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620600MB0523338C/2026-011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信息公开办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4-03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3 | 有效性: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分析
第三章 消防安全布局
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
第五章 历史城区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布局
第六章 消防站布局规划
第七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
第八章 消防供水规划
第九章 消防供电规划
第十章 消防通信规划
第十一章 数字消防规划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防灾减灾战略要求,完善武威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升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整体能力,增强消防救援队伍处置火灾扑救、灾害事故和抢险救援综合能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编制《武威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
《甘肃省消防条例》(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部门规章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3号)
《甘肃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甘资发〔2024〕88号)
《武威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22〕57号)
《武威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22〕57号)
《武威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武政办发〔2025〕40号)
3.标准规范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2015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 5105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13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
《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 50357-2018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13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1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4.相关规划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安委〔2022〕2号)
《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22〕1号)
《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政发〔2024〕17号)
《武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武政发〔2017〕74号)
《甘肃省武威市中心城西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部分地区城市设计》(武政发〔2018〕100号)
《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函〔2018〕237号)
《武威市天马湖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函〔2018〕237号)
《武威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函〔2018〕237号)
《武威市新城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函〔2018〕83号)
《武威市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函〔2018〕82号)
《武威市武南镇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发〔2018〕100号)
《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函〔2018〕237号)
《武威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发〔2018〕100号)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发〔2017〕100号)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凉州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发〔2018〕100号)
《武威重离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发〔2018〕100号)
《武威市黄羊片区(S316金大快速通道以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政发〔2018〕100号)
《武威市中心城区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2023-2035年)》(武政发〔2024〕43号)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划,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相统筹的方针,实现资源节约化和集约化利用,维护城市消防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原则
城市消防规划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在布局消防站、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完善防火设施等环节优先满足居民消防安全需求。
2.坚持预防为主、风险导向原则
城市消防规划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按照风险分布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通过开展火灾风险普查、构建城市火灾风险图谱、强化隐患治理机制等措施,将外部风险控制在源头。
3.统筹发展和安全、应急救援原则
城市发展必须把安全作为前提条件,把消防安全要求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协同推进。规划中要统筹产业布局、空间拓展、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资源配备,确保城市功能布设与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相匹配。
4.促进科技赋能、科学预测原则
城市消防规划要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大力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遥感监测、数字孪生、无人机低空航测和人工智能计算等技术在火灾防范和应急指挥的深度融合。
5.坚持资源保障、分步实施原则
城市消防安全建设需要长期、稳定的资源投入,规划应明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来源与投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渠道参与的保障体系。全面合理布局,按照近远期任务目标分期分步实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 规划目标
