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20600MB118864XX/2025-011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组配分类: 省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3-12
成文日期: 2025-03-12 有效性: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省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 发布日期: 2025-03-12 17:35 浏览次数: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24年11月5日十四届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肥料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作物增产的贡献率在50-60%,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耕地土壤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投入品。《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5月1日颁布实施,2019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20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七类肥料的登记管理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1月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办法》部分内容与上述新的肥料管理规定不一致。另外,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肥料质量标准更新,对肥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环节有了更严的要求,《办法》规定的管理制度与实践新要求已不相适应,亟需修订完善。

2023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启动《办法》修订工作,经广泛调研、专题研讨、专家论证,借鉴外省经验,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肥料生产、销售企业意见,并通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呈报省政府审议。按照立法程序,省司法厅再次书面征求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完善后形成了《办法(修订草案)》。经十四届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11月15日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31条,本次修改22条、保留4条、增加2条、删除5条。修改后的《办法(修订草案)》共28条。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完善立法目的和依据。对《办法》立法目的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立法依据。

(二)规范肥料登记、备案流程。规定了需要肥料登记、备案的肥料范围,优化了肥料登记产品流程,明确了登记需提供的材料,规范了肥料登记、续展登记、变更登记等申请资料及审批流程内容,明确了禁止生产条件和信息发布要求。

(三)规范肥料生产销售条件。强化了肥料生产原料要求,质量检验及包装标识等内容。明确经营条件、进货查验、购销记录、肥料经营者要求等事项。

(四)规范肥料使用及技术指导。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肥料使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制定了效果监测相关内容。

(五)强化肥料质量监管。规定了肥料产品监督检查相关内容。明确了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强化肥料产品质量监管。

(六)完善法律责任。对部门规章已有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予以删除,以指引性条款作概括性规定。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http://www.gswuwei.gov.cn/art/2025/3/12/art_777_1437509.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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