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2300013930944B/2026-008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武政办发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2-14
成文日期: 2026-02-14 有效性: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市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20 08:56 浏览次数:

武政办发〔20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2026年为民实事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14件省市为民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守为民初心,厚植民生情怀,切实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要素保障、细化工作举措、规范实施流程,从严抓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与质量管控,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要坚持建管并重,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把民生项目打造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改造建设1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和29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全市改造建设1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9个村级互助幸福院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改造提升方式,在全市建设1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凉州区4个、民勤县3个、古浪县2个、天祝县2个)和29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凉州区9个、民勤县6个、古浪县9个、天祝县5个),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

二、功能标准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面积要求。结合老年人服务需求,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

2.基本功能。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1)供餐助餐。配建和服务对象相匹配的厨房餐厅,为在中心活动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2)休闲娱乐。配建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文体娱乐服务。

(3)日托全托。根据实际设置护理型床位,具体数量由各地自行确定,为有短期入住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等照料护理服务。

(4)医疗康复。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慢病诊疗、术后康复护理等服务。

(5)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家政等服务。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

1.面积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由乡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使用面积不做硬性规定。

2.基本功能。发挥设施站点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1)供餐助餐。配建和服务对象相匹配的厨房餐厅,为在互助幸福院活动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为村上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2)休闲娱乐。配建日常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文体娱乐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拓展其他服务。

三、运营管理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运营主体。采取公办公营、委托运营等方式运营。

2.监管责任。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管主体为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重点对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作用发挥、资产运转等情况进行定期督促,建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加强委托运营合同执行情况监管。运营方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运营服务以及消防、食品、设备等安全管理情况。

3.成本管理。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可面向社会其他人员提供经营服务,增强造血能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4.服务收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微利服务,供餐、送餐、上门服务等项目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

1.运营主体。原则上由村委会负责运营,有条件的村可委托第三方运营。

2.监管责任。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村级互助幸福院的监督管理。

3.成本管理。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老人自己出一点,爱心人士、企业捐一点,运营管理省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一点,自种自养添一点,财政资金补一点以及志愿服务、村民互助、面向社会其他人员提供经营服务等措施,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可持续发展。

4.互帮互助。积极倡导互助养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引导年纪较轻、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发挥自身作用,实现老人之间的互帮互助、互相服务。同时推动邻里互助、志愿者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四、资金安排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助20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5:3:2的比例分担。市县两级要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资金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和服务设施配套。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每个补助2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5:3:2的比例分担。市县两级要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村级互助幸福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和服务设施配套。

五、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月底前)。市、县区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3—10月)。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项目施工等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评估验收阶段(10月底前)。县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市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4.项目运营阶段(11月底前)。市、县区民政部门指导督促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投入运营、开展服务,查漏补缺、提升完善相关工作,组织岗前培训。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七、组织保障

1.明确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项目计划安排、政策指导和督促协调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工作,县区政府负责项目等建设。

2.周密组织实施。坚持因地制,合理规划布局,选址应遵循“贴近群众、辐射集中、功能互补”原则,优先考虑人口密度、交通状况、服务需求等因素。不支持新建,统筹现有资源,以改造提升为主,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对于已建有设施且作用发挥较好,但仍无法满足区域内服务需求的,可择址再行改造建设,增加服务供给。

3.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严把工程质量。项目建设中,县区民政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要按照工程质量建设有关要求,督促施工方严格把控原材料、施工、设施设备等质量。项目验收中,市、县区民政部门要会同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建筑主体、医疗服务、适老化建设、消防安全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评估把关,并形成验收报告。

5.强化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加强现场跟踪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


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及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8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3年(具体名额以省人社厅下达指标为准)。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

项目单位范围: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按临聘人员管理。

(二)资金安排

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保障,补贴期限3年,资金以省级财政下达资金为准。

(三)实施步骤

1.确定目标任务(4月底前)。开展岗位需求摸底,向省人社厅上报需求计划,根据省人社厅下达任务指标,向各县区分解下达目标任务。

2.开展供需对接(5—8月)。发布项目公告,在广泛宣传解读项目政策基础上,接受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报名,并审核、发布岗位信息。8月15日前,各县区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自由选择,订立劳动合同。

3.组织人员上岗(9月1日前)。用人单位组织项目招聘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市财政局根据招聘指标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各县区。各县区按照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4.进行总结评估(12月底前)。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市县人民政府指导人社部门在12月底前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组织保障

