个新武威”建设,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文化旅游名市,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努力构筑河西走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桥头堡,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武威新篇章。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7.《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第4条  规划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全域统筹。紧紧围绕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国家、甘肃省战略要求,坚持高起点定位,坚持强工业,谋划武威市发展总体目标和国土空间总体战略,统筹全域全要素配置,构建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武威国土空间格局。

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谋划。立足武威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四水四定”,强化底线约束,确保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全域、全要素系统谋划“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探索生态与经济融合的发展模式,破解旱区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难题。以保护为前提,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促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和绿色发展方式的形成。

坚持民生保障、融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系统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城乡融合,推动城乡经济产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秉承山水人文格局,继承优秀历史文化,弘扬新时代武威精神,将自然景观资源和文化遗产资源的活化利用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加以培育,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实现文旅融合发展。

第5条  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武威市行政辖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一城一港四组团”,其中“一城”为凉州城区,“一港”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四组团”分别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及黄羊综合组团,总面积99.01平方千米。

第6条  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纲领性文件,是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第7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8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武威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规划背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武威,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提供空间保障。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9条  自然地理格局

武威市位于甘肃省中部、河西走廊东端,是中国旅游标志—马踏飞燕的出土地。地处黄土、青藏、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的过渡地带,地形地貌丰富多样,地势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依次形成南部祁连山、中部平原和北部荒漠三个地貌单元。武威物产富饶,风能、光热资源丰富,农业资源得天独厚,风光电新能源产业优势突出。矿产资源赋存丰富,种类较多,对武威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良好的保障作用。

第10条  现状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武威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文化旅游名市,按照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的总体发展思路,生态文明建设加速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第11条  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全市生态重要性与生态脆弱性兼具,民勤绿洲边缘、凉州区东部及古浪县北部土地荒漠化、沙漠化问题依然存在。石羊河流域武威属区人均水资源量约700立方米,仅为全省的1/2,全国的1/3,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

资源利用水平不高。全市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1842万亩,但现行水资源利用情况下,耕地亩均水资源仅为全省的1/3,全国的1/9。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129.96平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269.75立方米,高于全国和甘肃省平均水平。矿产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难度较大,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开发局面尚未形成。

主体功能细化不够。武威市地域差异明显,国土空间功能多元复合,以县为单元的主体功能区划定,空间尺度较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资源要素配置难以精准落地。中心城区与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之间的城镇体系和职能分工不明显,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撑作用不强。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规模整体偏小、城镇辐射带动能力较低,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能力较弱,集聚效应不高。各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GDP、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差异明显,县区间城乡风貌特色不鲜明,风貌改造覆盖面不高。城区道路路网密度低,新型农村社区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不高。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12条  发展机遇

紧抓“一带一路”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新机遇。以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为依托,强化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甘肃(天水)国际陆港的联系沟通,共同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物流枢纽、科技合作、信息共享、生态保护平台,加快发展武威外向型经济。

融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借助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战略的实施,加快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基础设施通达度、通畅性、均等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契机。借助国家在黄河上游的祁连山等区域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的机遇,武威市在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水源涵养、防沙治沙、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

紧跟打造新时代河西走廊经济带的步伐。河西走廊经济带作为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武威市立足主体功能定位,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圈,发展金武城市组团,加强区域协同,推动自身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抢抓“双碳”目标下的清洁能源发展机遇。利用武威资源优势,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扩大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规模,优化风光电开发布局,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13条  面临挑战

资源约束增加了空间安全的不确定性。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冰川消融加剧,石羊河中下游未来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风险,同时受极端天气等灾害等因素影响,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区域协调发展需要重新优化空间秩序。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武威亟需通过空间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谋划未来人口与经济布局,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主体功能区定位,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秩序。

高质量发展对空间效能提出更高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对国土空间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民生活变化对空间品质提出更高要求。“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高品质生活环境,对武威在教育、就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应急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多规合一对空间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国家明确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空间治理主体及目标的多元化,对空间治理的方式、机制和手段提出了更高要求。系统化、精细化、高效化、法治化及信息化成为空间治理的总体目标。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14条  总体定位

武威市是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名市、河西走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桥头堡。

第15条  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位

武威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基地和甘肃乳都、优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向西开放物流节点城市、西部通道经济重要枢纽。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16条  目标任务

2025年:扩大开放迈出新步伐,金武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区域协作达成共识,产业集群规模效应显现,文化旅游名市建设实现跨越转变,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低碳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实现。

2035年:区域带动显著增强,产业集群形成省内影响力,建成武威市特色现代化绿色经济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2050年愿景目标:成为国家生态治理的典范,甘肃省向西开放的区域中心城市,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幸福美好新武威全面建成。石羊河流域基本实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双循环格局下,绿色工业体系和现代化农业体系基本建立,武威市向西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外向型经济获得突破,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国际性文化交流频繁,丝路文化地位得到提升,文化价值全方位实现。

武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表

编号

指标项

2020

2025

2035

指标

属性

一、空间底线

1

耕地保有量(平方千米)

4256.45

≥4197.43

≥4197.43

约束性

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千米)

3508.72

≥3508.72

≥3508.72

约束性

3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9684.04

≥9684.04

≥9684.04

约束性

4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15.14*

15.67

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约束性

5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倍)


1.2017

1.2017

约束性

6

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25.92

25.92

25.92

预期性

7

森林覆盖率(%

19.01*

≥19.5*

≥20.5*

预期性

8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42.92*

≥43*

≥45*

预期性

9

湿地保护率(%

40*

≥45*

≥50*

预期性

10

水域空间保有量(平方千米)

275.52

276

280

预期性

11

生态用水量(亿立方米)

1.071

2.1

2.2

预期性

12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1062

1062

1062

预期性

13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

16

25

45

建议性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14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193.14

≤195

≤193

约束性

15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1.22

6

10

预期性

16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5.82*

8*

8*

约束性

17

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

269.75*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预期性

18

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地耗(平方米)

135.91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预期性

三、空间品质




19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49*

65*

85*

约束性

20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面积

26

30

40

预期性

21

医疗卫生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63.64

70

85

预期性

22

养老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74.3

80

90

预期性

23

教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87.65

91

98

预期性

24

文化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84.37

87

92

预期性

25

体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67.92

73

83

预期性

26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39*

41*

45*

预期性

27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40*

42*

45*

预期性

2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9.84*

10*

11.42*

预期性

29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0.16

0.37

0.5

预期性

3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0.59*

13*

14.8*

预期性

31

降雨就地消纳率(%

30

60

80

预期性

32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0*

35*

45*

预期性

33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注:*表示该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第17条  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开发格局

以河西走廊整体发展为依托,向西引领大通道、大旅游、大能源的开发建设。发挥河西走廊桥头堡优势,向东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圈发展,向西联动河西其他四市,加强与金昌市、张掖市联系沟通,共同打造新时代的河西走廊,加快整体对外开放步伐。

融入区域交通物流运输体系。构建“畅通东西、接连南北”的大交通、大物流格局,支撑融入“一带一路”,实现向西开放。加快推进兰张三四线高铁和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建设,融入兰州1小时经济圈辐射范围,拓展河西走廊东端南北通道,形成东连兰州-西安,西出新疆-中亚,北接内蒙-宁夏,南通青海-西藏的区域交通运输格局。

建立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利用好武威“承东启西”的区域特征,调整产业结构,发挥距离“兰白地区”较近、文化包容、资源聚集基础好等潜在优势,借助“强省会”机遇,快速融入“兰州都市圈”和“兰西城市群”,与兰州实现功能互补,互为市场,将兰州作为武威农业和文旅产业发展的巨大消费市场,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增强城市吸引力,逐步建成区域中心城市。

构建区域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的生态治理体系。以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黄河流域、石羊河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加强水环境安全保障,借助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功经验,复制“武威样本”,推进区域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

第18条  建立“3+1”的空间发展格局

严格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富有武威特色的魅力空间,形成“3+1”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生态空间:以稳固生态系统和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优化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强化对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的空间管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业空间:以维护武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为目标,构建农业空间格局。以水资源为核心优化农业空间布局,保障粮食安全底线,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城镇空间:以人为本优化武威市城镇布局,统筹金武城镇圈职能结构,形成河西走廊东端层级合理、功能明确、特色鲜明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魅力空间:基于武威市在河西走廊特有的文化底蕴、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构建绚丽多彩的魅力空间格局,推动文旅产业升级。

第19条  空间策略

安全保障——推动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全面实施用水安全战略,平衡农业、生态、生活和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以质提量,保障粮食安全。积极开展石羊河流域外调水,保障生态用水补给,确保生态安全。按照节水型社会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城镇用水结构和排水体系进行优化。以水为核优化工业结构,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加大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生态修复和治理,保障水源安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安全保障程度,推动武威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区域协调——实现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

以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目标,加快区域生态保护、产业协作、重大基础设施等共治共建共享,打通“甘青宁蒙新”战略通道,构建“座中四联”交通网,向西引领河西走廊经济带,向东加速融入兰西城市群、积极开拓对接宁夏沿黄城市群;发挥武威市作为金武城镇圈中心城市的领衔作用,促进“金武一体化”健康发展,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新兴增长极,打造向西开放的国际物流节点。

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把握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的演变规律,构筑以“水资源”为底线约束的三大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格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空间结构,实现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优美的国土空间新秩序。

资源整合——提升国土空间效能

以系统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确定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方式,统筹水源涵养服务功能区、防风固沙服务功能区、水土保持服务功能区中各类资源数量、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系统整体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沙区光热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发展沙产业。拓展沙区自然景观,开辟沙区旅游、休闲康养等文旅产业,实现沙漠生态功能的转化增值;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全面实现国土空间效能提升。

空间提质——做优三大空间,建设美丽家园

加速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结合城乡生活圈,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以打造“五城”(德城、文城、绿城、清城、智城)为目标,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实现中心城区高品质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着力发展绿色现代农业,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态生活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丰富农业空间功能,营造诗意田园生活。

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通过生态修复和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牢筑生态武威。

协同治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构建全流程、全链条、全要素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从治理关系、治理制度、治理技术三大要素入手,完善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规划传导体系;完善以“四统一”(统一土地分类标准、统一调查、统一评价、统一登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和以“两权分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体系;加快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推动与三大空间职能相对应的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总体格局


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的原则,全面落实深化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三类空间、引导空间要素集聚,划定规划分区、明确管制规则。通过实行空间分级管控,不断完善空间功能传导与用途管制,推进生态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促进国土空间更加高效、协调、可持续,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活动应坚持的底线。

第20条  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到2035年,武威市耕地保护目标为41.97万公顷(629.61万亩),占市域面积的比例达到12.97%,其中凉州区14.56万公顷(218.47万亩),民勤县11.89万公顷(178.30万亩),古浪县9.52万公顷(142.74万亩),天祝县6.01万公顷(90.10万亩)。

到2035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09万公顷(526.31万亩),其中凉州区12.56万公顷(188.35万亩),主要分布于黄羊镇、双城镇及黄羊河农场;民勤县8.74万公顷(131.05万亩),主要分布在苏武镇、东坝镇等乡镇;古浪县8.45万公顷(126.70万亩),主要分布在西靖镇、黄羊川镇等乡镇;天祝县5.35万公顷(80.20万亩),主要分布在松山镇、华藏寺镇等乡镇。



专栏1  本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规则

耕地

划入耕地保护任务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1年恢复的耕地经认定可纳入耕地保护任务。

下列现状耕地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但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截止到2021年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2009年底以来的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耕地;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但尚未成林的耕地;截止到2021年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河湖范围内经认定需退出的耕地。

在不妨碍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对河湖范围内不同情形耕地,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二调为耕地、三调仍然为耕地的,原则上应纳入耕地保护任务。对于以下情形,经认定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任务:位于主河槽内的耕地;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耕地;水库征地线以下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以下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经农业农村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在划足划优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属于以下情形的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在说明理由并提供举证材料后,可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以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中划定为严格管控类的耕地,且无法恢复治理的;已明确具体选址、近期拟建设的省级及以上规划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用地已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拟占用的;经依法批准的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经一致性处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城镇开发边界内零星分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确定战略性矿种开采确实难以避让,且已依法设采矿权露天采矿的。


专栏2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规则

耕地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即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采取措施,原则上应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期限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21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684.04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比例达到29.93%,其中凉州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08.55平方千米,民勤县5218.26平方千米,古浪县202.49平方千米,天祝县4054.74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的祁连山区域和以防风固沙为主的石羊河下游。


专栏3  本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处理规则

永久基本农田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永久基本农田不再按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作为一般耕地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今后可按照生态退耕政策逐步有序转为生态用地。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集中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作为一般耕地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连山国家公园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调出。

战略性矿产资源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可以保留;依法设立的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到期后退出;其他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已依法设立的油气矿业权和地热、矿泉水采矿权,以及紧缺程度高、不可替代性强的战略性矿产的探矿权,可以保留;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经批准可将拟开采范围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

各类自然公园,在法律法规未禁止勘查开采区域设立的合法矿业权,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相应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

新划入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已依法设立的矿业权,原则上可不划入。

人工商品林

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格局稳定性,将位于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距离国界线10千米范围内、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等重点生态区位,以及零星分布位于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的人工商品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其他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可以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重大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确保不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衔接国家发展规划、国家级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符合省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已明确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项目占用的空间范围,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村

城市建成区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镇村逐步有序退出。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建制镇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村庄的规划布局由地方因地制宜确定,规模较大、人口集聚的村庄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较小、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可以保留。


专栏4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

严格规范人为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红线)。

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其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

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

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

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过已经规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采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

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

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上述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报批时附具省级人民政府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无明确规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监管办法。

严格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

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用地报批时,附具省级人民政府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管理,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稳妥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有序退出的矿业权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时序安排、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对人工商品林实行统一管护,并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按规定逐步转为公益林。

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等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

第22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08.36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比例达到0.64%;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017;其中凉州区121.0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021,民勤县41.9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000,古浪县28.2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040,天祝县17.1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000。


专栏5  本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


强化反向约束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得侵占和破坏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自然空间格局,避让重要山体山脉、沙漠、戈壁、河流湖泊、湿地、天然林、草场等。

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已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人为活动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避让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地震断裂带、洪涝风险易发区、采煤塌陷区、重要矿产资源压覆区及油井密集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充分论证并说明理由,明确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避让大遗址保护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

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人口、产业和用地合理布局。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因素,测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潜力。


设置正向约束

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先划好划足、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的前提下,全市按照不超过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2017倍控制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保留一定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发挥城市周边重要生态功能空间和连片优质耕地对城市摊大饼式扩张的阻隔作用,促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布局。

充分利用河流、山川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机场、高压走廊等自然地理和地物边界,形态尽可能完整,便于识别、便于管理。

现状建成区、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区、城中村和城边村、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家和省级市级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等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规划限定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可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弹性发展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


专栏6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规则

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集中建设区用于布局城市、建制镇和新区、开发区等各类城镇集中建设。

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完善和细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引导各类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提高优势区域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其他地区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功能。

第23条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分区

1.落实“3+2”主体功能布局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级规划中对武威市各县区主体功能的定位。《省级规划》中确定凉州区为省级城市化地区,民勤县、古浪县和天祝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确定叠加功能类型民勤县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凉州区和古浪县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2.细化主体功能分区

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各县区主体功能分区,按照生态优先、格局落实、整体稳定、局部细化、功能优先的原则,以乡镇为主要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定位。

基本功能类型。综合判定农业、生态、城镇优势度,将全市乡镇按照优势度高低进行基本功能类型确定,划分为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产品主产区乡镇66个。以保障生态安全为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乡镇25个。以城市化发展为主的城市化地区乡镇13个。

叠加功能类型。全市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6个,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3个。


专栏7  各乡镇单元主体功能定位

主体功能类型

所涉乡镇单元

农产品主产区

66

四坝镇、洪祥镇、五和镇、韩佐镇、松树镇、大柳镇、金塔镇、下双镇、九墩镇、怀安镇、金山镇、吴家井镇、新华镇、康宁镇、河东镇、九墩滩生态建设指挥部、黄羊镇、黄羊河农场;大坝镇、夹河镇;定宁镇、裴家营镇、海子滩镇、永丰滩镇、黄花滩镇、西靖镇、民权镇、直滩镇;松山镇、种羊场。

古城镇、张义镇、西营镇、谢河镇、长城镇、邓马营湖生态建设指挥部、凉州区国有土地(东部沿沙区);黄羊川镇、黑松驿镇、古丰镇、十八里堡乡;东坝镇、泉山镇、西渠镇、昌宁镇、重兴镇、薛百镇、大滩镇、双茨科镇、红沙梁镇、蔡旗镇、收成镇。

清源镇、双城镇、羊下坝镇、金河镇、黄羊镇、永昌镇、丰乐镇、中坝镇、永丰镇、柏树镇、清水镇;泗水镇、土门镇、大靖镇。

重点生态功能区

25

东湖镇、红砂岗镇、南湖镇、民勤县国有公地;新堡乡、干城乡、横梁乡、古浪县公地;炭山岭镇、哈溪镇、赛什斯镇、石门镇、天堂镇、朵什镇、西大滩镇、抓喜秀龙镇、大红沟镇、祁连镇、东大滩乡、毛藏乡、旦马乡;凉州区国有土地(西部沿山区)、濒危中心、打柴沟镇、安远镇。

城市化地区

13

凉州城区、发放镇、金沙镇、凉州工业园区、金羊镇、高坝镇、和平镇、武南镇;三雷镇、苏武镇;古浪镇;华藏寺镇、天祝县城区。

能源资源富集区(6

红砂岗镇、民勤县国有公地;松山镇;凉州区国有土地;古浪县公地、直滩镇。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3

凉州城区;大靖镇、土门镇。

第24条  实施差异化管控

农产品主产区。采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加大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用地整治,促进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稳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培育黄花滩生态移民区蔬菜基地等农业产业集聚区,稳定主要农产品的供应。建设特色农业强镇,完善镇级服务设施,提升对乡村的服务能力;鼓励县城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强化农业服务业发展,完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旅游服务职能,推动乡镇特色发展。在农业-生态过渡区要打造“生态+农业”组合优势,生产生态依附型特色农产品,建设高原夏菜、食用菌、高原藜麦等特色农业基地,协调生态、农业空间关系,落实区域生态廊道,保障生态系统联通性。