本次消防专项规划旨在全面提升城市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构建布局科学、配置合理、体系完善、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目标如下:
1.构建科学合理的消防设施布局体系
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分区、人口密度和用地布局等因素,科学设置消防站点、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设施,形成全面覆盖、重点保障、分级响应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
2.强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提升应对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处置能力,推动多灾种综合防御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抗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
3.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火灾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重点区域、重要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常态化,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4.推动智慧消防和绿色发展融合
推广数字化、智能化消防技术与装备,建设“物联网+”智慧消防系统,提升城市消防管理水平,推动与绿色低碳发展、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的深度融合。
5.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
确保消防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在空间布局、设施配置、发展目标上的协调一致,增强城市安全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按照规划期限考虑,武威市消防发展目标要在2030年和2035年分别达到一定成效。
至203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城乡消防体系初步形成;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站5分钟出警覆盖率达到85%;智慧消防体系初步形成;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断完善。
至2035年,城市消防与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城乡消防体系全面形成;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站5分钟出警覆盖率达到95%;智慧消防体系全面形成;建设符合“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基期年为2024年。
近期:2025-2030年;
远期:2031-2035年。
第七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与《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包括“一城一港四组团”,其中“一城”为凉州城区,“一港”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四组团”分别为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及黄羊综合组团,规划总面积99.01平方公里。
第八条 人口规模
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60-62万人,城市规模达到中等城市。其中凉州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53-54万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3万人,北部工业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2万人,东部产业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2.0万人,武南综合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1.5万人,黄羊综合组团常住人口规模约为4万人。
第九条 地位作用
《规划》是武威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互衔接相互支撑,是指导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在中心城区内,各类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及城市建设活动,均须严格执行本规划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 规划实施
《规划》由武威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复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复的规划不能作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武威市消防救援局依法实施规划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分析
第十一条 火灾风险评估原则
1.前瞻性。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应当与城市规划发展相匹配,基于消防安全规划的考虑,评估目标的设定应当适度超前。
2.切实性。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必须充分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尊重本地城市发展实际,更好地用于指导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3.可度量性。火灾风险评估应对火灾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风险评估结果,为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火灾风险评估方法
依据城市消防安全现状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采用不同用地性质与火灾风险分区相结合的定性定量评估方法,选取武威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类型、各类用地容积率、高层建筑分布区、文物保护单位、产业发展门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作为评估要素。根据火灾的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度以及消防安全重要性,对各种火灾风险评估要素进行分级赋值叠加后,对武威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进行火灾风险分区。
第十三条 火灾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火灾风险程度,将武威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划分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三类火灾风险分区。
1.高风险区
建设强度较高的城市级、片区级中心、高层建筑密集区、工业区、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仓储区、区域性物流中心、铁路、客运站等用地,行政中心、文物保护单位,近期无法改造的棚户区及城中村、电力设施、加气站、加油站、重要军事设施等属于高风险地区。面积约65.43平方公里,占武威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约66.08%。高风险区应适当增加消防站布局点位,确保消防车从消防站出发能在5分钟内到达,配备具有针对性的消防装备。