1.压实各方责任,协同推进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密切协作,强化统筹协调与业务指导,明确目标任务,全程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调度和工作督导。各县区政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对标对表推进任务落实,规范高效做好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上下协同发力,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2.规范政策执行,保障人员权益。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须依法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项目补贴期内,允许项目人员报考各类政策性岗位或脱产研究生。出现离岗空缺的,县区可根据剩余补贴资金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同等享受3年补贴政策。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落户、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3.加强全程监管,确保实施成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各县区人社部门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格、聘用人员条件和补贴发放情况,督促做好人员管理,保障政策全面落实。

二、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其中,凉州区1万人、民勤县0.23万人、古浪县0.25万人、天祝县0.22万人。

项目人员范围: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市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二)资金安排

通过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支持和促进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2月底前)。根据年度计划向各县区分解下达目标任务。

2.工作调度(3—11月)。按月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11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总结评估(12月)。12月上旬各县区政府指导县区人社部门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项目自查工作。12月中旬,市人社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

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

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

工商联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推进工作,切实抓好数据质量,按月做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统计和调度。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监管,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突出重点群体。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通过基层就业项目、政策新岗位、创新创业、企业招聘等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加强市内外劳务协作,促进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拓展零工市场服务功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季”“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10+N”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直播带岗”。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构建专业化、差异化、本土化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

3.规范就业统计。严格落实就业统计制度,统一统计口径,把好数据录入质量关,依托“大就业”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健全完善实名制工作台账,确保新增就业人员身份信息、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记录完整规范、真实准确,高质量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


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2026年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和省级和美乡村,建设10个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3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4个,省级和美乡村3个。

二、资金安排

由省体育局从2026年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统筹安排资金100万元,每个行政村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路径类和多功能运动场,具体内容由各项目实施点所在县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汇总审核,报省体育局备案。所有场地器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根据省体育局下达的任务指标统一组织申报。各县区确定具体项目实施单位(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内容,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核通过后报省体育局备案,3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验收。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省体育局确定的实施单位组织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5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竣工,10月底前组织开展市级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将建设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系统部署,制定措施,明确要求,全面摸排,按时完成建设。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

(三)科学规划。将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与乡村文化阵地、学校体育场地、“一老一小”活动场所等统筹布局、联动建设,实现“一场多用、资源共享”。优化场地功能设计和器材配置,完善照明等配套设施,提升场地实用性和利用率。

附件: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计划表


附件

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计划表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易地扶贫安置点分配名额/

生态地灾搬迁安置点分配名额/

和美乡村分配名额/

1

武威市

凉州区

2


2

古浪县

1


1

民勤县


3


天祝县


1


小计

3

4

3


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武威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资金安排

对照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条件,坚持“应资助尽资助”原则,资助资金争取省级财政安排和社会募集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资金筹集。市、县区团委主动对接央企、市属企业、公益基金会和爱心个人争取资金支持,募集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摸底统计。结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市、县区团委联合教育、民政部门于6月底前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台账。

(三)业务培训。7月底前,根据团省委安排,对市、县区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开展业务培训,掌握资助政策,明确审核认定、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环节政策要求。

(四)审核认定。县区团委对接同级教育、民政部门对团省委反馈的学生初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经各县区团委公示5天后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对接同级教育、民政部门复核签字盖章后,将复核结果上报团省委,经省级审核无误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将信息录入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五)资助金发放。团省委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分类分批汇入资助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8月24日前完成本科批次资助金发放,9月10日前完成专科(高职高专)批次资助金发放。对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学生,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后,于9月30日前补发资助金。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根据团省委要求,市、县团委按照30%的比例对资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县区团委通知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退返资助金。

(六)学子关爱。将受资助学生全部纳入团委、教育、人社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积极搭建学业支持、实践锻炼、成长培育等长效帮扶平台。深化就业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结合“雏雁归巢·青春建功”“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设立政企实践、公益服务、兼职锻炼等内容,千方百计帮助受资助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团市委牵头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实施。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对照资助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摸排统计,精准确定资助学生,避免出现漏发、错发问题。及时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三)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结合我市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手术治疗。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困难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和有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各县区政府负责全面普查摸底,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照“就近、就急、自愿”的原则(优先保障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按照控制最低手术费用原则,为实施复明手术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省级标准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患者经居民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患者筛查费用由各县区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县区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和更多群众了解项目情况,使符合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及家属了解项目内容,积极主动接受手术治疗。

(二)组织筛查,摸清底数。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认真审核患者相关信息。市卫生健康委依据各县区摸排情况,按比例统筹安排各县区任务数。各县区按照视障程度、本人身体状况及需求等,分期分批安排患者实施手术。