重点生态功能区。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安排生态修复工程,通过自然修复、人工造林、草原补播、封山沙育林草、提质增效等方式提升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服务能力、降低荒漠化风险。积极引导区内现有和新增农业生产活动向生态化转变;现有城镇村建设用地原则上不扩大规模,实施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和腾退减量;引导城镇采取精明集约的发展模式,提升人口聚集区域的公共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向县城、重点镇集中。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发展与生态功能相符的风光电等清洁能源,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

城市化地区。主要以创新和效率为导向,推动产业更新升级,引领城市转型发展,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产能。推动城镇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划定城市生态廊道并严格管控,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开展存量挖潜,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镇品质和空间价值。强化城市对乡镇的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创新型产业园区,严格考核新进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相关指标。建设城镇果蔬生产基地,打造农业主题公园、城市菜园、农业教育等项目,强化城镇农业对城市空间的多维服务。

第25条  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国家对农业、生态安全及城镇发展的格局,依据主体功能区细化方案,构建形成“两屏一廊、三带四区、一核三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两屏一廊:稳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石羊河下游生态治理区为主体的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部石羊河生态廊道。

三带四区:建设“沿山、沿川、沿沙”特色产业带和凉州、民勤、古浪、天祝四个县域特色农业区。

一核三轴:打造以武威中心城区为核心,S316、兰新铁路—连霍高速公路、S55为轴线的城镇发展轴。

第三节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地功能

第26条  合理划定规划分区

以三类空间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充分考虑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国土利用等因素划定6类规划分区。

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农田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11.12%,主要分布于民勤县中部,凉州区中西部,古浪县中南部,天祝县北部部分区域。农田保护区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要求,从严管控“非农化”和“非粮化”,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

生态保护区。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占全市面积的29.93%。主要分布于北部民勤县环绿洲区域、天祝县南部以及凉州区、古浪县部分边缘区域。生态保护区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实施管控,加强监测评估,在自然保护地、水源地等发生调整时,应适时按程序对生态保护区进行相应调整。

生态控制区。将生态保护红线以外,需要强化生态保育和实施生态建设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划定为生态控制区,占全市国土面积4.42%,主要分布于民勤县周边沿沙区、凉州区东部、古浪县北部。生态控制区内应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差异化的采用保留保护、生态保育、生态修复等措施,保护、提升和恢复区域生态功能。生态控制区内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在不破坏生态系统和不降低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制规则,经法定程序,进行适度开发利用。

城镇发展区。将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划定为城镇发展区,占全市国土面积0.64%,主要分布于凉州区中西部、民勤县中部、古浪县中部、天祝县南部。城镇发展区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加强与水体保护线、城市绿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道路控制线的协同管控,通过划定“五线”及相应管理办法实现对城镇核心要素的控制。积极挖掘存量空间,严格处置低效用地,引导城市精明增长,避免城镇建设无序扩张。

乡村发展区。将农田保护区外,适合农林渔牧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划定为乡村发展区,占国土面积53.34%,主要位于凉州区西部、古浪县中部、天祝县东南部以及民勤县中部、北部沙区。乡村发展区着力引导乡村有序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倡导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

矿产能源发展区。将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划定为矿产能源发展区,占国土面积4.42%,矿产能源发展区点状分布于民勤县西北部、凉州区西北部、古浪县东北部与南部、天祝县南部。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建立重要优势矿产开采量调控机制,以规划年度计划为手段加强总量调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减少矿产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27条  完善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农用地结构调整。坚持保护优先、底线约束、提质调优的基本原则,加强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利用统筹管理,引导农用地结构向保障耕地等农业生产的方向调整。至2035年,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耕地保有量;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进行造林绿化,林地面积稳中有增;园地保持稳定;草地面积不高于规划基期年草地面积。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合理管控,以严格实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充分挖掘潜力为重点,按照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保障重大民生、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用地的原则,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至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不高于598.31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持续增加,其他建设用地保持稳定。

其他用地结构调整。加大河流、滩涂等陆地水域的保护力度,限制改变水域等用地性质。至2035年,确保陆地水域面积持续稳定。

第五章  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立足资源禀赋,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安全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加大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力度,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深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水平,积极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巩固“三带四区多园”农业空间格局,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落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28条  严格保护耕地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落实省级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级统筹为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至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97万公顷(629.61万亩)。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禁占优补劣。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做好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护机制。按照数量划足、质量划优、空间划实的要求,将集中连片、用途稳定、具有良好水利设施的优质耕地,以及具备改造潜力的中、低产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到2035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35.09万公顷(526.31万亩)。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上图入库,经依法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内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

第29条  提升耕地产能和质量

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对现有耕地质量等别低的耕地,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建设等措施实施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后期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好,确保补充的耕地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积极推行“移土培肥”,加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管理,统筹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有序推进灾毁耕地复垦工作。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提升全市耕地质量平均等别。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保护稳定耕作的优质耕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30条  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对耕地进行全面养护,推进区域耕地轮作休耕;将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耕地进行退耕,恢复生态功能,重点推动南部山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对土壤污染严重、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不足、不宜连续耕种的农田实行定期休耕,促进耕地地力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逐步建立粮豆轮作、粮经轮作、粮饲轮作等耕地轮作制度。

控制耕地面源污染。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以耕地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广喷灌、滴灌等精准高效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效率效益;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推进实行农膜有效回收和处置以及循环利用,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利用。

发挥农地复合景观功能。完善区域农田防护林系统、水系统、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设施的建设。发展优质粮油、蔬果、畜牧农业生产基地和示范区,促进农业区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充分结合河湖、山林、湿地等各类景观要素,实现景观与农业的相互融合。

第二节   建设农产品生产空间

第31条  巩固农业空间格局

落实国家“一带三区”农产品主产区格局中的“甘肃新疆农产品主产区”和“西北肉牛、肉羊产业带”“西北奶牛产业带”,以农业新型业态发展与特色安全农产品生产为支撑,加快创建凉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凉州区奶业、生猪,民勤县肉羊,古浪县牛羊、精细果蔬以及天祝县食用菌、藜麦等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为龙头,加快农业功能区布局和产业集聚,巩固“三带四区多园”的农业空间格局,打造西北寒旱农业发展示范基地。

三带:沿山特色产业带、沿川特色产业带和沿沙特色产业带。

四区:凉州现代农业区、民勤绿洲农业区、古浪寒旱特色农业区、天祝高原农牧业区。

多园:集种养生产、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休闲观光、创新示范为一体的产业园区。

第32条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坚决遏制“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积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粮食作物,严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违规建设种养设施、违规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至2035年,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基本稳定。

第33条  发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空间

大力发展以寒旱特色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加快推广日光温室、智能温室、无土栽培和集约化畜禽养殖等现代设施农业,解决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用地矛盾,促进农民增收。

专栏8  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重点项目

凉州区突出发展牛羊猪禽菜果菌薯药草“10+N”特色主导产业;民勤县精准发展蜜瓜、茴香、葵花、果蔬和肉羊“4+1”主导产业,做精做优人参果、沙葱、韭黄等特色产业;古浪县重点发展以羊、牛、猪、禽、菜、菌、果、草以及奶产业、古浪香瓜等“8+N”优势主导产业;天祝县以牛羊鸡马菜菌藜药八大产业为重点,以高原百合、菜用蚕豆、藏地雪鸡、蕨麻土猪、野生山菌五小产业为补充,着力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优势产业集聚区。

加快推进古浪县黄花滩移民区万亩寒旱农业示范园项目、天祝县南阳山移民点食用菌棚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全力打造戈壁农业特色优势集群。

第34条  建设奶产业基地

以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沿川、沿沙特色产业带为重点,建设古浪黄花滩、凉州区邓马营湖、民勤南湖镇奶产业园,带动全市农业产业结构优化。

专栏9  建设奶产业基地的重点区域

古浪县在以黄花滩移民区生态奶牛牧场为重点,在六道沟6万头奶牛养殖牧场基础上,扩建400公顷养殖牧场;配套建设饲料厂,以解决养殖饲料问题;新建金宇农牧牧光互补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奶产业研究院;加快实施奶产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凉州区长城镇现有1.2万头奶牛养殖牧场,长城镇配套考虑奶牛养殖疾病预防站、仓储冷链物流等,黄羊镇建设与养殖相关的兽药生产线、物流仓储用地;

民勤县南湖一带规划建设奶牛养殖基地;

为发展现代奶牛养殖,发挥沿山燕麦草、沿川青贮草、沿沙苜蓿草饲草资源优势,大力实施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粮改饲等项目,规划在凉州区长城镇、清源镇、古浪县的西靖镇、黄花滩镇等地发展饲草种植2万公顷,配套建设饲草加工车间,加快实现饲草生产规模化、收储机械化,推动饲草生产与奶牛养殖规模配套衔接,提高自给能力。

第35条  深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依托以“牛羊猪禽果菜菌草”为主导的农业优势产业和以“藜麦、中药材、马铃薯、茴香、岔口驿马”为主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创建牛、羊、猪、蔬菜、食用菌等产业园,高标准推进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建成武威现代生态奶业百亿级产业园。

专栏10  武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位置:凉州区中东部,涉及邓马营湖、九墩滩2个生态建设指挥部和长城、武南、和平、清源、高坝、发放、黄羊、河东等8个镇,144个行政村)。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凉州区省级现代生猪产业园(位置:凉州区的永昌、九墩、下双、清源、黄羊等5镇);民勤县现代农业羊产业园(核心位置:民勤县三雷、苏武、大坝西渠、东湖镇片区,民勤县现代农业蜜瓜产业园(位置:民勤县收成、西渠、泉山、东湖镇等);古浪县现代畜牧(羊牛)产业园(位置:黄花滩镇金滩村、横梁乡绿洲小城镇);天祝县现代农业藜麦产业园(位置:核心区域位于松山镇、华藏寺镇、哈溪镇、大红沟镇、赛什斯镇5个乡镇);武威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石门农业产业园。

第三节   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第36条  村庄布局优化

1.科学划分村庄类型

将全市村庄发展类型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类五大类,引导不同类型村庄差异化发展。各区县可进行二级分类,细化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要求和特点,引导各区县村庄分类发展。

城郊融合类村庄。城市近郊村庄可按照社区标准规划建设,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该类村庄应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集聚提升类村庄。此类村庄应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考虑与周边村庄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或连片建设。各区县应对本辖区内集聚提升类的村庄进行识别,分析发展潜力,测算人口与建设用地需求,合理预留发展空间,推进村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发展能力,辐射带动周边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此类村庄应积极编制村庄规划,并与相关的保护规划相衔接,明确保护要素的引导和空间管控要求。统筹好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保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保护村庄传统格局、风貌、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对具有重要生态区位的沿边沿沙村庄、自然保护地周边村庄,经评估后可在特色保护类下增设生态功能保护型村庄,应保留一定生活人口,强化村庄在生态保护(防风固沙、自然地保护)中的支点作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范式。

搬迁撤并类村庄。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的村庄,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空心化严重、人口规模相对较小、配套设施一般、发展动力不足的村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确需撤并的村庄要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确定,此类村庄原址不再编制村庄规划,结合搬迁撤并方案,将新址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并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开展规划编制。已明确搬迁撤并但近期无法实施的村庄可编制村庄整治方案,作为建设和管控依据。方案应突出人居环境整治内容,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其他类村庄。其他类村庄应按照实际需要选择性编制涉及村庄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规划内容,可采取制定村庄建设负面清单、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等方式作为村庄规划主要内容,满足村民建房、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需要。

2.健全完善村庄布局体系

优化村庄布局,实现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区县逐步引导自然村组向中心村有序集中,构建村/组生活圈,形成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的村庄布局体系。

第37条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实施“四改”(改厕、改炕、改灶、改暖)和“四化”(美化、亮化、绿化、文化)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治理生活污水,清理乱搭乱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提升村容村貌,逐步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至203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尾菜处理利用率、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0%、53%、75%、85%以上。

第38条  推动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围绕武威市“沿沙、沿川、沿山”三大特色产业带及“8+N”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发展特色农业为重点,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比,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通过发展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庭院经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第三产业逐步实现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服务规范化,拓宽产业融合发展新途径。有序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形成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格局。

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支持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观光采摘、研学教育、休闲垂钓、精品民宿、共享农庄、康体养老、农家乐、休闲农(牧、渔)园、森林人家、健康氧吧、生态体验、特色动植物观赏等业态。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充分考虑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和布局。

第四节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第39条  开展农用地整治

统筹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耕地地力提升、撂荒耕地整治、退化土壤改良修复等工程,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通过对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40条  开发宜耕未利用地潜力

在水资源保障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宜耕未利用地,通过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土壤肥力,建设农田防护林,有效增加耕地。至规划期末,在水资源充分保障情况下,全市具备开垦为新增耕地的土地约有1866.67平方千米(合280万亩)。

第41条  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结合乡村振兴建设,规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布局,对分散、零星的居民点进行适当集中,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对废旧宅基地及村内空闲地进行整理和复垦,平整土地,退建还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专栏11  农业空间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期内预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334.44万亩,主要位于凉州区双城镇、西营镇等37个乡镇,邓马营湖、九墩滩两个指挥部;民勤县蔡旗镇、昌宁镇等18个乡镇;古浪县直滩镇、永丰滩镇等19个乡镇;天祝县打柴沟镇、松山镇等19个乡镇。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在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宜耕未利用地重点区域,实施引水工程及节水改造措施,按照田成方、林成网、渠配套、路相通的要求,平整土地、配套农田水利、防护林网及田间道路,打造新型的节水灌溉农业区。已纳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114.97平方千米(17.24万亩),规划期内积极实施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规划期内实施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重点项目5个,主要位于民勤县西渠镇、红沙梁镇、东湖镇;古浪县黑松驿镇、横梁乡、干城乡。

农用地整治项目。凉州现代农业区:以土地整治、高效节水为重点建设内容;民勤绿洲农业区: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渠灌、管灌、滴灌等节水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古浪寒旱特色农业区:以节水灌溉改造为主要内容,实施土地平整、农田灌溉设施节水改造、农田防护林网及田间道路配套建设等;天祝高原农牧业区:以生态修复整治为主

第六章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加快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区、荒漠治理区及河湖湿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畅通生态网络,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甘肃省“四屏一廊、两主三辅”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增强生态空间服务能力,强化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凸显武威“山地—绿洲—荒漠”传统生态特征。综合河湖本底、林草沙分布等生态要素,规划构建“两屏一廊多节点”的生态保护格局,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威。

两屏:是以稳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石羊河下游生态治理区为主体的两大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一廊:是建设石羊河流域重要生态廊道,以大靖河、古浪河、黄羊河、杂木河、金塔河、西营河、金强河、大通河为主,串联南北生态屏障,加强南部祁连山、中部走廊平原、北部荒漠绿洲之间的联系,维护区域生态要素流动,为物种迁徙提供通道,构建开放连续的生态网络,同时承担沿线城镇滨水休闲游憩功能。

多节点:是以红崖山水库、西营水库、南营水库、黄羊水库、大靖峡水库等大中型水库,青土湖湿地、白碱湖湿地、邓马营湖湿地、马牙雪山等湿地资源以及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海藏公园等公园、游园绿地为生态节点,在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的基础上,提升景观与游憩设施建设,打造成为生态良好、景观优美、市民亲近自然的最佳目的地。

第二节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42条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武威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8384.71平方千米,约占全市域面积的25.92%,包括1个国家公园、2个自然保护区和4个自然公园。

专栏12  自然保护地一览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类型

面积

(平方千米)

1

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甘肃省片区

国家公园

3328.91

2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937.46

3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962.40

4

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

自然公园

61.87

5

甘肃天祝毛毛山草原公园

69.95

6

甘肃凉州九墩滩沙漠公园

17.94

7

甘肃民勤黄案滩国家沙漠公园

6.18

第43条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完善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在祁连山地区重点保护祁连圆柏等水源涵养林及雪豹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在北部荒漠地区,重点保护梭梭、白刺等原生地带性植被及鹅喉羚、金雕等野生动物和栖息地,促进区域野生动植物种群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繁衍提供良好的保护体系和生存环境。

第三节  加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区保护

第44条  加强森林草原水源涵养区建设

加大造林绿化和封育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对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外围宜林地进行人工植苗造林。重点抓好林缘区、祁连山建设项目整治生态恢复区、农村社区周边和道路两侧等区域环境整治及造林绿化,推进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试验示范区建设,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对石羊河各条支流两侧汇水区的森林资源进行封山管护,水土流失严重区、植被退化区、生态脆弱区实行重点封育恢复。

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科学合理核定载畜量,强化禁牧封育等措施,科学分类推进退化草原补播改良、草原有害生物和黑土滩综合治理。

第45条  加强冰川环境保护

严格封禁保护冰川、冻土带。加强祁连山冰川、冻土带及高山湿地保护,对冰川雪山和高山草甸、高山灌丛分布集中的区域全面实行封禁,减轻和限制人为生产经营活动对冰川环境的干扰和破坏。禁止以冰川雪山为目的地的旅游探险活动。建设冰川区域保护设施,开展巡护、观测等保护工作。通过人工增雨(雪),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冰川积雪补给,减缓冰川消融速度。

第四节  推进防风固沙生态治理区建设

第46条  推进防护林带建设

开展营造林防风固沙。采取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方式,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六期工程为主体,进行防护林带建设。对中部绿洲平原区、北部荒漠区、绿洲内荒沙、荒滩及水库、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周围的天然固定、半固定沙化土地进行人工造林,统一造林技术、提高人工造林质量。对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实行封沙育林草措施。

第47条  推进荒漠化防治

严格管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在凉州区夹槽滩、邓马营湖,古浪县麻黄塘,民勤县梭梭井、上八浪井等5个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未经批准,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同时,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中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严加保护,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及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及增加沙区植被,以保持沙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遏制沙漠化的扩展蔓延,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及科技创新。大力推动国家储备林、民勤生态示范区、古浪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一带一路”河西走廊(武威)风沙源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在民勤县、凉州区、古浪县北部沙区建设防风固沙屏障。积极发展“互联网+防沙治沙”、众筹治沙造林、认领义务植树造林基地等新模式。全力打造“八步沙”全国治沙造林示范基地、生态建设成果展示基地,提升八步沙林场作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影响力,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武威特色的防沙治沙新路子。