2.中风险区
建设强度较小的商业服务业地区,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居住区和具有一定火灾危险性的其他区域。面积约24.28平方公里,占武威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约24.53%。消防站空间布局应满足规范要求,宜确保消防车5分钟内到达。
3.低风险区
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绿地、水域、城乡道路。面积约9.30平方公里,占武威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约9.39%。根据低风险区的消防安全风险和实际,明确相应的消防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重点消防区域规划
将高风险区确定为城市重点消防区域。城市重点消防区域是指对城市消防安全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重点消防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和人员的连片建设发展区域。城市重点消防区域可根据城市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差异划分为三类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消防规划管控措施。
A类重点消防区域。以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区域,A类重点消防区域面积约38.21平方公里。
B类重点消防区域。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商业中心区、高层住宅集中区,B类重点消防区域面积约23.89平方公里。
C类重点消防区域。以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和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区域,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通信设施、变电站、燃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等设施,C类重点消防区域面积约3.33平方公里。
第三章 消防安全布局
第十五条 工业和物流仓储区消防安全布局
对现有的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进行整合,以《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将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按照工业类别和性质归集到各工业园区。
将原有城区内的工业企业用地实现“退二进三”,根据城市用地结构调整,逐步改造成为城市其他类型用地,确保消防安全。
园区内不同类型的物资必须分类存放,确保安全;完善园区内消防设施,落实园区与周边区域的消防安全距离及防火隔离带,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和人员货物的消防疏散场地。
新建仓储库区的设置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 居住区消防安全布局
1.实施城市更新改造
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环境,消除工厂、商铺、仓库、住房等“多合一”的消防隐患,改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合理控制建筑间距、建筑密度,消除不规范给水、用电、用火、用气等火灾隐患,完善消防疏散通道、消防回车场、消防扑救登高场地等消防空间,增设消防控制室、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2.新建住宅消防安全布局
新建居住小区的总平面布局、建筑间距及消防设施配置等均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商业区消防安全布局
1.商业区消防安全建设
规划以东、西大街及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的市级商业区、河西都会商业区、和平大道沿线商业区、高铁站商业区、建隆市场及天马大道沿线、武南综合组团商业中心、黄羊综合组团商业中心等组团级商业网点,将这些商业网点列为消防重点地区,商业区的总平面布局、建筑间距及消防设施配置等均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
2.商业区消防安全管理
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清理整顿以街当市、占道经营现象。统筹完善商业服务区及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的消防设施,加强绿地、停车场建设(可作为防火隔离带和紧急避难场所),杜绝占道停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1.严格执行高层建筑规划审批制度
在高层建筑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把关的原则,全面落实规划审批各项程序和技术审查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审批,严禁突破规划强制性内容,防止无序开发和盲目建设。在审批环节中,应重点加强对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功能布局及周边环境承载能力的审查,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抗震设防、人员疏散和城市运行安全等因素。特别是要将消防专项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严格审查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以及消防设施配建情况,确保高层建筑在规划层面具备可实施、可救援的安全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或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应健全部门协同审批机制,加强自然资源、住建、消防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审查,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的审批流程。通过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防止“先建后补” “带病审批”等问题发生。
2.加强高层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验收工作
高层建筑的设计应严格遵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等消防规范标准规定,高层建筑必须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阶段严格审批,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
3.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管理
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高层建筑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对停用、损坏等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督促责任单位修复、更换和完善,增加必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高层建筑中存在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处理。对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扑救场地缺失的高层建筑应结合城市改造更新,完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设置。
第十九条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规划