(三)确定医院,开展培训。纳入范围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原则上在本县区县级医疗机构完成,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不具备条件的县区,由“组团式”帮扶、对口帮扶、专科联盟牵头单位组派专业医疗人员免费到有对口关系且具备手术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相关人员无需变更执业地点。市、县级眼科质控中心做好定点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生、护士、麻醉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四)分期手术,做好登记。各县区要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并通知到每名患者或家属。列入手术计划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时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备案。

(五)检查验收,总结评估。1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按月调度核查,及时审核汇总数据。

(二)做好患者筛查。各县区组织开展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筛查,筛查工作于本方案下发后1个月内完成,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市、县政府对省级拨付经费做好统筹协调,确保省级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定点医院,做到专款专用。

(四)确保手术效果。各县区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强化对本辖区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确保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减少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确保手术治疗效果。

(五)强化督促指导。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定点医院按时、逐例填报项目患者手术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客观,确保项目高效推进,落地见效。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补贴2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以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力、助推“结对帮扶·爱心武威”工程建设。在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基础上,可自筹资金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设施进行改造。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特点、状况与城乡居住环境,尊重残疾人个人意愿,实事求是、一户一策,不搞一刀切。

二、改造内容

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内容,个性化实施包括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生活、出行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鼓励各县区积极开展康复辅具、科技无障碍产品应用等方式,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质效。

三、资金安排

通过中央彩票公益金为改造家庭户均补贴3500元。在此基础上,各县区积极整合用好乡村振兴、适老化改造、东西部协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项目投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改造质效,使更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切实受益。

四、实施步骤

1.核准需求,一户一策(4月底前)。根据各县区改造需求和往年工作完成情况,统筹分配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量。县区残联安排专人核查确认具体改造需求和改造内容,实行个性化改造。

2.确定方式,精准实施(8月底前)。改造可通过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招投标单位或第三方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对居住比较分散的残疾人家庭,也可由县乡残联具体指导、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施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改造资金补助。

3.督导验收,确保质量(9月底前)。市、县区残联做好全过程项目跟进督导;县区残联组织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逐户做好项目验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4.整理资料,录入信息(10月底前)。县乡残联做好项目申报、对象公示、入户验收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录入中国残联无障碍改造项目数据库。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1.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发生。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支付,既要防止专项资金滞留,又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督促指导。市残联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督导。县区残联加强现场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按要求向市残联报告工作进展。

附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表

附件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表

县 区

2026年补贴计划(户)

补助资金(万元)

凉州区

120

42

民勤县

30

10.5

古浪县

30

10.5

天祝县

20

7

合 计

200

70


建设农村水利惠民工程调蓄水池

泵池100座以上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建设农村水利惠民工程调蓄水池、泵池100座以上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计划建设调蓄水池1座、泵池100座,受益耕地1.97万亩,惠及群众0.87万人。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项目区水资源调蓄和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二、实施范围

民勤县、天祝县

三、资金安排

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185万元,已到位资金2672万元,均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剩余资金计划争取省级水利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213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3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完成新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稳评、环保、水保等前期手续办理,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手续后,做好开工准备;按计划做好续建项目开工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4—11月)。紧盯年度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靠实工作责任,强化项目调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项目全过程、全要素监管,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力争完成投资3185万元。

(三)总结经验阶段(12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做好档案资料整编,梳理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建设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并做好下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等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民勤县政府、天祝县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市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实行清单管理、会商调度等工作机制,全过程调度,紧盯节点目标,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民勤县、天祝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部署推进,全面做好项目建设各环节工作。

(二)规范建设管理。市水务局要积极配合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民勤县、天祝县要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等各环节管控,确保把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三)加强指导调度。市水务局要主动指导解决工程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质量控制等开展跟踪调度。民勤县、天祝县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26年全省为民实事中关于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资金标准

(一)牛肉面优惠餐活动。重点面向外卖骑手、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爱心餐食优惠服务,缓解其“用餐难、用餐贵”问题。按照省总工会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餐饮商家合作补贴,每份补贴3元。

(二)职工学历层次提升活动。面向一线职工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学费补贴支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促进学历与技能双提升。最终根据职工取得的相关学历,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学费补贴。

(三)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重点面向经营困难非公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困难女职工,提供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强化健康保障。按照省总工会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女职工每人200元体检费用补贴。

(四)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主要针对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亲职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优化其课后及寒暑假托管服务补助,减轻托管负担。按照省总工会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受托职工子女每人200元托管服务补贴。