加大北部荒漠化草原修复治理。在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北部沙化草原区域,继续落实草原禁牧政策,以自然修复为主,采取围栏封育措施,辅以补播改良,草灌结合人工修复等措施加以治理。

第48条  开展沙区资源开发利用

夯实绿色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以绿色、优质、高效为目标,推进沙区以枸杞、酿造葡萄为主的经济林提质增效。以实施高产优质苜蓿、退耕还草、退化草原修复项目为契机,大力发展草牧业,扩大草产业基地建设。

依托独特资源,加快沙生药用植物开发利用。坚持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积极开展梭梭嫁接肉苁蓉、锁阳等沙生药用植物种植与开发利用,接长产业链,全面提升沙生药用植物经济效益。

发展沙区生态旅游业态,提升地方生态文化水平。构建沙漠旅游产业链,发挥景区与沙区道路互联互通优势,开发沙漠观光、沙漠疗养、沙漠体育、沙雕艺术、滑沙探险等沙漠旅游项目。依托民勤生态示范区、古浪县八步沙生态建设示范区、苏武沙漠景区、石羊河大景区、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民勤万亩胡杨林基地、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沙生药材科技文化博览园、甘肃民勤黄案滩国家沙漠公园等打造沙漠风情旅游景区,大力发展沙漠生态旅游业态,不断提升地方生态文化水平。

发展沙区风光电产业,促进新能源基地建设。创新“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治沙改土、特色旅游”光伏治沙模式,以凉州区千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民勤县红沙岗大型风光电基地、天祝县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古浪县百万千瓦级沙漠生态光伏发电项目为基础,打造具有较大产值与体量的新能源发展集群。

第五节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第49条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细化落实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用水户五级取用水量总量控制指标及覆盖市、县区两级用水强度年度控制指标,把指标落实到流域和水源。严格用水强度管理,不断完善行业用水定额体系,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农业及主要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严格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促进科学排水,提高用水效率。从严控制新增取用水量,实施更严格的节水标准,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水循环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5.67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依据上级下达。

第50条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推动城乡节水降损。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提高城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逐步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实现城镇供水管网精细化管理。实施村镇生活供用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升级改造,提高集中供水覆盖率和保证程度;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普及节水器具。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5以上。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全面推行高耗水产业负面清单制度,禁止新上或扩建高耗水项目。积极推动火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加快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开展园林绿化节水,优化传统园林绿地灌溉方式,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灌溉,逐步完善非常规水源绿化灌溉管网。天马湖公园、海藏公园等园林绿地灌溉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推进城镇中水利用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生态景观等领域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平。

第51条  优化水空间和水网络

构建全市骨干水网体系。以天然河流(沟道)为经线,以人工渠系(管线)为纬线,以大中小型水库和调蓄水池为节点,构建外流域调水受水区配套工程与内陆河河流水系联通的水网体系。争取外流域调水,实施引大延伸增效工程、景电二期提质增效暨加大向石羊河生态调水调蓄供水工程等项目,增加可利用水资源量,增强水资源应急储备能力。

第52条  改善和维护水生态

统筹推进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治理。依托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开展黄河流域和石羊河流域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评价和生态状况评估,开展各类调水工程、水利工程等生态流量保障研究工作,强化生态用水保障。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探索设置总磷、总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治理。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回填、尾矿库、填埋场防渗改造,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黄河流域排查整治试点基础上,加快石羊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黄河支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和石羊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管控,严格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监管。加强全市7个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监管,做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维护,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达标排放。全市建成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暂不具备纳管集中处理条件的地区,推行污水就地分散模块化处理方式。

第六节  促进河湖湿地生态走廊建设

第53条  加强河湖滨岸带保护利用

加快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划定。全面完成石羊河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定水域岸线生态空间功能定位和保护权责,合理划定岸线边界线,不断强化河湖空间管控,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原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将保护范围建设为生态绿廊,在城镇及郊区河段建设滨河公园、郊野公园等,增加亲水空间,提升河湖生态系统稳定性。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完善四级河湖长体系,设置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湖长,建立“总河长率先抓、各级河长具体抓、水务部门牵头抓、责任乡镇一线抓、联系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倾倒垃圾、侵占水域岸线和非法采砂等行为,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第54条  强化湿地保护

推进湿地资源全面保护。全市湿地主要包括祁连山地区以高寒沼泽化草甸为主的湿地、石羊河流域沿线滩地、金强河湿地、青土湖湿地、邓马营湖湿地、黄案滩干旱湿地、白碱湖湿地以及民勤县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至2035年,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性质不改变、湿地功能不破坏、湿地质量不降低。

强化湿地资源管控。严格落实湿地管控和湿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擅自征收、占用重要湿地以及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破坏湿地行为。建立数据准确、界限明确、权属清楚的全市湿地资源数据库,标明湿地面积、类型、四至范围、主要保护物种,科学保护湿地资源,推进湿地恢复与提升。

有序推进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对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案滩荒漠湿地、天祝县石门河湿地、金强河湿地等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逐步提升湿地碳汇功能。稳定青土湖生态补水,维持现状水域面积。完善生态监测设施设备配套,提高湿地公园为人民服务的功能,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

第55条  促进流域共治共保

协同构建“全面节约、优化配置、统一管理”的水资源调控体系。建立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部门与市县(区)水行政机构相结合的流域与区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健全上中游用水与下游分水、本流域水资源调度与外流域调水、地表水优化调度与地下水有效控制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机制。

协调统一流域水环境治理目标和标准体系。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要求,协同建立健全产业准入、水资源管理、水域纳污总量控制、污染源监管等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更加统一、更加严格、更加科学的水污染防治标准,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法制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建设。

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健全包括“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维护重要水体生态功能,优化调整具体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环境保护目标,将水功能区划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依据划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将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落实生态补偿政策,争取加大对武威祁连山水源涵养区转移支付力度。在生态功能区聚焦保障生态安全,建立黄河、石羊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禁不符合生态保护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快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加快推进天祝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争取落实黄河流域支流大通河、金强河和石羊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

第七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第56条  强化国土空间系统修复

加快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武威片区)建设。加大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联通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及保护,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保护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保障造林绿化空间。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不破坏生态、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不涉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地区等为前提,大力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绿洲生态景观工程及防风固沙林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增强祁连山水源涵养功能,有效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林地在维护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中的决定作用。规划至2035年,武威市造林绿化空间约为261.47万亩,其中凉州区面积103.98万亩,民勤县面积71.02万亩,古浪县面积33.71万亩,天祝县面积52.76万亩。

推进生态移民迁出区复绿还绿。积极争取将移民迁出区适宜退耕的土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有力推动迁出区植被覆盖的稳步提高,减缓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划期内,生态移民迁出区基本复绿还绿。

第57条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全面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把小流域水土保持与面源污染、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河道综合整治相结合,提升小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加大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森林草原水源涵养区和农田草原工矿生态治理恢复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抚育幼林、人工种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封育治理、环境修复治理及保护性耕作等。

第58条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措施,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开展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全力抓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严格复查复核工作。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矿产逐步达标。

专栏13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一览表

自然保护地建设重大工程、武威市主要河湖水生态治理工程(示范河湖建设)、武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武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武威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民勤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武威十四五防沙治沙建设工程、武威十四五国土绿化、防护林建设等项目、武威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保护等建设项目、祁连山水源涵养提升及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祁连山内陆河流域水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带一路河西走廊(武威)风沙源综合治理工程、武威南部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县区三北防护林、规模化防沙治沙工程、古浪县县级山水林田湖草、蚂蚁森林项目、民勤县湿地保护修复及生态补偿、民勤县沙区林草植被保护及修复、民勤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民勤县农田防护林带建设项目、民勤县国有林场(站)所基础建设项目、民勤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民勤县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项目、民勤县青土湖生态输水工程、民勤县昌宁西沙窝生态治理项目、民勤绿洲锁边防护林带建设项目、凉州区河道治理项目、凉州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凉州区河湖管理范围与建设项目、凉州区杨家坝河与海藏河水系生态综合治理2-4期工程、凉州区十四五防沙治沙建设工程、凉州区十四五国土绿化项目、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及废旧宅基地复垦项目、祁连山水源涵养提升工程、武威生态产业防沙治沙扶贫项目、武威市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第七章  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强区域协同发展与合作,加快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构建城镇空间格局和村庄布局体系。重塑新型城乡关系,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第59条  新型城镇化目标

1.新型城镇化目标

坚持“强中心”与“就地就近城镇化”并举,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预计至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68%,城镇常住人口约97.50万~102万人。

城镇化空间呈现新格局。中心城区成为全市核心增长极和河西走廊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增长极。区域中心城市不断夯实,城市竞争力明显提高,城镇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城镇体系构建更加完善。

城镇承载力得到新提升。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城市经济实现提质增效,产业就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日益健全。

城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镇特色彰显,实现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

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城市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2.新型城镇化路径

规划实施“做强中心、做特县域、做精城镇”的城镇化路径,科学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做强中心——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和区域次中心城镇首位度,提升区域中心城镇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短板,加强区域社会经济带动作用,促进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

做特县域——聚焦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类型,突出县域特色,做优做强做大特色品牌,抓好产业培育根本,突出项目建设支撑,加速将资源禀赋、独特优势、区位条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加快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做精城镇——强化重点镇连接城乡纽带作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增强对周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引导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独特的重点镇发展成为产业龙头、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促进远离中心城区的小城镇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发展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推动周边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

第60条  城乡融合发展体系

规划构建“中心城市—次中心城镇—重点镇—基本单元(一般镇镇区+村庄单元)”四级城乡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个中心城市(武威中心城区)、4个市域次中心城镇(民勤县城、古浪县城、天祝县城、大靖镇)、22个重点镇、城乡基本单元(57个一般镇镇区及村庄单元)。

专栏14  市域城乡等级结构规划表

中心城市:武威中心城区(金沙镇、和平镇、金羊镇、武南镇、发放镇、黄羊镇、高坝镇)。

次中心城镇:民勤县城(三雷镇、苏武镇)、古浪县城(古浪镇)、天祝县城(华藏寺镇)、大靖镇。

重点镇:22个,包括凉州区:丰乐镇、双城镇、清源镇、张义镇、古城镇、永昌镇;古浪县:土门镇、泗水镇、西靖镇、海子滩镇、黄羊川镇、黄花滩镇;民勤县:西渠镇、重兴镇、红砂岗镇、泉山镇;天祝县:打柴沟镇、哈溪镇、炭山岭镇、天堂镇、松山镇、安远镇。

基本单元:57个一般镇镇区及村庄单元。

第61条  城镇空间格局

落实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中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及甘肃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以区域发展、城镇、产业、交通等空间发展特征为基础,推动形成“一核三轴、三区四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核:武威中心城区,为全市综合服务核心。

三轴:三条重要交通通道形成的城镇发展轴,包括:以S316为依托的中部平原城镇发展轴,自西向东串联多个工业园区及城镇;以兰新铁路—连霍高速公路为依托的南部山区主要城镇发展轴,串联天祝、古浪、凉州区多个城镇和工业区;以S55为依托的南北城镇发展轴,连接中心城区、凉州区、民勤县多个重要城镇。

三区:包括中部平原城乡融合承载区、南部山区城乡融合承载区、北部沙区城乡融合承载区。

四点:包括古浪县城、民勤县城、天祝县城和大靖镇区四个城镇化核心集聚点。

第62条  城镇发展指引

1.县域和次中心城镇

凉州区:以城市服务型和工业主导型为发展方向,建设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加快绿洲国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调整适水农业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充分利用凉州区的交通枢纽优势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沿川”特色种养殖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家具制造、生物医药、低碳新能源产业和文化旅游业,力争将凉州区打造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基地和天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全省重要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突出中心城区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大力提升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

民勤县:以生态功能型和农业优先型为发展方向,加快民勤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规划》,加快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民勤青土湖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阻止腾格里、巴丹吉林两大沙漠合拢,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民勤蜜瓜、茴香、葵花、果蔬和肉羊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创建省级肉羊、蜜瓜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全力推进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区与乡村建设样板区建设。构建绿色鲜明、结构优化、集群发展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创建民勤红沙岗“零碳”产业先行区。大力发展沙漠绿洲生态旅游产业,将民勤打造成为全国沙漠生态旅游黄金目的地。至2035年,县城规划人口约9.10万人,空间发展方向为“东拓、南优、西防、中部提升”。

古浪县:按照农业优先型和工业主导型发展定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化旅游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现代寒旱优势特色,持续做优现代农业,壮大精细果蔬、肉制品精深加工特色产业集群,发挥“全省羊产业第一大县,奶牛存栏第二县”优势,着力打造全省重要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基地,将古浪建成绿色农产品优势区和河西走廊乡村振兴样板县。统筹绿洲发展、祁连山保护和防沙治沙,优化调整适水农业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打造全省生态治理示范县。围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绿色循环化工、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新材料及新型建材等优势主导产业,推进绿色工业延链补链,全力打造腾格里沙漠重要的大型光伏基地;深入实施新一轮地质找矿突破行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古浪红色文化、驿站文化及沙漠资源,发展红色文化游、沙漠风情游和乡村休闲游,打造古浪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区、八步沙“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红色旅游和沙漠生态旅游目的地。至2035年,县城规划人口约7.30万人,空间发展方向为“北拓、南控、东联、西优”。

天祝县:以生态功能型和农业优先型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系统布局实施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加快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全力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保障石羊河流域和黄河流域的水源涵养功能。培育壮大绿色生态工业,围绕金强工业集中区宽沟工业园和石门产业园,以碳基材料、绿色食品为主导产业,兼具发展新型建材、节能环保、藏医药与白牦牛制品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和“沿山”高原特色种养殖产业,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带动特色产业价值链提升,充分挖掘和释放农业产业发展潜力,聚力打造高原夏菜、食用菌、藜麦藏(中)药材、牛羊4个10亿级产业集群,增强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高原藏乡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深入挖掘天祝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打造“距内地最近的高原藏乡生态旅游目的地”。至2035年,县城规划人口约9万人,空间发展方向跨铁路北拓,沿金强河谷地向北带状组团式发展。

大靖镇:以商贸物流和服务业为主导,充分发挥大靖镇作为历史文化名镇,在文化、交通、产业和用地空间等方面的优势,承担服务和辐射带动古浪县东部乡镇的作用。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至2035年,镇区规划人口约3万人。

2.重点镇

市域规划22个重点镇,突出产业特色和城镇风貌特色,强化对其他小城镇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和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地区发展,成为周边乡村地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空间载体。至2035年,规划重点镇镇区人口2000~10000人。

3.一般乡镇

完善一般乡镇面向三农的基本服务职能,发挥基层经济活动、商贸活动和文体活动中心的作用。至2035年,规划乡镇政府驻地人口2000人以内。

第二节  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第63条  加快发展绿色工业

聚焦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围绕新能源、奶产业、特色农产品及食品、非金属材料、医药等五大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倍增、梯次培育、提档升级、创新提升、数字赋能、绿色转型六项行动,打造多能互补、黄金奶源、绿色食品、新材料、特色医药五大基地,全面构建绿色鲜明、结构优化、集群发展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加快构建“两擎牵引、五极迸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立足武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和国家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规划布局大型风光电基地的重大机遇,以凉州九墩滩、古浪黄花滩、民勤红砂岗、天祝松山滩等区域为重点,形成“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发输储用造一体”发展格局,推进新能源开发与产业链构建,打造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坚持园区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加强优质饲草料和奶源基地建设,支持乳制品企业增线扩能,确保乳制品安全可靠,打造奶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以特色畜禽产品加工、特色果蔬加工、特色酿造加工、特色主食加工为主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动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链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地质找矿工作取得新突破;依托国家火炬天祝高性能碳基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百亿级新能源产业园区和零碳基地,加快电石、碳化硅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支持发展新能源和储能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集群。挖掘武威独有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坚持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路子,加快推进医用重离子加速器、轻离子装备等诊疗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打造核技术、生物医学、先进制造等多学科多领域技术交叉综合发展的特色医药基地。

专栏15  多措并举推动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发展主导产业

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围绕打造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全市7000万千瓦风光资源优势,统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上游原材料和下游消纳产业,重点支持风光电装备、核技术民用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现代农机、专用装备和配套零部件等产业发展,建设凉州九墩滩、古浪黄花滩、民勤红砂岗、天祝松山滩等大型风光电基地;实施电网工程及调峰电源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推进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试验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新能源装备制造协同项目,构建风光电全产业链,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

奶产业。围绕打造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基地,依托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延伸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做大做强乳制品、奶牛养殖、饲料加工、生物医药、彩印包装、物流物联等奶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奶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武威由奶业大市向奶业强市转变。

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围绕打造优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以精深加工为牵引,扩产能、增品种、提品质,大力发展休闲食品、肉制品、预制菜、啤酒精酿、甜菊糖、饲料加工产业,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能力,促进流通业和服务业繁荣活跃,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

新材料产业。围绕打造河西地区重要的新材料生产基地,开发储能、可降解材料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加快碳化硅、电石等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石灰岩、晶质石墨等为原料的精深加工项目,改造提升电石、水泥等加工能力,打造特色突出、集聚明显、协同发展的新材料产业。

特色医药产业。围绕打造特色医药制造基地,依托特药资源优势,建设绿色标准化药源种植基地,引进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做大做强药材加工产业。做强特药品牌,积极研发肉苁蓉、锁阳、藏药等新产品。发挥重离子医院辐射带动作用,谋划引进医疗装备制造项目,实现医疗装备制造新突破。并以重离子医院为依托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区。

实施绿色工业突破六项行动

主导产业倍增行动。至2025年,五大产业加工产值比2021年翻一番。全力推动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努力打造五大产业基地,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坚持扶强助小培优,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促进上下游企业链式发展、新旧企业竞相发展。

园区提档升级行动。坚持产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发展方向,支持工业园区做大做强,提升集聚度、专业性和承载力,打造特色鲜明、要素聚集、区域联动、绿色低碳的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