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应严格执行各相关规范的要求,在整体布局、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防烟排烟设施、用火用电等方面必须符合消防规范标准。
加强地下空间的消防管理,地下空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格限制和减少易燃可燃物品的储存,严格限制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进一步减少火灾荷载总量。
地下空间宜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城市消防指挥中心连接,保证火灾发生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出警,减轻火灾损失。
第二十条 交通枢纽消防安全布局
铁路、公路应尽量避免分割城市、穿越居住区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厂、仓库集中的地区。
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不得设置易燃易爆品工厂、仓库、储罐区及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其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不得布置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工业企业。货运站和货场应设置在避开易燃易爆品工厂、仓库、储罐区的安全地带。铁路编组站应设置在城市郊外的安全地带;以大宗货物为主的专业性货运站,一般应设在城市外围,接近其供应的工业区、仓库等货物集散点;易燃、易爆物品的货运站应设在城市郊区,并有一定的安全隔离带。
第二十一条 防火疏散通道规划
构建以“环+放射”的快速通道为主、以分区路网为辅助的疏散避难通道网。
“环”:以由金武高速G3017、G30、S55以及绕城高速形成的高速公路环,快速衔接机场、东部产业组团、北部工业组团;远景谋划延伸现有绕城高速,串联东部产业组团、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以及黄羊组团。
“放射”:主要为G312、S316等多条快速通道,快速衔接黄羊综合组团、武威国际陆港。
分区路网保持方格网道路格局,道路系统以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为主,规划延伸和平大道至G312,向西延伸海上街以及祁连大道,形成两条机场快速通道,构建“四横五纵”的交通性主干路,“四横”为机场快速路-海上街、祁连大道-天颐大道、古浪街、汉武大道,“五纵”为和平大道、海藏路-迎宾路、凉都大道、马蹄河路、天马大道,承担各片区的交通集散功能。
构建以城市公园、大型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以及露天式停车场等为主体的避难疏散场地,确保疏散服务半径在2公里以内、疏散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人。
1.城市公园类
郊野公园:两河公园,马蹄河、六坝河郊野公园。
综合公园:海藏公园、西郊公园、凉州植物园、高铁站前广场及公园、城南公园。
专类公园:雷台公园、天马湖公园、锁阳城遗址公园、皇娘娘台遗址公园。
社区公园:依托居住组团规划社区绿地公园。
游园(口袋公园):居住组团、产业组团内部建设的开放式小游园。
2.城市广场类
南城门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武威万达外广场、高铁站前广场等。
3.体育场馆类
武威市体育馆、武威职业技术大学体育场、凉州区职业中专体育场等各类学校体育场地。
4.露天式停车场类
政务大厅停车场、河西都会露天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
“一城一港四组团”之间通过天然廊道和农业用地形成防火隔离带,使各组团形成相互独立的防火单元,凉州城区通过和平大道、民勤路、海藏路、天马湖、六坝河、汉武大道、祁连大道、古浪街形成五纵三横的防火隔离带,将凉州城区分隔成相对独立的防火单元,防止火灾蔓延。
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
将中心城区划分为禁止设立区和建议设立区两类区域。
1.禁止设立区
不得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的区域。禁止设立区范围为凉州城区除武威油库、火车站货场以外的区域,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黄羊综合组团和北部工业组团南部园区,禁止设立区面积约96.39平方公里。
2.建议设立区
允许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区域。包括北部工业组团北部园区、凉州城区武威油库、火车站货场,建议设立区面积约2.62平方公里。
第二十五条 城市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布局
严格控制城市加油站、加气站的用地规模,科学核定其储油量和储气量指标,确保建设规模与城市发展需求和安全管控能力相匹配。用地控制应实行整体统筹、统一规划,全面覆盖加油站和加气站的主体建筑、工艺设施、附属设备、车辆简易维修区域、站内外车行道路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和隔离绿地等内容,严禁擅自突破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或随意调整功能布局,切实保障站点运行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
严格城市加油站、加气站规划设计、规划许可、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消防验收等环节,确保加油站、加气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城市燃气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燃气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相关规划、规范的要求,合理布置。
已具备燃气管道的用户应使用管道燃气。规划要求必须保证储配站和气化站与周边建筑的安全间距,保证四周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水源满足安全供水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灌装厂(站)、瓶装供应站、瓶组站应尽快明确期限关闭或强制整改。在中心城区严格控制建设液化石油气瓶组工业系统级瓶组气化站。
第二十七条 危险品运输路线规划
1.危险品通行路线规划
危险品通行路线:以G30高速、G312国道、G569国道、S316省道、S315省道等城市外围公路为主,担负爆炸品、剧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务,可快速疏散危险品,避免运输穿越城市建成区。
危险品限制通行路线:以天颐大道、天马大道、和平大道、海上街、古浪街、黄羊陆港快速路等道路组成,主要担负危险性相对较低的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及加油、加气站油品、气品运输。
2.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
危险品运输尽可能避开政府机关、城市商业、办公繁华地段、城市居住人口稠密地段等重点消防保护地区。禁止通行时间每日零时至5时。对于确需在其他时段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避开上、下班的车流量高峰时段,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第五章 历史城区及文物保护单位 消防安全布局
第二十八条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明清凉州古城(古城墙以内)范围,面积约2.34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外扩至城市道路,即西至西关北路,北至祁连大道,南至南关东、西路,东至兴盛路、富民路,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内划定文庙、古钟楼、罗什寺3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27.74公顷、21.08公顷和7.68公顷。
1.保护重点