具体份额、人数以省总工会下达指标为准。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3月底前)。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确定合作院校、体检机构和餐饮商家名单,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服务标准与监管要求。市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分项方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报名条件、流程及补贴发放要求,报省总工会备案,并通过“陇工惠”APP、“武威工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县总工会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具体落实举措报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报省总工会备案,建立项目台账和定期报告机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4—11月)。按照分项活动方案要求,精准识别并优先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和困难职工家庭等重点群体,有序推进各项服务落实。市总工会加强统筹调度,通过会商督办、调研指导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动态公开项目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服务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由市、县区总工会牵头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工作总结与成效报告,逐级报省总工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巩固为民办实事成果。

三、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

资委、市工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总工会牵头统筹各项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县区总工会履行属地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服务落地;合作单位严格遵守协议约定,保障服务质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总工会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督办、实地调研,跟踪项目进展;县区总工会加强日常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工会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活动政策、实施进展和典型案例,提高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职工的良好氛围。


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26年全省为民实事中关于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安排,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我市5个社区(凉州区2个,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各1个)建设儿童户外游憩场所,满足儿童游戏、运动、社交等成长需求,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以“儿童友好”促进“社会美好”。

二、资金安排

按照每个社区30万元标准补助,总建设资金15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分担,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7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资金45万元。补助资金用于防护地面材料的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的采购、安装。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选址。主要选择人口较为集中、儿童占比高的老旧社区、保障房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社区、拆迁安置社区及农村社区等。每个项目占地面积400㎡以上,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选址避开危险地段,远离交通事故潜在威胁区域。

(二)项目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采购设施,至少配置组合滑梯、立体攀爬架、秋千、户外打击乐器组合、跷跷板、摇摇乐等,设置休闲座椅、照明设备灯柱等场边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

(三)执行标准。空间场地必须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的规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400㎡,安全缓冲地面铺设面积不小于400㎡的悬浮地板、人工草坪或硅PU,确保地面的安全性、环保性、耐磨性及防滑性;地上设施必须符合《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34272)、《玩具安全》(GB6675系列)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质量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安全、环保、耐用。空间摆布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

1.细化方案。县区政府指导本地妇联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细化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开展社区儿童需求调研,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使项目设计符合实际需求。

2.选址申报。县区妇联、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提出项目选址计划,并经县区政府审核确定。社区所在街道(乡镇)完成消防查验等必要手续。市妇儿工委办汇总各县区项目申报资料,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经省级相关部门联合评估后开展后续工作。

(二)实施阶段(4—7月)。县区政府确定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部门(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程序,并全程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采购合同需报县区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备案。县区妇联、发展改革、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原则上5月31日前完成场地硬化准备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地面材料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由县区妇联会同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和结项资料,逐级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备案。

(四)交付使用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区政府明确日常管理单位,统筹做好开放服务、安全巡查、设施维护、环境保洁、资产登记与保管等工作,保障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安全有序运行、可持续使用,实现便民、惠民效益。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

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县妇儿工委办(妇联)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社会宣传、督促指导、资金审核结算。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县区政府负责本地项目具体实施和配套资金落实。

(二)严格资金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成效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妇儿工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提升项目推进实效。


新增公办幼儿园园位、中小学

学位1000个实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区域内学位(园位)紧张的问题,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园位、中小学学位1000个。

二、实施范围

凉州区三盘磨安置房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区教育局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后,实施装饰装修工程和相关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新增公办幼儿园园位360个,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实施古浪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在县城新增义务教育学位640个,提升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2130万元,其中:“增园位”项目计划投资630万元、“增学位”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所需资金由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四、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2月底)。实施项目县区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二)调度实施(3—10月)。3月复工后,全力推进项目实施。8月底前,凉州区三盘磨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和设备购置安装,并交付使用。9月底前,完成古浪县城关第三小学综合楼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检查验收(10月底)。对“增园位”“增学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

五、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

实施主体:凉州区政府、古浪县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县区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建设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市县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适时召开调度会和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各类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服务保障到位。

(三)严抓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行为。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五制”管理(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决算制),依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和督促指导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悬挂民生实事项目公示牌,主动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市、县区主流媒体宣传党的惠民政策,使党和政府的惠民举措深入民心。


道路交通出行平安守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2026年道路交通出行平安守护工程建设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计划在全市建成道路交通出行安全防护设备143处以上。其中:市公安局计划增设更新交通安全防护设备14套;凉州区计划更新交通安全防护设备84套;天祝县计划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备19套;古浪县计划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备22套;民勤县计划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备4套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建设卡口、监控视频、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电子诱导屏、无人机机场等设备设施。

三、资金安排

全市共预算建设资金约1349万元(其中凉州区479万元、民勤县80万元、古浪县300万元、天祝县290万元、市级200万元),由各县区及市财政分级做好统筹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1月至3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启动相关项目立项和招标采购程序。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1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完成设备设施建设、备案等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应用阶段(12月)。组织对各县区、交管支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武威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公航旅集团高速公路运营