制造业创新提升行动。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绿色工业突破发展的第一动力,汇聚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数字产业赋能增效行动。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实施智能制造项目,深化两化融合,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深入落实双碳战略,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节能降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末分别下降13.50%18%

第64条  打造工业园区集聚平台

以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为核心,把开发区作为产业集聚的重点载体,吸引集聚关联企业、引导生产要素集聚,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产业化、产业园区化。建成武威工业园区、武威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凉州工业园区三个百亿级园区,重点打造武威工业园区、武威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2个省级代表性开发区,确保凉州工业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将全市开发区打造成为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集聚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开放合作平台。

1.工业园区发展引导

甘肃武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食品及饮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配套发展包装印刷、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产业。打造全省领先的产业集聚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核心区和具有多元化产业特色的综合型现代产业园区。

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

武威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碳硅基新材料、新型建材、农副产业精深加工、藏(中)药等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碳硅材料基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重点发展通道物流、木材加工贸易、食品加工贸易、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培育引进加工制造类实体企业,加强中欧班列“天马号”货源组织能力,引导贸易物流类企业聚集发展,构建集运输配送、现代仓储、货物分拨、多式联运、物流信息、集装箱业务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建成服务甘肃、辐射西北、连接欧亚的国际物流平台和向西合作交流的重要载体。

武威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重点培育低碳新能源与新材料、资源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巩固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智慧物流、综合服务、现代智造等产业。

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及新型建材、循环化工三大主导产业,提升发展农副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静脉产业等三大辅助产业。

凉州工业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包括新型煤炭加工)、新材料及硅基产业(包括新型建材、工业硅)3大主导产业;加快培育静脉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生产性服务业3大辅助产业。

2.保障高质量产业空间发展

优化高质量产业空间布局。凉州城区及近郊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都市型工业,郊区及外围园区集聚发展制造业。各园区间产业错位发展,推进同类相关产业集中布局。积极培育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高附加值都市型工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先保障以上产业空间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

强化工业用地保障。遵循“以水定产”原则,确保水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工业用地指标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统筹保障园区使用,为链主企业和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充分预留发展空间。

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能。提高工业企业在能耗、土地、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准入标准,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公租房等资源,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推进高污染、高水耗、低效益的工业用地转型与退出,转型工业用地优先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休闲游憩,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产业园区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创新推动空间集约化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生产方式向制造智能化、能源生态化、空间集约化方向发展。探索“工业上楼”新模式,率先在中小创新型企业、轻型生产、环保型和低能耗类型的高端制造业中开展。

3.加快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工业园区承载功能。推进园区与机场、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交通网络快捷联通,提升区位优势。推进园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质量检测、电子商务、产销物流、融资租赁等公共平台项目建设,提升园区产业培育孵化能力。加强保障园区道路、公交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区与近郊园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大园区“三废”处理等硬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

推进工业园区制度创新。持续推进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园区管理服务机制、开发运营机制,建立健全园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创新工业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第65条  推进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1.产城融合分类

城区融合发展型:甘肃武威工业园区、凉州工业园区、武威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城东工业园)、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双塔)、武威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的更新与发展,应依托中心城区及所在县城,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与城区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推动园区与城市在人、地、产、交通方面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

镇区服务支撑型:武威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红沙岗工业园)、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和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土门)的发展应与邻近镇区发展相融合,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相邻镇区定位为园区综合服务配套区,重点发展公共服务职能,承担园区生活服务,提升居住品质,提高交通可达性,推动镇区居民和周边村民就业,实现镇园融合发展。

2.推动城区产业社区发展

加快中心城区功能布局调整,促进产业园区内部资源整合与外部资源流动,打造与城区发展定位相匹配、二三产融合发展、环境景观宜人的产业社区,促进中心城区职住平衡。

打造产业生态圈和产业创新中心,在城北新区及天马湖东区布局新型产业用地,依托武威重点发展的现代农业、新能源产业及城市服务业,加快引进相关的创新科研平台、信息咨询、金融业务等企业,构建城市产业社区,形成有序的产业生态圈。积极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加强现有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三方之间的协作,构建创新生态。

第三节  建设城乡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66条  打造三级城乡生活圈

1.生活圈划分

规划形成城市社区生活圈、重点镇生活圈、基本单元生活圈三个层级的城乡生活圈,构建以“城乡生活圈”为基础,覆盖全域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城市社区生活圈。包括“15分钟社区生活圈”及“5~10分钟社区生活圈”,15分钟层级宜基于街道社区,结合居民生活出行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社区生活圈范围,并按照出行安全和便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城市主干路、河流、山体、铁路等对其造成分割。该层级内配置面向全体城镇居民、内容丰富、规模适宜的各类服务要素;5~10分钟层级宜结合城、市居委社区服务范围,配置居民日常使用,特别是面向老人、儿童的基本服务要素。

重点镇生活圈。依托重点镇镇区所在地,统筹布局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重点镇生活圈的服务核心,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对周边乡镇的辐射。

基本单元生活圈。依托一般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集中居民点或自然村组,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

2.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规划在中心城区和4个次级中心构建城市社区生活圈,在22个重点镇和2个生态指挥部构建重点镇生活圈,在57个一般镇镇区及村庄单元构建基本单元生活圈。以文体、教育、医疗、商业、公用、福利六类生活需求为导向,制定覆盖全市的城乡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全市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宜低于0.10平方米。

专栏16  各级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生活圈级别

设施名称

设施内容

城市社区生活圈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

教育设施

城市社区生活圈

文化娱乐设施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健身路径工程

商贸金融邮电设施

菜市场或生鲜超市、金融储蓄网点、社区商业网点、邮政局(所)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生活服务站、托幼

行政管理

社区服务站、派出所及巡逻、物业管理处

交通出行

公交车站、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场(库)

其他服务设施

微型消防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

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教育设施

高等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成人进修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中小学、幼儿园

文化娱乐设施

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展示馆、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体育馆(场)或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有线广播电视

商贸金融邮电设施

商场、综合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金融储蓄网点、邮政营业场所

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卫生服务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会福利院

行政管理

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街镇级)、司法所、派出所及巡逻、物业管理处

交通出行

公交首末站、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场(库)

其他服务设施

燃料供应站、供热站或热交换站、通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垃圾转运站、社区就业服务中心、消防站、市政燃气服务网和应急抢修站

重点镇

生活圈

教育设施

初中*、小学、幼儿园

文化娱乐设施

图书室、镇文化活动中心、镇体育中心、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老年活动室*、文化活动室*

商贸金融邮电设施

中小型百货商场*、集贸市场、菜市场、小型商店、金融储蓄网点、邮政营业场所

医疗卫生设施

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站*、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托幼

行政管理

镇政府、派出所及巡逻、物业管理处

交通出行

公交换乘车站、公交首末站*、机动车停车场(库)

其他服务设施

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污水治理设施、消防站、农业服务中心*

基本单元

生活圈

教育设施

幼儿园,小学教学点

文化娱乐设施

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健身广场、特色民俗活动点*

商贸金融邮电设施

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集贸市场*、物流配送点

医疗卫生设施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行政管理

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派出所*

交通出行

公交站点、机动车停车场

其他服务设施

消防站*、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小型排污设施

注:带*的配套设施,为一般情况下可选择是否配给的服务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容和规模的调整。

教育设施。不断优化教育资源质量,完善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的均衡化、优质化、公平化。以农村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布局,积极创建卓越高中和省级示范性高中。

医疗设施。改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条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完善以需求为导向,覆盖居家、社区、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提供各阶段标准化、个体化、多样化、精准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提升医养服务质量。

文化设施。持续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体育设施。大力加强体育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0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其中乒乓球、健身路径和儿童活动场地为社区必配场地。中心城区建成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游泳)馆等1场1馆;每县(区)建成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2场1馆1中心;每乡镇(社区)建成不少于开展4个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持续实施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村级体育场提升工程。

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实现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打造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最终实现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全民共享。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服务、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服务网络,提升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能力。推进1个市级儿童福利改扩建项目和2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在中心城区建设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一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救治、养护、康复服务。

商业设施。因地制宜优化城市商业布局,促进形成定位准确、分工合理、特色鲜明、适度均衡的多层级城市商圈布局,提升居民消费品质。中心城区应结合文物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老城区更新改造,充分挖掘老城历史文化资源,引入购物中心、特色餐饮等业态,推动专业市场向购物中心、大卖场转型升级,提高购物餐饮、商务休闲、文化体验,提升城市商业活力和商圈综合性服务功能;在商业服务设施短缺的重点改造区域预留充足商业发展空间。古浪县城、民勤县城、天祝县城和大靖镇区应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和消费升级,完善区域商圈的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并嫁接时尚、创意和体验资源,实现商圈错位经营和功能互补。不断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在“5~10分钟”生活圈优先配齐购物、餐饮、家政、快递、维修等基本保障类业态;在“15分钟生活圈”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娱乐、休闲、社交、康养、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


专栏17 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一览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教育

武威各级学校扩建项目、凉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子信息工程实训楼建设项目、武威市古浪县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武威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养老

武威康养中心建设项目、乡镇养老院新建改造项目、凉州区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凉州区康养服务中心项目。

文化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项目,武威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武威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项目、武威市天梯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雷台文化旅游综合体非遗博览园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古浪县红色文化产业园(红色小镇)、武威雷台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雷台汉文化博物馆展览改造提升项目、天祝县华锐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中心建设项目、天祝哈溪双龙民宿文化村旅游景区、凉州区中国丝绸之路文化珍宝馆综合体建设项目、舫策文化珍宝馆、凉州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武威常盛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生态娱乐旅游建设项目。

体育

体育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武威市游泳馆建设项目、武威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项目、民勤县国家级沙漠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第67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中心城区规划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少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10%。各县城规划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少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5%。保障性住房在中心城区均匀分布,布局在公共交通便捷地段。

1.公共租赁住房

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商品房配建、购买和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困难、收入困难家庭供应公租房,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其他家庭应结合房源情况和资金情况,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

2.保障性租赁住房

适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无房常住人口,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户籍、收入线门槛。以成套住房形式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以宿舍形式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

第八章  建设活力宜居中心城区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武威城市特色,增强城区集聚资源和辐射周边区域的能力,城市服务需求、就业机会增多,城市吸引力和活力进一步激发,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格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发展目标与规模

第68条  发展目标:绿色宜居韧性之城、幸福美好人文之城

绿色宜居韧性之城:2035年,城区“一河两岸”格局建成,蓝廊绿廊串联城市重要功能板块,市民拥有更多的公园绿地等自然空间,城市抵御灾害能力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幸福美好人文之城:发扬“崇文尚德、包容创新”的城市精神,以打造“德城”“文城”“绿城”“清城”“智城”的文明城市为契机,把武威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人文之城。

第69条  发展范围与规模

1.人口规模

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60~62万人,城市规模达到中等城市。其中凉州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53~54万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3万人,北部工业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2万人,东部产业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2.0万人,武南综合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1.5万人,黄羊综合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4万人。

2.中心城区范围与用地规模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一城一港四组团”,其中“一城”为凉州城区,“一港”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四组团”分别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及黄羊综合组团。本次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9901.39公顷,均为集中建设区,其中建设用地规模9873.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571.32公顷,人均城乡建设用地154.38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口密度62.79人/公顷。

凉州城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783.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5761.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664.88公顷,人均城乡建设用地104.9平方米,包括新老城区、天马湖东区、武威工业园。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90.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590.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48.99公顷,包括保税物流中心和辐照中心,进境木材和进口肉类监管区,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

北部工业组团: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137.8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1137.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37.84公顷,包括凉州工业园区北区、南区。

东部产业组团:划定城镇开发边界936.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931.7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31.74公顷,包括荣华公司、东城嘉园小区、重离子建设高新技术区。

武南综合组团:划定城镇开发边界717.6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717.0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52.78公顷,包括武南镇区及高速连接线沿线。

黄羊综合组团:划定城镇开发边界735.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735.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35.09公顷,包括黄羊镇区、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黄羊工业园。

第二节  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

第70条  总体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城一港四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一城”为凉州城区,“一港”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四组团”分别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及黄羊综合组团。

第71条 优化功能布局

1.凉州城区

建立“方城格局,一河两岸”的城区空间结构。“方城格局”以历史城区为发源,方形古城仍将是老城区乃至全市的综合服务中心,经纬纵横的古城轴线延伸拓展形成棋盘格局;“一河两岸”依托天马湖形成城市两岸、人文、活动轴线,紧密联动两岸功能片区。

强化城市休闲服务职能。新建城市中小型公园,增加区域绿化;提高支路网密度,支持慢行系统建设;天马湖沿线开发注重城市功能的多元与复合;围绕片区商业中心增加公园、体育及文化设施,满足居民对优越生活品质的需求。

功能与景观相融合,打造天马湖城市核心公共空间,形成“一河两岸”的城市新格局。沿河两岸建设以商务、酒店、休闲、创意、餐饮及复合居住功能为主,注重空间品质及建筑形态塑造,成为展示城市形象、满足游客及市民游憩的时尚空间。

集约高效挖潜,提升武威工业园用地效率。排查低效用地,盘活土地资源,围绕绿色农产品基地定位,建立食品工业产业集群;园区拓展应成片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落地提供基本保障。

实施“北控东进”城市空间战略,确保城市形态及功能布局更为紧凑平衡。根据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城北新区规模,依托天马湖两岸公共空间,重点发展天马湖东区,以高铁枢纽、满城、汉唐天马城、职业学校、武威工业园为载体培育科研教育、文化创意、研发孵化、人才服务等功能,优化城市产业结构、融入复合化功能,吸引年轻人回流,打造城市东部副中心、城市形象窗口、产城融合和创新服务的活力城区。

2.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功能定位为现代国际物流平台、国家向西开放的进出口产业聚集区,其生活服务功能由黄羊综合组团承担。组团北部依托“两中心两口岸一场站”(保税物流中心和辐照中心,进境木材和进口肉类监管区,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布局仓储物流用地。组团南部预留进出口产业发展空间,并配套相应的市政、物流用地。

3.北部工业组团

功能定位为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城市物流配送中心。规划重点盘活低效闲置的工业用地,支撑产业发展建设。组团中部布局居住、绿地、商业、公服等各类用地支撑其综合服务功能。

4.东部产业组团

功能定位为循环经济产业与医疗服务基地。组团北部形成循环经济产业核心生产区,布局环卫用地及工业用地,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等循环产业,培育绿色产业集群。南部发展重离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导相关高技术产业和医疗服务产业发展。

5.武南综合组团

功能定位为城市货运枢纽,大宗产品物流基地。优化空间布局,在组团南部天马大道两侧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发展公铁物流、集散分拨、仓储配送等高附加值产业,加快物流基地建设。中东部强化组团中心综合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吸引力。北部承接武威工业园产业项目落地,加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6.黄羊综合组团

功能定位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黄羊工业园区跨越S316线向北拓展,发展食品加工、生物技术等项目,加强镇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公服设施,承接陆港及组团的生活居住职能。

第72条  规划分区

中心城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分为8类二级规划分区,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和战略留白区八类。

居住生活区: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凉州城区,包括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用地及其他居住配套设施用地等。居住生活区面积约2137.76公顷。

综合服务区: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发挥市级职能形成的行政办公区、综合商业服务区,以及全民健身中心、武秦剧院、体育馆等文化体育类用地,武威第六中学、凉州医院、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等教育医疗类用地等。综合服务区面积约1317.58公顷。

商业商务区: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为汉唐天马城、建隆物资市场、高铁站服务中心等,以商业综合体、商务办公用地为主。商业商务区面积约592.09公顷。

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为武威工业园、凉州产业园区、黄羊工业园等,以工业用地及配套服务用地为主。工业发展区面积约2681.39公顷。

物流仓储区: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安大物流园区,以及武威油库、武威工业园仓储物流区等,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物流仓储区面积约406.6公顷。

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海藏公园、西郊公园、凉州植物园等综合公园,文化广场、丹阳广场等广场用地,西南侧的防护绿地等。绿地休闲区面积约930.35公顷。

交通枢纽区:以公路、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包括火车站,高铁站、武威客运中心等区域,主要为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枢纽区面积约1714.17公顷。

战略留白区: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主要为高铁站、武威工业园、城西预留发展用地。战略预留区面积约121.45公顷。

第73条  完善用地结构

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为9901.3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9571.32公顷,占中心城区总用地的96.67%;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6.55公顷,占中心城区总用地的0.57%;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245.8公顷,占中心城区总用地的2.48%;陆地水域27.72公顷,占中心城区总用地的0.28%。

居住用地:至2035年,规划居住用地2134.9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22.3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4.43平方米/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至2035年,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02.1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9.43%,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4.55平方米/人。

商业服务业用地:至2035年,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592.4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6.19%。

工矿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分布在各工业园区内。至2035年,规划工业用地2665.1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27.85%。

仓储用地:全面建成西部通道经济重要枢纽,支撑武南综合组团、陆港中心区物流功能。至2035年,规划仓储用地406.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4.25%。

交通运输用地:重点保障市政道路和交通场站设施等用地需求,以城市交通干道交通廊道引导空间布局,以公共交通提升空间组织效能。至2035年,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666.4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17.41%。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卫等供应设施用地。至2035年,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90.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1.99%。

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构建蓝绿交融的生态绿色骨架,依托带状绿地,河流水系构建网络化的绿道系统。高标准建设城市绿地和公园体系。至2035年,规划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893.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9.33%。

留白用地:为适应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对部分区域地块功能进行留白,规划留白用地120.2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达1.26%。其中,凉州城区留白用地98.52公顷,国际陆港留白用地13.44公顷,黄羊综合组团留白用地8.29公顷。

中心城区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三节  营造多元化人居空间

第74条  加强城市住房建设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同步发展,构建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社会租赁住房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供应体系。

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以“小集中,大分散”为基本导向,布局邻近就业中心、交通站点、公共活动中心等。加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城北片区、天马湖东区住房保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商品房配建、购买和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对于就业岗位集聚的地区,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租赁性住房比例。规划至2035年,城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10%。