规划以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老城区三、四级耐火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的地区作为重点防火单位,按《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督函〔2015〕371号)严格设置消防设施。
2.消防站布局规划
在文庙、古钟楼、罗什寺历史文化街区分别设置一处微型消防站,依据《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2025〕33号)建设和配备消防装备。微型消防站人数应满足初起火灾扑救、日常防火巡查的需要,满足承担初起火灾扑救、防火巡查等工作任务需求。
第二十九条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作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之一,也是存在火灾隐患的主要地区。消防工作必须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规划建议由文物部门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配备现状进行详细普查,并针对其不足程度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意见,由文物部门组织实施和验收合格。
保护措施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相关要求,在空间上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级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界线,勘定范围坐标。对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的规定要求执行,保持文物古迹的原真性。
本规划要求对历史文物保护对象防火条件进行改善,在对各种历史风貌进行妥善保护管理,杜绝人为破坏的同时,要加强其自身的火灾防范措施,创造安全的环境。在不破坏原有布局的条件下,在保护区内开辟与城市干道相连的消防通道,配置消防供水设施和器材,增强其自身自防自救能力,在成片建设地段应适当设置防火墙等防火隔离设施。同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应遵循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保护原则,即不随意更改、变动原有面貌的前提下,保护其本身的原貌和完整性。所需新建构筑物的造型、体量、高度上予以控制,使其与所保护对象有合理的空间和景观过渡。
第三十条 危险源控制规划
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该区域内不得设置加油站、加气站、储配气站、变电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和设施。
充分利用核心保护区现有的街道、巷道,传承和完善古建筑“火巷”或“备弄”的作用,形成防火隔离带进行防火组团的划分。
沿重点区域道路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宜大于60米,区域外市政路段间距不宜大于120米,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管径不宜小于DN100,栓口压力不应低于0.1MPa。
第六章 消防站布局规划
第三十一条 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要求
1.消防站级别要求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应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地级及以上城市、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置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2.消防站布局要求
中心城区范围内普通消防站布局,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城市建设用地边缘地区、新区且道路系统较为畅通的普通消防站,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其辖区面积,其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
3.消防站辖区划分原则
消防站辖区划定应结合城市地域特点、地形条件和火灾风险等,并应兼顾现状消防站辖区,不宜跨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铁路干线和较大的河流。
第三十二条 消防站选址及用地面积
1.消防站选址要求
消防站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的主、次干路的临街地段;消防站执勤车辆的主出入口与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消防站辖区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用地边界距危险品部位不应小于200米。
2.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
消防站的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3900-5600平方米;
二级普通消防站2300-3800平方米;
特勤消防站5600-7200平方米;
战勤保障消防站6200-7900平方米。
第三十三条 消防站布局规划
保留现状凉都特勤消防站、康宁消防救援站、宣武消防救援站、荣华消防救援站、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共5个消防站。推动已建成的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尽快投入执勤。规划新建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站、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站、东部产业组团消防站、武威工业园区消防站、凉州城区城北消防站、凉州城区城西消防站、高铁站片区消防站、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站各1座,共8座消防站。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站按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规划建设,其他7座消防站均按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规划建设。至规划期末武威市中心城区共设消防站14座(特勤站1座、一级站12座,二级站1座),其中凉州城区8座,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黄羊综合组团各1座,北部工业组团2座。
已建凉都特勤消防站、康宁消防救援站、宣武消防救援站、荣华消防救援站、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保持现有用地规模,其中凉都特勤消防站用地面积19322平方米,康宁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7336平方米,宣武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5912.6平方米,荣华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13280平方米,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25161平方米。
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依据《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用地位置和范围规划建设,其中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5605平方米,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10292平方米,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5881.6平方米。