管理武威分公司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

六、保障措施

各县区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推进,全面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按照任务分工主动承担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县区政府要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指导,严把工程质量。项目建设中,各单位要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建设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0公里

改造危桥10座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市计划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0公里,改造危桥10座。

二、实施范围

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计划通过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阶段(1月底前)。各县区准确把握省级政策导向与项目申报要求,积极与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统筹考虑自身发展和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初步确定年度建设计划。

(二)前期工作阶段(2—3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把控设计质量和招投标程序规范性,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三)实施阶段(4—10月)。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逐级靠实项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细化施工组织方案和质量管控举措,强化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

(四)验收阶段(11月)。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市、县区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督促各县区抓好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市财政局配合做好资金下达等工作。各县区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原则上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三)严控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各项标准,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经得起检验,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城市燃气用户端安全设备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实施武威城区5万户燃气用户端安全设备升级改造(2025年已纳入改造范围的居民住户不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内)。

二、实施内容

升级改造用户端燃气安全设施,将凉州城区5万户居民室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阀”“问题软管”改造为燃气自闭阀、金属软管,在改造实施过程中,进行燃气安全巡查和用气安全知识宣教。

三、资金安排

2026年城市5万户燃气用户端安全设备升级改造资金估算约567万元,每户燃气自闭阀30元、2米金属软管(或燃气报警器)40元、户内施工费用40元,其他费用占3%。由市、区政府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筹资,其中,市、区财政按70元/户标准补贴(燃气自闭阀、金属软管或燃气报警器材料费),共350万元(市级配套105万元、区级配套245万元),其余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

四、实施步骤

坚持落实入户“一趟清”服务,入户检修、安全巡检、设施改造安装同步实施,实现“入一户、装一户、保一户”的目标。2026年3月开工改造,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实施主体:凉州区政府、武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六、完成时限

2026年11月底前。

七、组织保障

(一)统筹协调,建立机制。按照“市区政府组织、部门指导、燃气企业实施、用户配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市、区燃气专班指导建立加装台账、周报表、任务分解表、验收表“一账三表”,由凉州区住建局、街道社区、燃气公司分别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安全装置加装班组,实行排查登记、加装实施、签字确认“一遍过”的“三合一”工作机制,提高加装效率。

(二)示范带动,梯次推进。在城区各街道选取一个小区先行试点、总结推广,按计划压茬推进,确保全年安装目标提前完成。市、区燃气专班对推进情况定期调度、指导推进,多方筹措资金。对于公租房、廉租房、公寓等非自有产权的住房,协调住房产权部门集中升级改造。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用气常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燃气经营企业在加装工作前,提前在拟加装的小区通过设置政策讲解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语音播报、业主微信群推送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加装优惠政策、工作流程、上门时间等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得到用户理解和支持,顺利推进加装工作。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妇女发展规划中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加强对困难患者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100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精准识别、规范审批、及时发放、跟踪服务”的救助工作机制,减轻患病妇女及其家庭经济负担,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救助对象

由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困难家庭人口,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1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且未享受过全国及省市救助的低收入患病妇女。

三、救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1万元的救助,用于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

四、资金安排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资金100万元,由市级财政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摸排申报(4—5月)。各县区妇联联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开展低收入妇女“两癌”患病情况摸底,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6—8月)。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对个人申报表、诊断证明等各项资料进行逐项审核后,上报至县区妇联。县区妇联会同卫健、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报市妇儿工委办。

(三)资金发放(9—10月)。市妇儿工委办根据各县区摸排申报情况分配救助资金及人数,各县区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乡镇(街道)、县区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县区妇联核实后确认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按流程更换。市财政局将救助资金下达县区财政,县区妇联在收到救助资金后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至救助对象,并做好回访关爱工作。

(四)工作总结(11月)。救助对象所有申报资料原件由各县区妇联保存,救助申报汇总表、资金发放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市妇儿工委办备案。县区妇联按年度建立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档案,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县区妇联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妇儿工委办适时抽查项目实施档案资料,对受助对象进行电话随访和入户走访,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妇联要严格做好本辖区申报资料的审核、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准确无误。严格进行资料审核,从严把好申报入口关,并按要求确定、上报拟救助对象,不得虚报错报和重复申报。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违规发放。

(二)做好信息审核。各级妇联要做好申报对象的信息审核,不得降低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审定为准,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应以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相关票据为准。

(三)强化工作宣传。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电视广播、报刊等多渠道对救助工作进行宣传,确保民生工程落地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市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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