科学合理地调控商品房的进展速度及规模。健全房价预警机制,完善房价监测体系,动态地调整监管决策,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2.优化住房空间布局

优化和完善居住环境、设施配套与交通条件,打造具有山、水、城特色、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人居环境。新建住宅在工程质量、居住功能和环境质量等方面达到现代化水平,使智能住宅和生态住宅成为住区主流,建设人性化的宜居住区。加快推进现有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加强老城区、城北新区、天马湖东区的居住空间建设,适度新增居住用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毗邻静脉产业园、武南综合组团、北部工业组团等产业发展集中区,应提升职住平衡指数,增加创新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建设,实现宜居宜业、产城融合。

3.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形成老城区居住片区、城北居住片区、天马湖东居住片区、武威工业园居住片区、武南镇居住片区、重离子居住片区共6个片区,新增居住用地104.38公顷。

第75条  完善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

坚持全龄共享,友善公益,聚焦“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推动优化公共设施精细化配置。

规划形成“一主两副多点”的城市级公共服务体系。“一主”为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两副”分别为天马湖东区商贸中心及城北市级文化行政中心;“多点”指11处城市片区/组团级服务中心。

1.机关团体

至2035年,规划机关团体用地93.55公顷,占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0.98%;凉州城区机关团体用地68.81公顷,占凉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1.21%;一港四组团机关团体用地24.74公顷,占一港四组团城乡建设用地的0.63%。

2.教育设施

至2035年,规划教育用地为492.6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5.15%,人均7.95平方米/人;凉州城区教育用地335.99公顷,占凉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5.93%,人均6.22平方米/人;一港四组团教育用地156.64公顷,占一港四组团城乡建设用地的4.01%。

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用地,合理增加教育用地。采用新建、改扩和撤并等方式,加强和完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设施布局,小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为500米左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有小学39处,新增15处;九年制学校服务半径原则上为500~1000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有九年制学校12处,新增4处;中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为1000米左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有中学16处,新增3处。完善幼儿园配置与布局,服务半径原则上为300米。

大力发展服务产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大型工业园区配置相应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支持武威职业学院、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拓展办学空间,优先补齐高等教育用地缺口。重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办好城市开放大学,提升办学规模与服务能力。

3.文化设施

至2035年,规划文化用地为66.6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0.7%,人均文化设施用地1.08平方米/人;凉州城区文化用地60.78公顷,占凉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1.07%,人均1.13平方米/人;一港四组团文化用地5.88公顷,占一港四组团城乡建设用地的0.15%。

规划建立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文化设施体系。在城北新区城市副中心,结合现有行政办公组团、四大场馆,规模化、整体化打造文化行政中心建筑集群,完善市级副中心。在天马湖东区规划发展会展经济,建设集会展创意、休闲旅游、商务办公、科研孵化为一体的城市副中心。在各片区均衡布局基础性文化设施,重点加强片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含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社区级文化活动站(含老年人活动站)等群众文化活动设施建设。

4.体育设施

至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体育用地为31.0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0.32%。人均0.5平方米/人;凉州城区体育用地29.14公顷,占凉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0.51%,人均0.54平方米/人;一港四组团体育用地1.94公顷,占一港四组团城乡建设用地的0.05%。

构建市级—片区—社区三级体育设施布局体系。

市级公共体育场馆:除现状武威市体育馆、武威市体育场外,在新城区规划武威市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在天马湖东区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馆各一处。

片区级体育设施:满足“两馆一场一园”(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标准体育场、体育公园)建设要求,区级体育用地规模总计不小于10公顷,新建单处设施用地规模不宜小于3公顷。服务人口大于10万人。

社区级体育设施:依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在居住用地内进行布局。按住宅项目总户数乘以户均场地面积进行配建管理,人均室外场地面积不小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场地面积不小于0.1平方米,其中乒乓球、健身路径和儿童活动场地为社区必配场地。

5.医疗卫生设施

至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用地为167.68公顷,占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1.75%,人均2.7平方米/人;凉州城区医疗卫生用地61.86公顷,占凉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1.09%,人均1.15平方米/人;一港四组团医疗卫生用地105.82公顷,占一港四组团城乡建设用地的2.71%。

构建以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以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辐射中心城区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6.社会福利设施

至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社会福利用地为35.4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0.37%。人均0.57平方米/人;凉州城区社会福利用地33.54公顷,占凉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0.59%,人均0.62平方米/人;一港四组团社会福利用地1.95公顷,占一港四组团城乡建设用地的0.05%。

加快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和社会(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完善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养老、家庭养老体系。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设施建设,考虑到中心城区承接市域人口转移需求,应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推广建设中心城区居家和社区嵌入养老服务试点,规划至203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5张以上;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设施以15分钟生活圈进行配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既有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

第76条  营造社区生活圈

以居住人口规模和设施服务范围为基础,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四级分别提供配套服务,配套设施应步行可达,为居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方便。至2035年,城区通过公共服务均衡配置后共形成十五分钟生活圈18个,基本实现城区范围全覆盖。

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完整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中学、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党群活动中心、商场、餐饮设施、银行、电信、邮政营业网点等。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建的设施主要包括小学、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菜市场或生鲜超市、小型商业金融餐饮、公交车站等设施。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建的设施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商业网点(超市、药店、洗衣店、美发店等)、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五分钟生活圈的配套设施宜与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相对应。

居住街坊应配建便民的日常服务设施,为本街坊的居民服务。必须配建的设施包括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便利店和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等。

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每个城市社区均建有一处不少于200平方米、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到2035年,规划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第77条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城市生态空间结构

构建“一核多点、五廊叠翠”的凉州城区生态空间结构。“一核”为两河公园城市绿核,由天马湖、海藏湖交汇处的滨水绿地和生态绿楔组成。“多点”为点状分布的绿地开敞空间,多种类型、不同主题与规模的城市公园绿地。“五廊叠翠”是由3条南北向沿河绿地以及2条东西向生态绿化廊道层迭组成,串联各级公园绿地形成城市蓝绿脉络,南北向廊道为天马湖绿廊、马蹄河绿廊、六坝河绿廊,东西向廊道为清水河绿廊、古浪街绿廊。

2.城市绿地系统

规划布局合理、绿量适宜、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复合型、多层次绿地系统。至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达到893.23公顷,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85%;凉州城区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达到674.76公顷;一港四组团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达到218.47公顷。

以建设“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绿化工作水平。保护延续凉州城区“四水萦城、方城嵌绿”的城市园林绿地布局,落实城市“绿地倍增”行动,逐步提高各项绿地指标;做好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保护古树名木,疏浚治理河道,打造滨水景观,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品质;外围一港四组团以片区为单元,新建公园绿地,完善园林绿地系统。逐步将武威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宜居宜业宜游、绿韵萦绕的河西绿城,打造“国家园林城市”。

构建“三级五类”城市公园绿地布局体系。总体打造“城市-片区-组团”三级绿地公园体系。组团内构建“社区+邻里”的生活圈绿地布局模式,推动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营造“园在城中”的绿色生活环境。建设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郊野公园五类城市公园绿地。其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郊野公园为“城市—片区”级公园绿地,社区公园、游园为“组团”级公园绿地。

郊野公园:规划3处郊野公园,为两河公园,马蹄河、六坝河郊野公园。

综合公园:规划5处综合公园,为海藏公园、西郊公园、凉州植物园、高铁站前公园、城南公园。

专类公园:规划4处专类公园,为雷台公园、天马湖公园、锁阳城遗址公园、皇娘娘台遗址公园。

社区公园:依托居住组团规划社区绿地公园,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活动需求。社区公园按照500米服务半径设置,面积1公顷以上。

游园(口袋公园):在中心城区内,结合城市更新,在历史城区内和主要文化景点,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建设一批小游园。在城市道路两侧宽度大于12米的带状绿地内,以及城市居住组团、产业组团内部,按照300米服务半径,建设城市开放式小游园。小游园面积应大于400平方米。

城市绿道:中心城区构建“两环三轴”城市绿道,内环由祁连大道-天马路-南关西路-富民路-兴盛路围绕而成,外环由汉武大道-学府路-古浪街-纵一路组成,“三轴”包括北大街-南大街、天马大道两条纵轴线、西大街-东大街横轴线,主要串联海藏公园、锁阳城遗址公园、皇娘娘台遗址公园、楼牌公园、天马湖公园、河东休闲公园、环满城公园等景观点。

第78条  强化城市总体设计

构建与自然地理环境协调、密度分区合理、地域特色明显、空间品质优良的以人为本的城市空间环境。

构建“两河两岸一湿地,三心六园多节点”的城市设计总体框架。以武威历史城区、新城中心、天马湖东区中心为城市景观核心,强化城市设计和风貌控制。以天马湖、清水河及两岸开敞空间为廊带,串联海藏公园、西郊公园、凉州植物园、河东休闲公园、高铁站前公园、武南公园等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和广场公共开敞空间,将滨河自然生态景观引入城市。

构建望山拥水、垂直渗透的廊道和开敞空间。依托天马湖、清水河、马蹄河、六坝河4条河湖生态通廊,构建山、水相连的开放空间骨架。在中心城区规划9条眺望祁连山的视廊,12条城市景观廊道。结合片区核心开敞空间,打造主要公共活动线,形成垂直渗透景观通廊,将滨河自然生态引入城市片区中心,串联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和广场公共空间,促进滨河湿地资源向腹地渗透。加强对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体量、风貌的控制,在凉州植物园、海藏公园、摩天轮等节点打造观景平台,为居民提供休闲观景的城市开敞式空间。

塑造丝路古韵与现代活力相交融的绿洲城市风貌。凉州城区为武威市展示城市风貌特色的核心区域,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为重点,以“五凉古都、马踏飞燕”为主题形象,展现“五凉胜景、魅力姑臧、丝路名城、新韵凉州”的整体城市风貌特色。以历史文化名城为风貌特色重点,基于凉州城区不同的功能特征和景观风貌特征划分四类特色风貌管控区,分别为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城北生态休闲风貌区、河东现代时尚风貌区、南部现代工业风貌区。

构建疏密有度、错落有致的密度和强度控制。综合不同组团的功能,针对其建筑的基本尺度要求将集中建设区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按照五级控制,分为高强度开发区、中高强度开发区、中强度开发区、中低强度开发区、低强度开发区。中心城区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避免摊大饼发展模式,总体开发强度以中等强度为主,基准建筑高度为54米,新建建筑最高不宜超过100米,新建住宅建筑不应超过80米。依托公共中心提高土地使用强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严格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土地开发强度。大型开敞空间周边适度降低开发强度,提升景观环境品质,不宜超过45米。凉州城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千米0.6万至1万人,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第79条  做优城市特色空间

营造特色区域。将文庙、古钟楼、罗什寺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为历史文化特色区,再现“河西都会”文化风貌。加强公共文化场馆的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居民休闲生活质量。针对科技馆·空间规划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不同类型场馆,探索多样化的公益性活动,提升文化场馆的公益性功能与文化载体价值。以天马湖、海藏公园等为重点划定城市生态特色区,展现“一水穿城,水城相融”的现代宜居城市风貌。以迎宾路、正阳路、古浪街围合区域为中心划定城市南部现代商业区;以汉武大道、学府路、天丰街、杏林路围合区域为中心划定城市北部现代商业区;以改造后的北关市场(凉州三套车市场)、大众市场等为重点划定特色商业区,重现丝路商邑的繁盛景象,展现现代凉州的精神风貌。

构筑景观节点。划定展现武威历史文化内涵的南城门楼、明清街、文化广场、文庙、古钟楼、罗什寺历史文化街区、雷台汉墓为历史风貌景观节点。确定规划河东休闲公园、凉州植物园、海藏公园、西郊公园、高铁站前公园为城市绿化节点。将武威火车站、高铁站前区、金武高速城市出入口、国道312城市出入口、连霍高速城市出入口、武威摩天轮以及“四馆”区域(博物馆、图书馆、天马剧院、科技馆·空间规划馆)规划为城市现代魅力节点。

第四节  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

第80条  路网体系

规划延续“分区路网+联系通道”的基本形态,其中分区路网保持方格网道路格局,道路系统以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为主;联系通道主要以高快速为主,串联一城一港四组团。

第81条  构建组团快速联系通道

积极谋划G312城区过境段快速化改造,规划新增机场高速出口以及高速出口至机场快速,形成连接交通枢纽、组团片区的“环+放射”的快速通道;

“环”:以由金武高速、连霍高速、S55以及绕城高速形成的高速公路环,快速衔接机场、东部产业组团、北部工业组团;远景谋划延伸现有绕城高速,串联东部产业组团、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以及黄羊组团。

“放射”:主要为G312、S316等多条快速通道,快速衔接黄羊综合组团、武威国际陆港。

第82条  城区内部道路系统

规划延伸和平大道至G312,向西延伸海上街以及祁连大道,形成两条机场快速通道,构建“四横五纵”的交通性主干路,“四横”为机场快速路-海上街、祁连大道-天颐大道、古浪街、汉武大道,“五纵”为和平大道、海藏路-迎宾路、凉都大道、马蹄河路、天马大道,主要服务城区各个片区与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客运枢纽之间的快速出行。规划远期加强交通性主干路重要节点立体化改造,实现20分钟可达公铁航交通枢纽。

中心城区规划主干路红线宽度宜控制在35~40米,次干路红线宽度宜控制在20~35米,支路红线宽度宜控制在12~20米。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提高路网密度,逐步打通民勤西巷等20条街巷,大力推进中心城区畅通“微循环”工程建设,远期中心城区内道路系统的密度不宜小于8千米/平方千米。

第83条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

坚持以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微公交为辅,“互联网+”的定制公交为补充的高效率、高品质、高适应性的一体化公交体系。规划期末,公交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100%,最大出行时耗控制在30分钟以内,高峰时段城区公交线路发车间隔不高于4分钟,郊区线路不高于12分钟,公交场站面积不小于240平方米/标台。

第84条  优化慢行交通系统

完善步道、自行车道以及城市绿道建设,逐步改造机非混行道路,进一步提升与明确骑行空间,确保非机动车道连续顺畅,打造自行车道微循环,确保绿道系统的连续性、便捷性,实现主要道路快慢分离,其他道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振动标线进行提醒或者采用彩色沥青提高辨识,积极推动低成本、高效率、低环境影响的城市慢行系统交通体系建设,提升慢行系统出行体验,以大力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为目标,形成一批系统完善、环境友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促进城市绿色交通发展,远期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以上。

第85条  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逐步建成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的城市停车系统,总体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格局,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措施,积极推动老旧住宅区白天向周边商业、办公等用地提供车位,形成“错峰共享停车”。规划结合统办楼、医院以及高铁站等主要停车需求区域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第五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第86条  供水设施

在杂木河毛藏寺水库和南营水库双水源供水的基础上,谋划应急备用水源向城区多水源供水,提高城市水安全保障程度。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综合用水量指标取350升/(人•日),预测中心城区总用水量约为21.00万立方米/日。凉州城区已实现由石岭水厂以及城区第二水源水厂双水源供水格局,规模分别为10万立方米/日;保留北部工业组团以及武威国际陆港供水设施,规模分别为4万立方米/日、11.5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东部产业组团供水设施,供水规模4万立方米/日;黄羊组团由现状黄羊水厂供水,武南组团由现状杂木渠首水厂供水,整体实现“一城一港四组团”城区集中供水格局。推进城区应急水源建设,提升生活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87条  污水设施

规划中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预测中心城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2.92万立方米/日。凉州城区污水主要由武威市污水处理厂以及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分别为9万立方米/日、4万立方米/日;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黄羊组团由黄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日;凉州工业园区由永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规模14万立方米/日;在重离子新建东部产业组团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实现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

第88条  再生水设施

逐步提高中水利用率,远期凉州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其他组团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规划扩建凉州城区再生水厂,远期规模7万立方米/日;新建武威工业园区再生水厂,近期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远期扩建至4万立方米/日;新建北部工业组团、甘肃(武威)国际陆港组团、东部产业组团再生水厂,近期规模1万立方米/日,远期扩建至2万立方米/日。

第89条  雨水防涝设施

加快完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雨水管道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3年,重要地区为3~5年,全面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城区天马湖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城区其他河道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城区改造、城市道路提升改造、易涝点整治、雨污分流等工作,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

第90条  电力设施

预测中心城区总用电量13.75~27.50亿kWh/a,最大电力负荷为305.55~611.11MW。积极推进城区电网“手拉手”供电,规划新建新城变、中心变、武威工业园南区变、北部工业组团变、武南铁路变及保税园变等6座110千伏变电站。

第91条  通信设施

集约推进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强化统筹建设,优化规划布局,优先改造利用现有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资源,推动开放市政公共资源和机关办公楼宇,对新建楼盘、建筑物及现存市政公共设施等,预留通信基站建设位置,以解决通信基站网络密集站点获取难题。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继续推进光纤改造,推动基础电信企业部署更大容量光纤宽带接入网络。

第92条  供热设施

预测凉州城区集中供热热负荷约为2543.71MW,一港四组团集中供热热负荷约为2269.1MW。依托凉州城区城南、城北、城西、武威热电联产4座集中供热设施以及亿利热源厂、武南天新热源厂、黄羊科创热源厂、武威万源热源厂(凉州工业园区)4座组团供热设施,规划续建东部产业组团热源厂,新建武威国际陆港集中热源厂,形成以武威热电厂以及城西、城北热源厂为主,其它清洁能源取暖为补充的供热保障格局。

第93条  燃气设施

规划中心城区用气水平取值10501~21000千瓦时/(人·年),预测总用气量约为16505.80~33008.45万Nm³/年。构建中心城区输气和储气“双气源”供气体系,保障用气稳定。规划凉州城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黄羊综合组团、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以武威天然气门站为气源接入点。规划新建古浪天然气储气设施,全面保障应急调峰。

第94条  环卫设施

预测中心城区垃圾生活总量约为930吨/日。规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废物分类运至凉州区静脉产业园处理。严格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规划新建有害垃圾暂存点,推进末端处理体系构建,因地制宜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第95条  消防设施