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选址位于杏林路东侧,规划道路北侧,用地面积19833平方米,结合消防救援站建设武威市综合救援指挥中心,高铁站片区、天马湖东区城南两座消防救援站依据《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用地位置,并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一级消防站用地规模的要求适当扩大,其中高铁站片区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7130.2平方米,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救援站用地面积5404平方米。
东部产业组团消防救援站按照“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其辖区边缘”的规定,在荣华大道东侧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消防站1座,用地面积5602平方米,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救援站选址位于中央大道西侧规划建设用地内,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保持《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20278平方米,在已建消防救援站西侧规划建设战勤保障站和消防搜救犬站。
第三十四条 消防站辖区划分
凉都特勤消防站辖区范围:东至滨河西路,南至G30高速,西至迎宾路,北至东大街,辖区面积7.08平方公里;康宁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至迎宾路,南至正阳路,西至学府路,北至汉武大道,辖区面积7.42平方公里;宣武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至滨河西路,南至东大街,西至海藏路,北至城市开发边界,辖区面积6.49平方公里;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至海藏路,南至汉武大道,西、北至城市开发边界,辖区面积6.35平方公里;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至学府路,北至汉武大道,西、南至城市开发边界,辖区面积7.48平方公里;高铁片区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北至城市开发边界,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辖区面积6.58平方公里;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至和谐路,南至城市开发边界,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辖区面积7.08平方公里;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武威工业园区和谐路以东区域,辖区面积9.23平方公里;荣华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武南综合组团,辖区面积7.17平方公里;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北部工业组团南区,辖区面积9.49平方公里;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北部工业组团北区,辖区面积1.89平方公里;东部产业组团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东部产业组团,辖区面积9.31平方公里;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黄羊综合组团,辖区面积7.35平方公里;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辖区范围:甘肃(武威)国际陆港,辖区面积5.90平方公里。
表1 武威市中心城区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辖区面积 (平方公里)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辖区范围 | 现状 |
1 | 凉都特勤消防站 | 滨河路 | 7.08 | 19322 | 东至滨河西路,南至G30高速,西至迎宾路,北至东大街 | 现状 |
2 | 康宁消防救援站 | 民勤路 | 7.42 | 7336 | 东至迎宾路,南至正阳路,西至学府路,北至汉武大道 | 现状 |
3 | 宣武消防救援站 | 天祝街 | 6.49 | 5912.6 | 东至滨河西路,南至东大街,西至海藏路,北至城市开发边界 | 现状 |
4 | 荣华消防救援站 | 武南组团荣华大道 | 7.17 | 13280 | 武南综合组团 | 现状 |
5 | 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纬七路东侧 | 7.35 | 25161 | 黄羊综合组团 | 现状 |
6 | 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 | 保税物流园区西侧 | 5.90 | 20287 |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 建成 |
7 | 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 | 杏林路东侧 | 6.35 | 19833 | 东至海藏路,南至汉武大道,西、北至城市开发边界 | 规划 |
8 | 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 | 和平大道西侧 | 7.48 | 5605 | 东至学府路,北至汉武大道,西、南至城市开发边界 | 规划 |
9 | 高铁片区消防救援站 | 高铁站前路西侧 | 6.58 | 7130.2 | 东、北至城市开发边界,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 | 规划 |
10 | 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救援站 | 荣和路南侧 | 7.08 | 5404 | 东至和谐路,南至城市开发边界,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 | 规划 |
11 | 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金山北路西侧 | 9.23 | 5881.6 | 武威工业园区和谐路以东区域 | 规划 |
1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 | 经四路东侧 | 9.49 | 1029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 | 规划 |
13 |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救援站 | 中央大道西侧 | 1.89 | 3000 |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 | 规划 |
14 | 东部产业组团消防救援站 | 荣华大道东侧 | 9.31 | 5602 | 东部产业组团 | 规划 |
第三十五条 消防指挥中心规划
消防指挥中心已建成,继续使用原有的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指挥中心。通过系统集成与功能升级,整合三维建模、无人机监控、物联网监测等数据,实现多源信息的可视化展示与联动处置。同步搭建AI智能决策引擎,自动匹配武威本地建筑分布、危化企业点位、消防水源布局等基础数据,生成最优救援路径与力量调配方案,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升级多维度通信互联系统,打通与辖区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的实时协同通道,实现指令一键下达、现场画面实时回传、跨部门资源同步调度;优化24小时值守运维机制,配备专职技术保障团队,建立设备定期巡检、数据实时备份、系统故障快速处置流程,确保指挥中心全年无间断稳定运行,全面适配武威市辖区火灾防控与应急救援实战需求。
依托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规划建设武威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和指挥调度工作。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训练基地规划
依托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消防训练基地。