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布局。保留现状凉都特勤站、康宁消防救援站、荣华消防救援站,规划新建城北片区、城西片区、雷台片区、河东北片区、荣华片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黄羊综合组团、武威国际陆港共8处消防救援站,1个消防救援物资战备储备库和搜救犬训练基地,总体形成城区每7平方千米一个消防站的防护格局。完善城市消防水源、消防取水点、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城市主战、远程供水、举高救援、重型泡沫消防车辆等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第96条  人防设施

完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加强专用工程建设。由公安、交通运输、医疗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公共项目重要目标毗连区、大型小区要合理配建专业队工程;建设体量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同步配建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专用工程,医院、疾控中心项目结建工程以配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站工程为主,大型居住小区、社区服务中心以配建医疗救护工程为主。近期中心城区人口人均防护面积达到1.1平方米,远期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主体,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配套工程为保障的高效人防工程防护体系。

第97条  地下空间

1.地下空间开发要求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以浅层为主,按照“平战结合、统筹建设”的原则,结合基本建设需要,有计划地修建平战两用的地下物资库、车库、医疗设施等。统筹安排市政管线、综合管沟等地下公共设施空间资源。宜在人口稠密区修建平战两用的停车场等地下公共设施。

2.地下空间分区管控

禁建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原则禁止开发利用。

限建区:不可移动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地下空间,为地下限制开发区,如须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必须报规划、文物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

适建区:中心城区内其他区域为适宜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其中新建的商业区、高层住宅小区为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区域,进行成片更新改造时应尽可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鼓励重点区域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与复合利用。

3.综合管线规划

统筹中心城区地上地下建设以及管线布局,遵循“压力管让重力管、可弯曲管让直管、分支管让主干管、小管径让大管径”的原则,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布置的次序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优先考虑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第六节  加强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

第98条  严格管控“城市四线”

1.城市绿线

划定主要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城市绿线范围,总面积540.05公顷。对城市组团间的结构性生态绿地(非建设用地)参照城市绿线管理。其他小型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由详细规划依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具体划定。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城市绿线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包括中心城区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包括现状河流、渠道、湖面的堤防内水域。蓝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堤防工程外侧各5~10米的范围作为蓝线进行管理。划定清水河、马蹄河、天马湖和海藏湖为城市蓝线范围,总面积22.19公顷。其他河道及排洪水渠的蓝线由详细规划具体划定。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城市蓝线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城市黄线

划定铁路客货运场站、公路客运站、主要公交场站、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33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10kV开闭所、燃气门站、区域集中锅炉房、消防站的城市黄线范围,总面积287.58公顷。其他黄线范围由详细规划具体划定。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城市黄线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城市紫线

紫线范围包括文庙、古钟楼和罗什寺等3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紫线范围56.5公顷。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城市紫线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99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

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主要分布在武威工业园、武南镇、凉州工业园区、黄羊工业园、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应实行严格保护,落实省级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除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必要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轨道车辆段、停车场上盖开发)、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市场、物流管理中心等配套设施及公共利益需要用地(包括政府主导的候工楼、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第100条  控规单元划分及管理

中心城区划分为10个控规编制单元:城南单元、城西单元、城北单元、天马湖东区单元、武威工业园单元、武南单元、北部工业单元、东部产业单元、黄羊单元、陆港单元。编制单元覆盖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编制规划时,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允许一起编制,但应明确每个单元的管控要求。

控规单元在编制规划时,控规落实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等);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的具体布局;城市干道系统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等。除上述内容外,其他设施建设用地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该区域内进行平衡,但严禁超过建设总量要求。

第101条  留白用地管理要求

对现状进行监控。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土地用途,地上建筑物只减不增。合法建设可暂时予以保留,建筑功能需要调整的,以民生项目为主。对违法建设予以严厉打击,并纳入拆违计划限期拆除。

用地使用前加强规划论证。留白用地使用前应重点评估项目与城市住房供应、产业需求、公共设施配置、交通市政设施保障等方面的匹配度,分析与周边建设项目的相容性,对超出规划预期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建立市级留白用地台账,摸清土地及建、构筑物底数,制定建筑规模拆借管理办法,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按照“论证评估—提交申请—意见征询—审议批准”的程序启动留白用地投放。

第九章  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以武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为基础,结合自然景观资源和山水人文格局,保护市域雪山、绿洲、沙漠、河流水系与城乡环境协调的关系,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构建魅力国土空间格局,为武威融入区域文旅发展、建设丝路名城、打造特色旅游产业集群提供品质空间支撑。

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第102条  融入区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武威市是古丝绸之路关键性节点城市和中西方文明的中转站,史有“五凉古都、河西都会”之称,是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孕育了丰富的人文底蕴和名胜古迹。深入发掘武威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和优势,积极融入区域文化保护格局,立足河西走廊地理特征、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风情,推进地域特色文化整体保护、活态展示和深度体验,与敦煌、张掖、酒泉等历史文化名城进行联动发展,建设“河西走廊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优势互补、组团推进,有效促进文旅产业国际合作和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为提升武威文化影响力和“一带一路”文明互鉴提供战略支撑。

第103条  保护目标与体系构建

1.保护目标

深入挖掘武威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注重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与展示,拓展深化历史文化保护内涵。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全力保护利用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提升城市竞争力。将武威打造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旅游名市,集中展现武威历史发展脉络以及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城市特征。

2.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建立健全与武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匹配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按照市域山水形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空间层次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持续强化武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推进武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推进各级各类文物、历史建筑的排查、保护、修缮,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

3.全域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两轴、四片区”的市域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格局。

一心:历史古城保护核心。一带:祁连山自然环境保护带。两轴:中部绿洲历史文化保护轴和石羊河沿线文化资源保护轴。四片区:凉州古城历史风貌区、古浪丝路历史风貌区、民勤大漠历史风貌区、天祝藏传佛教历史风貌区。

第104条  加强各类文化遗产保护

1.凉州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为明清凉州古城(古城墙以内)范围,保护范围面积约2.34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外扩至城市道路,即西至西环北路,北至祁连大道,南至南关东、西路,东至兴盛路、富民路,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全面保护凉州历史城区的整体历史环境与空间肌理格局,保护凉州历史城区“一水绕城,方城形制;三经三纬,街规巷整;左文右武,东楼西塔;古居集聚,人文荟萃”的总体格局,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传统风貌的完整性。重点整合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街坊等各类要素,保护城市肌理、空间布局、街巷尺度、绿化、文物与优秀历史建筑等真实的历史信息,保持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推进城市更新和环境提升,建设活动应在城市肌理、空间格局、建筑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等方面与周边风貌相协调。

2.历史文化街区

严格保护文庙、古钟楼、罗什寺三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街区传统自然背景、历史格局及生活功能的延续性,保护街区自然肌理格局、历史风貌特色及街区内留存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注重历史街区的活化利用。文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东大街,南至崇文街,西至文昌路,东至富民路,总面积27.74公顷,依托武威文庙,打造以弘扬传统儒学文化为主,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传习、馆藏文物研学等为主要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古钟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海子巷、和平街小学北院墙,南至东大街,西至和平路,东至兴盛路,总面积21.08公顷,重点保护大云寺、古钟楼建筑群及西侧、南侧传统黄土民居集中区域,突出武威的特色美食文化、西夏文化等元素;罗什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罗什寺北巷以北约30米,南至共和街,西至玉泉巷、甘泉巷,东至北大街,总面积7.68公顷,重点保护罗什寺建筑群和西侧、北侧传统黄土民居,业态设置主要以偏静态的功能为主,融入茶文化、唐朝文化休闲体验,倡导有机、健康生活理念,打造静雅、闲雅、优雅的特色主题沉浸式街区。

3.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大靖镇核心保护范围内应重点保护历史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及色彩,保护历史街巷、河道的走向、尺度、地面铺装及沿线建筑风貌。保护省级保护单位财神阁、马神庙和火庙,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不应高于文物建筑的主体高度。除必要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注重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的保护,保护古树、古桥、古井及传统路面铺装等历史要素。改善镇、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好旅游开发与风貌保护的关系。

4.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

根据分级分类的原则,依法严格保护各级文物与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严格保护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以“不改变文物原状”为保护原则。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保护。文物保护单位要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管控。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的行为,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提高历史环境品质。

历史建筑:依法严格保护13处历史建筑和计划近期公布的8处历史建筑。划定保护范围和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应以“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为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5.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全市36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国家级名录7项,省级名录29项,市级名录107项,县(区)级名录221项。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依存的历史环境、物质载体等,保护历史记忆、社会生活等非物质要素,以及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展示空间。延续历史地名和路名,传承地区历史文化内涵。

第105条  拓展历史文化保护对象

拓展深化历史文化保护内涵,丰富保护类型,增加保护对象数量与规模,完善历史文化保护要素体系。重点强化革命遗址、近代建筑、工业遗产和名人旧居的专项保护。积极评估增补传统民居、近代建筑、工业遗产、历史公园等文物和各类历史建筑,依据不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现状完好程度、城市空间类型和环境特征,根据分级分类的原则依法实施保护。50年以上风貌较好的现状建筑,不得擅自拆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的,应当保留有特色的建筑立面、构件及其他风貌要素。

第106条  创新历史文化传承机制

建立保护对象常态化增补机制。定期开展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保护对象的预备名录,制定抢救性保护和先予保护的机制。定期增补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等保护对象,适时科学更新各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完善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机制。根据保护对象的功能特征、所处空间和保护利用方式的差异,以价值评估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细化保护技术管理规定,深化城市设计研究,在保护范围、保护规模、保护手段、功能利用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控制要求和保护策略。突出抢救性保护控制和远期综合保护利用相结合,逐步形成重点突出、时序合理的长远保护机制。

完善历史保护的政策配套与支撑。完善武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机制,建立由政府、居民、开发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保护利用的平台和机制。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的融合发展,鼓励保护与更新相结合,探索在规划管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完善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的用地和空间管控政策,对要进行活化利用的历史文化遗存,须先开展建设影响评估,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第107条  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完善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机制。对于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开展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以及适度的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

在保护名镇的基础上,加以合理有续利用,加强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延续传承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保留传统生活方式和自然居住形态。

综合考虑武威历史文化名城的演变及空间形态特征,延续与彰显古城优秀的文化精髓与历史记忆,推动历史城区有机更新,实施微改造,植入新型产业,将现代城市功能与历史文化脉络有机结合,形成全市最集中的历史文化聚集体验区。

第二节  建构魅力国土空间体系

第108条  全域魅力空间格局

构建“一城一脉、两廊四区”的魅力国土空间格局,保护市域雪山、绿洲、沙漠、河流水系与城镇的整体协调关系。

一城:凉州历史城区,是集中反映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的典型实物空间载体。一脉:祁连山脉,孕育了河西走廊和武威绿洲。两廊:依托中部东西向大交通线历史文化资源和南北向石羊河自然生态资源,形成绿洲中部文化廊道,石羊河南北生态廊道。 四区:以区域自然景观、地域文化特色为基础,自南向北形成天祝高原藏乡风情魅力区、古浪戈壁绿洲文化魅力区、凉州都市现代农业魅力区、民勤沙海绿洲生态魅力区。

第109条  保护自然山水人文关系

1.保护“南山北沙中绿洲”自然生态基底。塑造河西走廊绿洲城市的自然环境特色,充分发挥“山、水、绿、沙、冰”等各类自然地貌的景观价值。加强南部祁连山、北部荒漠生态治理和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石羊河生态、生活岸线建设。保护自然保护地及河流湿地。加强绿洲的生态保育功能,维护城市生态基底,改善生物多样性环境。加强祁连山景观视线控制,塑造特色风貌景观。

2.保护绿洲聚落型自然文化景观。保护体现城乡历史变迁、与历史文化遗存紧密关联的各类自然环境要素。保护自然与人文相融合的郊区传统聚落格局,延续依水而耕、临田而居的绿洲传统村镇模式,重点保护河西走廊多元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护乡村地区的具有传统农耕特色的田园景观。保护各类承载武威地域特征的自然保护地,统筹郊野地区的农田、生态片林、水系湿地、村落等自然和人文资源,在保护保育的前提下,体现文脉和自然野趣,适度开展休憩、科普等多样化活动。

3.促进自然山水与城乡风貌和谐共生。保护武威南部村镇和山川相互依存的格局形态,展现具有多元民族文化的祁连山川风貌城乡特色。打造武威中部、北部绿洲城乡风貌带,结合绿洲农业和旅游休闲功能,提升风貌的识别性,突出河西走廊绿洲城乡特色。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的城市风貌区则集中展现绿水交融、时尚繁华的现代化城市形象。

第110条  构建全域公园体系

规划在全域构建国家公园/国家文化公园—区域公园—城镇公园的三级公园体系。

1.国家公园/国家文化公园

国家公园: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科学划分严格保护区、生态保育区、传统利用区、科教游憩区,在严格生态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进自然教育体系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家文化公园: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武威段、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武威段建设。整合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推进凉古段、民勤段、天祝段保护利用建设项目,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在天祝县推进天堂、华藏、乌鞘岭大景区等建设项目,形成具有特定意义的公共文化空间载体。

2.区域公园

规划全市域建设30处以上的区域公园。

自然公园及生态治理公园:建设一批具有生态、观赏、文化、科学、教育等价值的公园。包括甘肃凉州九墩滩国家沙漠公园、甘肃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甘肃民勤黄案滩国家沙漠公园、武威沙漠公园、华锐湿地公园、八步沙“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青土湖生态教育基地、昌宁四方墩生态治理示范基地、天祝生态修复公园等。

纪念园及旅游景区:建设一批保护重要文化历史和景观价值,可进行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游憩需求的公园和景区。包括凉州会盟纪念馆、红军西路军古浪战役纪念馆、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天梯山石窟、苏武沙漠景区、民勤瑞安堡、冰沟河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等。

郊野公园: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城边缘分别建设不少于1处的城市郊野公园。

3.城镇公园

在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建设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游园(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各乡镇建设中心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至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85%;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80%。

综合公园: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内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公园,面积宜为10公顷以上,各县城综合公园不少于2处。

专类公园: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内规划建设一批具有特定内容或主题、单处面积宜在3公顷以上专类公园。

社区公园: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一批服务半径为500米、面积宜为1公顷以上的社区公园。

乡镇中心公园:在乡镇政府驻地建设一批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面积宜为0.4公顷以上的乡镇中心公园,各乡镇中心公园不少于1处。

游园(口袋公园):结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在社区公园/乡镇中心公园无法覆盖的局部地区,建设一批服务半径为300米、面积应大于400平方米的游园(口袋公园)。

4.绿道体系

基于城市“蓝绿空间”,串联城市公园、广场、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兼顾生态保育功能与市民游憩、健身需求,构建城市、社区两级绿道体系,提升公共空间品质。

城市绿道:宜串联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等主要景观,形成开放有活力的区级绿化网络。中心城区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各县城绿道总长度不低于8公里。

社区绿道:结合城区街道网络,选取景观性道路,建设慢行公共通道,构建尺度宜人、便捷可达的服务圈级网络。

第111条  打造丝路文旅品牌

1.加强文旅融合发展。推动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加深与省级链条的衔接合作,构建要素齐全、产业互通、优势聚集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提高“天马行空·自在武威”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积极融入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链”通天祝雪域高原、古浪红色旅游、民勤沙漠风光大环线,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文旅产业与医养健康产业融合,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化、网络化发展格局,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2.提升武威文化软实力。深化魅力空间载体文化内涵,推进“书香武威”建设,加快振兴文化产业,打造区域文化中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凉州文化保护研究和弘扬力度,扩大凉州文化论坛影响力。加强水利、生态等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宣传武威生态保护成果。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文化交流与务实合作,促进文化旅游建设。

3.加强优质旅游目的地建设。积极融入全省建设“丝绸之路旅游黄金带”的战略格局,加大与兰州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以汉唐天马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天梯山生态文化旅游区、苏武沙漠景区、古浪八步沙“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凉州会盟纪念地、大靖古镇及天堂互助大景区、冰沟河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建设特色鲜明、功能要素完备的旅游目的地。完善旅游集散中心的服务设施条件,加强中心城市星级饭店建设和旅游要素配置。

第三节  城乡特色风貌及空间引导

第112条  城市特色空间管控

凉州区:城市风貌整体彰显历史文化名城之底蕴,严格保护历史城区方形古城形制、老城区棋盘格局,重视城市与道路的关系。新区以高层建筑为主,老城以多层建筑居多,历史文化街区以低层为主,重点体现传统黄土民居。

民勤县:凸显东北西三面环沙的大漠特色风貌,将沙水组合的特色融入城镇中;城市风貌突出展示民勤防风治沙文化。

古浪县:构筑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和谐相生,城和山水有机交融,片区特色多样统一的整体景观风貌,体现河西走廊东部门户城市新形象和绿洲城市新风貌。

天祝县:以营造山水格局,体现藏民族文化,塑造特色藏乡为目标。建筑高度应充分体现“依山傍水”的城市空间特征控制原则。

第113条  乡村地区风貌引导

凉州区:延续地域历史文化特色,呈现风沙和绿洲相映的乡村整体风貌,民居建筑保持河西走廊地区传统的内向型院落空间。

民勤县:凸显具有沙漠绿洲特色的“沙水为底、路景相依、居在田中”的乡村整体风貌,民居建筑延续街门楼等民勤特色民居形式。

古浪县:营造具有丝路古镇人文气息的乡村整体风貌,民居建筑体现传统河西民居院落特色。

天祝县:塑造依山就势、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乡村整体风貌,民居建筑传承藏式民居特色。

第十章  建设安全高效的支撑体系

紧抓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两新一重”建设等重大机遇,统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114条  交通发展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四横两纵”的运输通道以及“123出行交通圈”,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

四横两纵:“四横”指欧亚大陆桥运输通道、武威至中卫运输通道、武威至金昌至阿拉善右旗运输通道、金昌至民勤至阿拉善左旗运输通道;“两纵”是指乌力吉至武威至西宁运输通道、银川至天祝至西宁运输通道。

123出行交通圈:市域内高速1小时通达、毗邻城际间高铁2小时连接,省际间航空3小时覆盖。

第115条  打造通道物流枢纽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充分发挥武威在亚欧大陆桥的咽喉地位优势,协同推进河西走廊城市群通道物流发展,构建大交通,发展大物流,打通“甘青宁蒙新”战略通道,打造甘肃(武威)国际陆港通道物流产业聚集平台,积极协调武威与兰州、天水国际陆港的职能分工,巩固和提升武威国际陆港肉类、木材口岸地位,推进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建设,规划从干武铁路园墩站接轨引入集装箱场站铁路专用线;不断完善陆港“两中心两口岸一场站”外向型经济平台功能,争取建设武威国际货运班列编组站,形成面向中亚、中欧、“两海”的西部通道经济重要枢纽,着力打造亚欧大陆桥、武威至中卫、武威至金昌至阿拉善右旗、金昌至民勤至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至武威至西宁、银川至天祝至西宁的“六条”运输通道,使武威由内陆腹地迈向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

第116条  完善区域快速交通网络

按照“四横两纵一枢纽”运输通道布局,通过东出、西进、南向、北拓,以公铁联运为主,连通西北五省核心重点城市,有效融入全国交通大网络,构建“畅通东西、接连南北”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1.航空

积极开辟武威至国内重点城市机场航线,提高对外出行品质;加快建设民勤通用机场,积极谋划凉州区、古浪县、天祝通用机场,规划预测建设空间,提高区域综合交通服务水平。

2.铁路

加快兰张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建设和武威至张掖段前期工作,技术标准为双线电气化,重点提升与省会兰州的交通联系水平;远期规划建设金昌至阿拉善右旗铁路红沙岗至阿拉善右旗段,技术标准为单线电气化;预留武威至西宁高铁、武威至中卫高铁建设廊道,加强与宁夏、内蒙古等省的联系。

3.高速公路

重点谋划实施S55北仙高速、S61雷台至西营等高速公路项目,拓展武威南北向通道,规划G3032永海高速永登至天堂寺段、S52民山高速民勤至金昌段、S56景互高速和武威机场高速等,谋划河西走廊第二大通道以及天祝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在“四横两纵一枢纽”基础上,构建辐射金昌、张掖、兰州、内蒙、西宁以及中卫的“一环六射三联”的高速公路网,搭建“座中四联”交通体系,推进金武城镇圈协同发展,打造河西走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桥头堡。规划在主要乡镇、景区景点预留高速出入口。

第117条  优化城乡交通路网结构

有序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贯通衔接、提质升级,完善普通国省道布局,普通国道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普通省道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国家5A级旅游景区通一级及以上公路,国家4A级旅游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构建以县区为中心“环+放射”的公路网布局,加快通重点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通二级公路,构建30分钟县域“经济圈”,以镇村为节点,加快乡镇通三级公路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构建1刻钟便民“服务圈”。

1.国道

重点实施G312线界牌至安门段(含天祝过境段)、安门至古浪金三角段等普通城镇过境段和长期超负荷运行、车流量大路段的扩容改造,规划建设G569线北山至民勤(西渠)段和G667线武威至定西大靖至直滩段,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联系。

2.省道

有序推进普通省道提级改造,重点实施S307线民勤至青山段、S235线邓马营湖至长城段、S308线黄羊至金山段、S585线干城至西沟段、S587线南营水库至旦马段、S584线西渠至收成段、S315线小山子至十八里铺段(古浪境内)、S315线小山子至十八里铺段(天祝境内)、S235线大滩至南湖段、S308线直滩至八步沙段改线、S315线武威至双城段、S315线直滩至大靖段、S586线哈溪至毛藏段、S310线民勤县城至昌宁段、S573线河桥至东坪段等项目。至2035年,普通省道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

第118条  构建互联互通客货运体系

1.客运枢纽

全面建成武威、古浪、天祝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强化高铁站交通枢纽与公路客运站、城区公交、出租以及停车场的“零换乘”,形成以综合客运枢纽为龙头,县级客运站为骨干、乡镇客运场站为补充的客运站场体系。推进以客运班线为主体、区域经营为辅助、预约响应为补充的“城乡三级客运发展模式”。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以交通场站为核心,推进多站合一,形成集邮政物流、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农村客运和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5+N”交通综合服务中心。

2.货运枢纽

依托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构建以陆港保税物流中心、武南铁路物流中心及黄羊公铁联运物流中心为分拨中心,民勤物流园、古浪物流中心、天祝物流中心、凉州区宏威、金沙、安达及昊天物流等为配送中心,其他快递网点以及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配送网络,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基本实现货物“无缝隙衔接”。逐步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实现村级快递网点100%覆盖。

专栏18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表

航空:机场:按国内支线机场标准建设,飞行区等级4C级,设计旅客吞吐量30万人次,用地面积约1.33平方千米;民勤、古浪、凉州区、天祝通用机场,主要发展低空旅游、农业作业、森林管护、灾害监测、应急救援等新兴业态,用地面积各约0.67平方千米。

高速铁路: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双线,设计时速250公里/小时,中川机场至武威段194.3公里,武威至张掖段243.9公里,用地面积约8.60平方千米。

普通铁路及专用线:金昌一阿拉善右旗铁路红沙岗一阿拉善右旗铁路,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线路全长约66km,用地面积约0.66平方千米;陆港铁路专用线,从干武铁路园墩车站接轨,引入2.18公里铁路走行线至集装箱场站。

高速公路一环G3017武金高速、G30连霍高速、S04武威市绕城高速围合而成;六射G3017金武高速(金昌方向)、G30连霍高速(乌鲁木齐方向)、G30连霍高速(兰州方向)、S55北仙高速(内蒙方向)、S55北仙高速(西宁方向)、G2012定武高速(银川方向);三联S61雷台至西营等高速、S52民山高速、S56景互高速。

第二节  提升能源水利设施保障能力

第119条  提升水资源调配保障水平

1.水网体系

加大引水调水力度,以国家南水北调西线调水工程为契机,加快推进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引大延伸增效工程等外流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黄河黑山峡段开发建设工程等工作。构建内陆河河流水资源调配网络,以丰水区向干旱区补水、干流向支流输水、特枯年县城稳定供水为重点,建立古浪县古浪河、柳条河、大靖河、景电二期调水等工程河流水系联通和重点调蓄工程。以地表水置换永丰滩、黄花滩、海子滩等区域地下水,古浪河、大靖河与景电二期、黄花滩水量互济,建立凉州区西营河、金塔河、杂木河、黄羊河等工程河流水系联通和重点调蓄工程,以地表水置换清源、金羊、永昌灌区、邓马营湖地下水和新建改造供水设施为重点,建立民勤县石羊河干流、西营河专用输水渠、景电二期延伸向民勤调水渠、红崖山水库和蔡旗、昌宁、南湖调蓄水池等工程河流水系联通和重点调蓄工程,缓解石羊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2.水利工程

谋划实施一区三县受水区配套工程,继续实施凉州区水系联通调蓄水池建设,谋划景电二期古浪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暨生态保护工程、天祝县调蓄水池建设、红崖山灌区地表水调蓄水池灌溉工程,重点实现县区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逐步建成互联互通、引蓄洪水、调丰补枯、多源保障、联合调配的全市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120条  推进现代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电网建设

推进“陇电入浙”“疆电入渝”“甘电入川”等特高压工程建设,争取建成腾格里第二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规划建设±800千伏特高压换流站2座,用地约107公顷,接地极址2个,用地约133公顷。新建750千伏武威北、凉州北、青土湖变电站3座,占地面积60公顷。优化武威330千伏骨干网架,推进民勤、土门330千伏变电站建设,占地面积约7公顷,实施武威北330千伏配套送出以及柏林、雷台330千伏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实现武威市一区三县33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保障供电质量,满足用电负荷增长需求。规划建设兰张三四线高铁330千伏线路,充分满足高铁用电需求;配套建设九墩滩、红沙岗、黄花滩、松山滩等区域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全面提升电网汇集外送能力。

2.输油输气管廊建设

加快建成西气东输四线、古浪至河口天然气联络管道工程,积极开展西气东输五线、六线工程建设。推动西气东输一线古浪县开口供气项目和古浪县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在民勤、天祝预留分输压气出口,规划新建天祝、民勤天然气支线。

3.能源廊道管控

规划电力廊道南部沿祁连山布置,北部沿凉州区绿洲边缘区域和沙漠区域布置。对各电压等级高压走廊宽度进行如下控制:±800千伏及±1100千伏单回线电力廊道控制宽度为80~110米,750千伏单回线电力廊道控制宽度为90~110米;330千伏单回线路电力廊道控制宽度35~45米,110千伏单回线路电力廊道控制宽度为15~25米,35千伏单回线路电力廊道控制宽度为15~20米。600米宽度范围内避免包含至少2回特高压直流线路或至少5回50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同时布局。规划输油输气管道主要沿凉州区东北部沙漠边缘穿过,规划油气廊道控制宽度为50~100米。

第121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昌宁-黄家井-腊水井等地区的煤炭、煤层气,八浪井地区晶质石墨,古浪县大靖一带煤炭、直滩一带煤炭、定宁、古丰、海子滩、大靖油气,古浪县五龙沟金矿,新堡沙湾沟石膏、新堡朱家圈、裴家营王家沟石英岩,新堡蒿沟、裴家营半雉沟花岗岩;天祝-永登含膏盆地石膏;凉州区大沙沟-小口子一带萤石矿的勘查工作,区内以部署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为主,鼓励和引导商业性勘查,推进整装勘查、绿色勘查,集中各方资金和技术力量,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加强民勤红沙岗、西大窑、天祝炭山岭、凉州区九条岭等地区煤炭资源的开发。重点开采民勤唐家鄂博山石墨矿、古浪铁柜山石灰岩矿、石城子石灰岩矿、天祝白塔山水泥用灰岩矿、天祝火烧城至鲁家沟一带石膏矿。各县区合理确定砂石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引导矿山规模开发、集约利用。

2.矿产资源保护

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除油气、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勘查开发活动。加强耕地保护,地表开采的,严禁占用损毁永久基本农田;地下开采的,探索地上地下空间分层管理模式,合理利用。加强对天祝县干沙河脑稀土矿、天祝毛藏寺铜矿、天祝县朱岔钨矿、天祝县干沙鄂博萤石矿的储备与保护。

第122条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基本原则,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控制能源消耗总量,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提高风、光、水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完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机制,着力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沙,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形成“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发输储用造”一体发展的新能源及其装备制造产业新格局,打造武威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百亿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

以“陇电入浙”工程建设为依托,推进民勤独青山、红砂岗,古浪南部山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建成天祝松山滩百万千万风电基地。扩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规模,优先利用荒漠空间开展规模化建设,重点推进凉州区、民勤县及天祝县等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开展民勤县、古浪县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实施太阳能光热电站建设,形成大规模集中利用和分布式生产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

第三节  建立安全韧性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第123条  建设安全高效供水系统

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以县城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坚持地表水、地下水、天上水、外调水、排放水“五水”统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空间保护,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预测2025年全市总用水量约为29.15万立方米/日,2035年全市总用水量约为35.48万立方米/日。争取实施引调水工程,推进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推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争取建设一区三县农村饮水供水保障工程,建成凉州城区多水源以及民勤县城乡供水第二水源,远期实现全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

第124条  完善城乡排水处理设施

预测2025年全市污水量为16.94万立方米/日,2035年全市污水量为20.93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凉州区东部产业组团污水处理厂,在各区县乡镇结合实际需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转运处理方式,实现全市各县城、产业园区、镇区、新型农村社区等人口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近郊镇可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域相邻的建制镇,可共建共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根据各地区村庄人口规模、村落分散程度、距离城市远近情况等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纳管处理等多种方式。

第125条  建立安全可靠电网体系

规划至2025年全市总用电量34.09~60.15亿千瓦时/年,最大电力负荷为868.77~1559.18兆瓦;2035年全市总用电量37.04~64.38亿千瓦时/年,最大电力负荷为911.50~1607.67兆瓦。完善市域电网网架结构,优化电力设施空间布局,推进电网升级改造,建设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能源互联网。规划新建凉州区长城变、新城变、截河坝变、武南铁路变、南庄变,民勤县西渠变、苏武变、重兴变,红砂岗变、城东变,古浪县保税园变、大靖变,天祝县松山变等110千伏变电站。

第126条  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供暖

规划形成采用以热电联产及大型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其它清洁能源以及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天然气等)和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处理过的化石能源(洁净煤、洁净油等)供热为补充的城市集中供热策略。规划续建东部产业组团热源厂、新建武威国际陆港集中热源厂、古浪双塔集中热源厂、大靖第二集中热源厂、新远路集中热源厂、岔口驿集中热源厂以及红砂岗集中热源厂,实现全市主要生产、生活区集中供暖。

第127条  高标准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实现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预测2025年全市垃圾产生量约为1550吨/日;2035年全市垃圾产生量约为1576吨/日。凉州城区东部组团已建成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填埋以及城乡一体化收转运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垃圾处理设施,近期主要处理一区三县的生活垃圾,远期分阶段新建古浪县、天祝县、民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规划在各区县均建设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第四节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128条  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成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以集中式充换站为主、分散式充电桩为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体系,近期车桩比达到5:1;远期车桩比达到3:1。

规划在中心城区外围结合加油加气站布局二合一或三合一站,在城区内部结合大型商圈、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商业设施、公共建筑、变电站、城市道路边角闲置空间等场地布局公共充电桩。在新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中,办公类、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居住类建筑达到配建停车位的100%;其他类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公园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在有条件的道路停车泊位要配建一定数量充电设施。规划在商业设施、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场地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

第129条  推进数字武威建设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应用、信息安全等具有带动能力的产业基地和应用中心,规划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打造武威地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开发应用的基础平台。建成数字政府大数据基座、“城市大脑”服务管理、天马行市民云、城市“一张图”数字地图服务平台、城市CIM平台、国产化政务云平台、区块链服务网络。

第130条  大力推动5G+技术应用

推动电信企业与工业企业加强合作,开展“5G+工业互联网”探索实践,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骨干龙头企业,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建成5G物流e时代网络货运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多杆合一,预留5G基站建设空间,近期实现5G中心城区连续覆盖和县城建成区、重要乡镇、交通枢纽、重要保障场所、3A级以上景区、矿山矿区等区域的基本覆盖,远期基本实现5G网络城乡全覆盖。

第五节  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第131条  明确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目标

至2035年,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建立市、县、乡镇的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人员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防灾减灾知识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

第132条  识别全域灾害风险区

武威市主要自然灾害为气象、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整体呈南高北低,其中综合高风险区主要位于天祝县西南部、古浪县东部以及凉州区南部区域,综合中等风险区主要位于天祝县城、古浪县城周边区域以及凉州区北部民勤县南部区域,低风险区主要位于民勤县中部区域。地质灾害高危险区主要分布于武威市民勤县西北角以及凉州区与天祝县南部山区以及部分河谷,区内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发育较密集,岩土体破碎,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易损性高;中危险区主要分布于武威市南部的部分中高山区域以及河谷带,区内地质环境一般,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岩体较为破碎,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易损性中等;低风险区广泛分布于武威市山前倾斜平原、沙漠平原以及人口稀疏的低山丘陵与中高山等区域,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一般,地质灾害不发育。

第133条  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构建信息共享、决策智能的应急指挥保障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依托119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平台,集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指挥一张图,实现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救援资源管理以及智能决策支持等功能。

建立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规划新建武威市医疗应急物资库、一区三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武威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利用武威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新建综合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

打造多维立体、平战结合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建设综合性智慧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规划在高、中风险乡镇区域建设应急停机坪,形成以“通用航空为主体、公路与铁路为补充”立体化应急运输保障体系。

健全快速反应、救治有效的应急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急救中心及公共卫生中心,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区域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引导推进基层紧急医学救援网点建设,增强一线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规划结合各县区现有医疗设施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规划已建方舱医院,作为疫时战地医疗机构。

建立健全地质、气象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组和企业单位监测人五级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今后发现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对灾害点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治理,或通过异地搬迁避开地质灾害的威胁,综合考虑优先搬迁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人口少、工程治理费用高的灾害点群众。加强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积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努力降低气象灾害损失。在火车站、主干道、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设施。在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及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安装防雷装置。

完善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人防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场、抗震性能较好的学校体育馆、社区活动中心、大型商场、重要机关、影剧院等室内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室内避难场所;结合广场、公园、绿地、高铁站、火车站等建设室外避难场所,远期人均应急避难场所达到10平方米。

建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推进森林草原防护工程。推进武威智慧林草项目建设,打造林草数据分析决策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火险预警和防火通信、应急扑救、通信指挥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设置防火隔离带,对重点林草区有害生物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建设应急保障及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和控灾减灾服务保障体系。

第134条  提高防洪救灾保障能力

开展全市重要河流河段、城市防洪标准和防洪能力复核,有序开展城市河段防洪标准“提标”工作。推进黄河流域和石羊河流域主要干支流治理,逐步完善以大中型水库、河道堤防、山洪防治为重点的点线面相结合防洪工程体系。严守洪涝风险控制线,严禁侵占行洪排涝通道,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增强蓄洪水库、调蓄湖、河湖湿地保护,加固河道护坡,提升超标准洪水防御能力;加强现有及规划水库的排、蓄管理,完善水库的调节功能,建立堤库结合、泄蓄兼施的综合防洪体系;加强山体绿化,减轻水土流失程度,延长洪水爆发周期,减轻灾害程度;结合中小河流流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重点易涝区治理,开展主要河道的清淤、驳岸、裁弯、绿化等工作。

规划中心城区金塔河天马湖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河道城区段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农防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以上。古浪、天祝、民勤三县城区内河道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穿越乡镇政府驻地的河道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穿过城乡居民点的其他支流及对城乡居民点有影响的山边冲沟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以上。

第135条  加强抗震设防能力

到2035年,全市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Ⅷ度的能力。中心城区内一般工程按照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建筑等重要建筑物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减隔震等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各类规划园区、城市生命线工程、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及重大建设工程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城市和乡村建设应适当避让地震活动断层,制定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规划凉州区张义镇、天祝县大红沟设防标准为Ⅸ度(0.40g);民勤县东坝、三雷、红砂岗、昌宁、蔡旗、重兴、薛百、大坝、苏武、夹河、大滩、双茨科、南湖等镇,凉州区双城、四坝、长城、下双、九墩、吴家井等镇,古浪县海子滩、黄花滩、西靖、直滩等镇及天祝县炭山岭、赛什斯、天堂等乡镇设防标准为Ⅶ度(0.10 g、0.15g);民勤县的泉山、西渠、东湖、红沙梁、收成设防标准为Ⅵ度(0.05g);武威市境内其他地区设防标准均为Ⅷ度(0.20g、0.30g)。

第136条  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县区、乡镇(社区)和村消防设施建设,形成以县区政府为中心网格,以各乡镇或村、社区为网格终端节点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城区以及产业组团按照7平方千米设置一处消防站,规划新建凉州区中心城区城北片区、城西片区、雷台片区、河东北片区、荣华片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甘肃(武威)国际陆港、黄羊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天祝县城北普通消防救援站、金强工业区消防救援站,古浪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推进搜救犬基地消防站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在重点乡镇结合政府所在位置规划新建专职消防队,临近乡镇可共建专职消防站。

第十一章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第137条  城市更新目标及对象

城市更新主要目标为保安全、补短板、优环境,优先确保公共利益,推动消费升级,促进产业扩容,提高土地效益,结合各存量用地资源特征和功能定位,差异化发展商务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与文化旅游服务等。

中心城区更新对象为城中村、老旧居住小区,旧市场、旧商业、旧工业厂区及仓储区。凉州城区城市更新区域东起天马湖西岸,西至职业学院以东,北到祁连大道,南抵武威火车站;武南、黄羊综合组团城市更新区域分别为武南镇区、黄羊镇区。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划分为若干个更新单元;武威工业园区作为独立城市更新单元。

第138条  更新单元类型

武威城市更新单元分为五种类型:保护修缮型、拆除重建型、综合整治型、功能改变型和提质增效型。

保护修缮型。重点为历史城区,保护修缮明清凉州古城的传统风貌,通过有机更新和功能置换,植入新型产业,引入有活力的产业及全新的开发模式,形成凉州古城历史文化聚集体验区。

拆除重建型。拆除重建更新项目根据申报主体意愿由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制定城市更新计划,市场主体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工作,政府负责规划审批及更新计划的制定。重点地区主要为城市中的老旧平房和工业用地等区域。

综合整治型。重点整治老旧小区,通过改造小区环境、提升改造建筑质量和市政设施,完善绿化、活动中心、社区广场、停车位等功能空间,建设新型社区。

功能改变型。以支撑城市转型发展和功能结构优化为目标,结合城市旅游服务需求、老旧城区现状短板和空间布局,确定火车站区域、新鲜片区等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功能转化地区。

提质增效型。以各工业园区为主,对旧厂区进行更新整备,保留工业用地性质,积极发展高端产业,探索创新型运营模式,提高产出效益。

第139条  加强城市更新政策保障

更新单元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批依据。积极研究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制定更新中利益分配的规则,包括更新办法、征收与补偿、技术指引等,稳步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投融资、土地、财税等方面的配套更新政策。

第140条  加快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经统计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约占中心城区范围的1.45%,主要分布在武威工业园、凉州工业园区、黄羊工业园区、国际陆港,规划期内应积极推进闲置土地二次开发,鼓励闲置工业用地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收储、置换、功能变更等形式,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改造更新低效用地,推进现有低效工业用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中成片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品质。

第二节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第141条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策略、土地内涵挖潜和整治再开发策略,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区域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引导城乡提高土地利用强度,严格执行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有序增加建设用地流量,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融合低效用地盘活等土地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整体提升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及执法监察,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第142条  持续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在中心城区、县城和工业园区内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改善城市功能、空间结构、历史文化保护、资源配置、人居环境等,激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挖掘土地潜力和土地效益。通过建立老城更新和新区建设的联动机制,疏解老城人口,置换用地功能,改善老城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质量,提升老城区金融商贸、文化创意、教育科研等功能,发展复合型业态。提高工业园区用地集约水平,健全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加强详细规划对存量空间高效使用,建立“专项—片区—单元”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强化对历史文化资源、地域景观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据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各规划单元范围内存量空间保留、改造、拆除范围,分区域明确相应空间管控要求,对城市高质量发展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

第143条  推进村庄建设用地整治

1.科学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存量挖潜。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村庄建设用地整治,结合村容村貌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废旧宅基地复垦力度。以古浪县横梁乡片区、黑松驿镇片区和民勤县西渠镇片区、红沙梁镇片区等作为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实施的重点区域,规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布局,对分散、零星的居民点进行适当集中,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全力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重构,改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形态,盘活乡村土地资源,兼顾保护村庄传统风貌和乡土文化,维护乡村独特魅力。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项目区内农民安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建设,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经过整治后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在村庄规划中按分类要求合理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大部分指标通过城乡用地增减挂向市域内中心城镇、产业园区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满足市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需求,如有剩余指标,可将流转范围从市域扩大到省域和省外,促进土地要素科学配置、合理流动,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

第144条  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保证农民集体所得收益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盘活使用空闲、废弃、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制定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得开发商品住宅。探索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和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规划在凉州区金沙镇新中沟村、水坑村、郭家庄村,永昌镇和寨村和和平镇新五村等地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第十二章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第145条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依托甘肃三大国际陆港之一的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建成“两中心两口岸一场站”五大外向型经济平台和服务甘肃、辐射西北、连接欧亚的国际物流平台,充分发挥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在河西地区的货运和集散优势,通过干武二线与兰新线贯通,经兰渝铁路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互联互通,形成以铁路、公路、海运为骨架的陆海联运物流体系,武威打造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通道中转枢纽和运营组织中心,不断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深入发掘五凉古都、河西重镇的历史文化价值,强化区域间资源整合和交流协作,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旅游线路、特色商品、文化产品,实现优势互补、组团推进,有效促进文旅产业国际合作和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为提升武威文化影响力和“一带一路”文明互鉴提供战略支撑。

第146条  加快融入兰州都市圈,打造城市经济发展新高地

随着兰张三四线铁路开通运行,武威将进入兰州1小时经济圈。加快融入兰州都市圈实现联动发展,不断推进产业、交通、能源、文化和旅游等领域合作,共享都市圈的基础设施和市场资源,促进自身产业分工优化,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形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新格局,推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断加强产业协同合作。充分发挥武威现代寒旱农业发展优势,利用兰州都市圈庞大的消费市场和多元农副产品需求,增加优质绿色农副产品供给,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依托武威丰富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加强与兰州都市圈的文化旅游合作,推动文旅一体化发展。

推动交通物流一体畅通。继续加强武威与兰州通道建设,谋划天祝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远期通过天祝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G338、S315形成中川机场—松山—干城—大靖的兰州至武威第二通道,提升河西走廊向西通道容量,增加应对极端天气的交通韧性;强化武威与白银区域交通设施建设,谋划武威至中卫高速铁路、S56景泰至互助高速,充分利用G2012定边至武威高速公路、G338、S315和S308,提升改造G667武威至定西普通国道,推动武威与兰州都市圈“成环联网”交通网络的加速融合。

加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的合作,错位发展,充分发挥武威、兰州国际陆港外向型平台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平台优势,互利共赢。统筹推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和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协作发展,强化综合保税区对区域资源要素的集聚配置能力,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规模,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借助兰州新区国际空港,打造“空中贸易走廊”,进一步拓展经贸交流和文化旅游合作范围。

加强设施共建互享。统筹协调武威与兰州燃气、电力、水利等水利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提高通道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承载能力。

第147条  促进金昌武威组团发展,建设金武城市经济圈

推动金武两地组团融合错位发展,强化武威市在金武城镇圈中核心引领作用,打造金武城市经济圈,不断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共同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将两市建设成为资源同享、产业互补、生态共建、社会相融的一体化发展区。

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金武同处祁连山北麓东段,毗邻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同属石羊河流域,区域水系互联互通,水资源安全保障联系紧密。两地融合发展,有利于共同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维护石羊河流域水环境安全和防沙治沙,共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产业分工合作。发挥金昌作为全国重要有色金属工业基地、武威作为全省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的产业资源优势,开展两市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两市农畜产品加工产业从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发挥金昌产业技术优势,加强武威北部区域与金川区在高端化工产品、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中间体等产业方面的合作,培育具有特色的高端风电、光伏制造业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武威人口规模优势和庞大的消费市场,加强武威中心城区与永昌县在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共同打造河西走廊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高品质的综合服务中心,共同构筑起河西走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桥头堡。

第十三章  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立足实际按需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指引、规划标准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规划进行定期体检评估,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转型,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规划刚性约束

第148条  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

加强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建立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市、县、乡镇三级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实施传导机制,分层、分级落实总体规划的目标和各项指标。通过指标控制、分区传导、底线管控、名录管理、重点项目、政策要求等方式,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和重大工程,逐级落实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第149条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

《规划》以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约束性指标和各类空间管控要求等为强制性内容,各专项规划应该严格落实。专项规划要做好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第150条  提高空间规划的严肃性

《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县级、乡镇规划不得违反市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不得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第151条  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严格落实国家统一的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依据《规划》确定的分区与用途,落实不同功能空间、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和转换方向、条件、管理要求。加强地上地下、城镇乡村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

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下达到地块,并进行上图入库、建档立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因建设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利用稳定耕地,确保粮食产能不下降。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在进出平衡中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总体质量。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保障机制。设立统一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层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除法律规定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审批,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建设生态空间转化管制机制。严守生态红线,依托武威市生态安全格局,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

建立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机制。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发挥开发边界对城镇空间结构的主要约束作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加强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利用,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鼓励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腾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综合管制机制。强化“三线”协调统筹划定管理,融合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控制线。多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三个空间三条线”的合理落实。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为基本约束,建立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编制的各类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探索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案。引入管制协议,遵守管制规则。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生态脆弱区等涉及重要公共利益和自然资源安全的用途区域作为默认保护选项,引导民众自觉遵守管制规则,维护国土刚性底线。积极公开,建立研讨机制。邀请公众参与研讨重大管制区域设定,积极发挥政府或规划编制机构的解释与引导作用,凝聚科学共识,提升公众参与意识、能力与动力,完善管制方案的弹性机制。对于非重大区域,着力于规则制定,保留弹性,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的空间用途管制模式与用途管制体系,营造用途管制氛围,强化民众积极参与国土管制的意识,强化用途管制补偿,激励民众积极响应国土空间管制目标。完善与国土空间管制相配套的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评价制度、国土空间用途实时监测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制度体系。

第二节  县级规划指引

落实全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体系,分层、分级落实市域层面规划的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城乡空间网络体系以及相关刚性管控要求。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细化确定的凉州区为城市化地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明确各县区经济发展方向,凉州区以城市服务型和工业主导型为发展方向,民勤县以生态功能型和农业优先型为发展方向,古浪县以农业优先型和工业主导型为发展方向,天祝县以生态功能型和农业优先型为发展方向。分解落实武威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各项约束性指标及预期性指标,优化空间格局,细化安排各类要素配置。

县级规划指标可在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在各自县域内相互调剂使用,实现动态平衡以及对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同时指引详细规划落地实施。

第三节  专项规划指引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调控要求,明确各项专项规划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各县、各乡镇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形成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建立健全全市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协调机制,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施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制管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在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布局和用地规模安排基础上,重点从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市特色等方面编制专项规划,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项安排。在专项规划中应体现要素分类管控和时序管控的相关要求,以“一张底图”为编制和审查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持衔接一致,不得突破约束性要求,对特定领域和特定区域的专项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落地和管控进行指引。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中的规划内容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发挥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性作用。专项规划的项目落地必须位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对应规划分区及管控区域。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从严审查各类专项规划,切实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专项规划。

第152条  资源保护利用类专项规划

应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任务,统筹安排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治理,确定保护、开发利用和治理重点区域,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保护责任,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资源供给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第153条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应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整治修复任务,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工程实施时序,明确实施范围和主要技术指标,细化实施保障措施。

第154条  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

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以形成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格局为基本目标,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规划指标、重大设施项目,优化区域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协调各类设施,重点明确城市各类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提出近期重点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应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通用机场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要求优化线型并深化至用地边界,增补支线公路规划;落实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要求,深化各级各类布局;落实城市主、次干道红线控制要求,落实城市路网密度控制要求,深化城市路网结构,增补城市支路网规划增补公共交通系统、步行与自行车系统、客运枢纽、城市停车系统、城市货运系统、城市交通管理与交通信息化相关内容。

第155条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类专项规划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专项规划应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分级设施建设要求,优化市区级文化设施布局,深化各级各类设施配建标准、用地控制,明确各类设施建设规模及指标,增补“十五分钟生活圈”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补对各类设施建设指引,提出各类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建设重点项目和投资估算。

第156条  城市设计与城市更新类专项规划

城市风貌相关专项规划应落实城市特色风貌塑造要求,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建筑风貌控制要求,优化城市景观结构,深化用地功能调整,对建筑立面、公共空间、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广告招牌、照明等提出设计导则。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应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市、区级公园绿地、广场数量和规模要求,落实防护绿地布置要求,优化绿地系统格局,深化各级各类绿地边界,增补各类城市绿地建设标准和控制要求,明确城市绿线布局。

城市水系专项规划应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主要水系格局,增补支流水系完善水系结构,提出各水系建设指引和要求;落实蓝线规模,优化主要水系蓝线布局增补支流蓝线布局。

第157条  历史文化保护类专项规划

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应编制保护专项规划,需落实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各要素的保护要求,深化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第四节  近期行动计划

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交通出行、绿色基础设施等方面明确空间发展重点,从产业转型、土地整治等方面安排近期行动计划,分阶段落实武威市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引导城市近期建设有序推进,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

第158条  近期建设总体目标

加大近期规划执行力度,切实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用水总量、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性指标。实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至2025年,武威市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山水人文特质逐渐凸显,以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为核心的对外门户功能更加突出,食品饮品、装备制造、文化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和生物医药、通道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加速集聚,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至2025年,全市耕地面积保持4197.43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为3508.72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到9684.04平方千米,用水总量保持在15.665亿立方米。

第159条  近期重点项目

以战略重点为牵引,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紧紧围绕武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武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中的300个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城市建设、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产业发展等核心近期任务,分阶段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目标。


专栏19 近期重点项目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民勤县龙王庙幼龄林抚育工程、古浪县黄羊川镇北岭沟村等3个村退耕还林项目等6个项目;湿地生态系统:古浪县古丰镇古丰村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和古浪县黑松驿镇黑松驿村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等2个项目;农业生态系统:古浪县古浪镇联泉村耕地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城镇生态系统:民勤县蔡旗镇砂石黏土矿等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天祝县、凉州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工程等6个项目,其他项目:祁连山国家公园、三北六期防护林工程及创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等相关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甘肃普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续建项目、武威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威伊利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示范应用项目、凉州牧原年出栏10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古浪县金宇浩睿20000头奶牛养殖园区项目等农业生态产业项目。启动运营金沙物流园(B区)、安大农业物流园。推进武威铁路国际集装箱场站建设、武威腾宇物流中心无车承运人试点项目。建设武威昊天农产品交易市场暨仓储物流中心、武威农机装配产业园等大型物流项目。以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为主平台,在武威火车站区域,金武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武威出入口区域布局物流仓储区;在武威工业园区中部依托现有物流中心布局物流仓储区;在武南镇区结合武威南铁路编组站建设物流中心及公铁联运中心;结合黄羊镇火车站及黄羊公铁联运物流中心,集中布局建设黄羊片区物流仓储区。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机场:积极推进武威机场和民勤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尽快构筑通达省内及连接周边省区的航线网络。

铁路:加快兰张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建设和武威至张掖段前期工作,建成兰张三四线武威(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及停车场、古浪和天祝高铁站前广场,建成甘肃(武威)国际陆港铁路集装箱场站铁路专用线,建立公铁航互通互联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实现武威与兰西城市群1.5小时的快速联通。

公路:支持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在武威市的建设,重点保障北仙高速武威至仙米寺段与内蒙和青海的连接段;G312线天祝界牌至安门公路、S308线直滩至古浪等项目及时推进,打造一环六射三联的高速公路网,实现县区与5A景区通高速;构建两环多方射五联的普通国省道布局,提高城乡可达性。还需利用三级客运班线解决城区以及位于交通干线上的乡镇出行。构建城市内部交通网。

水利工程:重点实施引大延伸增效、景电二期提质增效、河西生态补水三大引调水工程,重点实施景电二期古浪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暨生态保护工程、凉州区调蓄水池工程及古浪县生态保护暨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等项目。

能源:重点实施陇电入浙”“疆电入渝、土门33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民勤330千伏输电工程、国家大基地等新能源项目。

重大民生项目:规划建设运营武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总规模超过1200/日,垃圾处理初步实现部分县域的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量达到全市60%以上。实施凉州区污水处理厂、武威市城东片区热源厂、武威市重离子片区热源厂等民生建设项目,完善城区供排水及供热设施。

第五节  规划体检与评估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现状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及“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根据五年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策略,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需要修改规划的,规划编制机关可以按程序修改规划,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将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管理,通过对武威市国土空间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和阶段性评估,反映城市体征状态,定期通报各县区规划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预警。对照规划目标和内容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对规划进行动态维护。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提升国土空间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共享和管理系统对接。

建立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动态调整完善机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合理修正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的分阶段安排。因行政区划或特定区域管理边界调整、列入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中涉及的建设项目,可在保证总量不突破的情况下,对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绿线、蓝线的位置进行局部优化,并将调整方案进行标图建库,经批准后按年度分批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六节  规划政策机制

第160条  建设统一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连续变更数据为基础,融合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成果数据,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天地图”等已有信息化成果,统一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和技术规程,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建立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和国土空间规划逐级汇交机制,形成多规合一、图数一致、坐标吻合、上下一体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等实施监督的依据。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在线管理。建设武威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风险挑战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重点城市等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的监测预警。

第161条  规划实施监督

建立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统筹协调作用。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将规划实施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和相关部门监管重点,以及自然资源督查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部门机关监督,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第162条  规划政策保障

1.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管理。依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整合其它空间专项调查和评价,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调查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实现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绩效的定期评估。

2.完善规划实施配套政策。在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基础上,自然资源会同相关部门构建财政、投资、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配套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3.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积极为武威市的发展建言献策。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网站发布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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