在武威市消防救援局用地范围内建设室内训练馆,按照支队级标准设置,按要求建设相关建筑和配备相关设施。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建设。
第三十七条 战勤保障消防站规划
依托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建设战勤保障站和消防搜救犬站,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建设相关建筑,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消防站建筑设计规定
消防站的建设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相关内容,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站内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规范,其建筑外观应主题鲜明,造型应庄重简洁,具有明确的标识性与可识别性。
第三十九条 消防人员配备规划
消防人员配置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标准执行,一级普通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30人,二级普通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15人,特勤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45人。
第四十条 消防站装备规划
消防站装备配置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XF 621-2013)等现行标准执行,并根据消防安全布局规划,针对工业仓储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区、老城区、高层建筑密集区、历史文化街区等火灾风险和消防救援需要,增加相对应的消防装备配置。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专职消防队规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火灾危险性大,消防站5分钟不能到达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专用仓库、储油或储气基地、重大危险源单位和消防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其他单位应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级别、选址、保护范围、站房标准、人员配置、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应符合《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修正)。专职消防队的执勤、灭火、训练,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
1.安全优先原则
消防车通道作为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重要通道,应优先考虑其安全性和畅通性。规划时应确保消防车辆能快速到达事故地点,保障消防车辆的通行不受阻。
2.全域覆盖原则
规划布局应覆盖城市各类功能区,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和物流仓储区、公共服务设施区等,确保消防车通道网络在空间上的全面延伸,避免“盲区”和“死角”。
3.协调适应原则
消防车通道应与城市道路系统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实现道路资源的共享与功能互补。消防车通道宜优先设置在主干道、次干道,或具备改造条件的支路,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项目消防车道应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确保消防车第一时间到达火灾救援现场。
4.法定规范依据原则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2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规划,确保合规性与执行力。
5.畅通连续性原则
消防车通道应具备良好的通达性和连贯性,确保消防车辆可以从消防站沿最短路径快速进入各目标区域。消防车通道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相关要求。
第四十三条 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包括城市各级道路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高层建筑等内部道路、建筑物消防车通道等。根据其服务功能和范围可分为三级:
1.一类消防车通道
一级消防车通道由高速路、快速路和交通主干道组成,主要满足城市消防出警快速和远距离增援需要,着重实现区域间快捷的交通,是城市消防车通道网的骨架。
主要包括G30高速公路、G312国道、G569国道、S316省道、S211省道、天马大道、天颐大道等。
2.二类消防车通道
二类消防车通道是消防车通道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由城市路网的主干道和次干道组成,主要担负城市消防站点责任区内部和临近责任区的消防出警任务,保障消防车辆出动的快速性和可达性。
主要包括祁连大道、古浪街、汉武大道、和平大道、海藏路、迎宾路、凉都大道等道路。
3.三类消防车通道
三类消防车通道是城市支路、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通道、住宅区内部道路和单位内部消防车通道组成,主要担负消防车接近火场的任务,保证灭火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的通道,是消防通道系统的“微循环”。
主要包括武凉路、古都路、西夏街、银武街、文海路、武兴路、公园路、启源路、新鲜街、钟楼路、文庙路、复兴路、三道巷等道路。
第四十四条 消防车通道要求
消防车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2)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登高消防车一般不小于12米,特种或重型消防车一般为16-20米。
(3)消防车道坡度不宜大于8%,以保证消防车能够安全稳定地行驶;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
(4)尽端式消防车道长度大于40米时,应增设回车场。回车场的尺寸一般是12米×12米,高层建筑一般是15米×15米,特种或重型消防车使用的一般是18米×18米。
(5)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隔离桩等可能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严禁设置任何障碍物。
(6)所有消防车通道设置的井盖均应满足消防车最大荷载(大于等于40吨),并保障消防车通道下的管道和暗沟不被破坏。
(7)为确保消防车辆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到达现场,需在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和企事业单位规范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线应规范设置,采用黄色或红色连续边线、禁止占用标识及醒目地面字样。
第八章 消防供水规划
第四十五条 消防水源
目前凉州城区消防供水由石岭水厂、城区第二水源水厂保障,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消防供水由国际陆港水厂保障,武南综合组团消防供水由宏化水厂保障,黄羊综合组团消防供水由黄羊水厂保障,北部工业组团消防供水由西营水厂和宏祥水厂保障,东部产业组团消防供水暂由国际陆港水厂和宏化水厂保障。根据《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规划期末,规划新建东部产业组团供水设施,待设施建成后保障东部产业组团消防供水。整体实现“一城一港四组团”城区集中消防供水格局。
第四十六条 消防供水管网
消防水源以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为主,根据用地布局规划和水厂布局,形成多水厂联合供水系统。接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50毫米,最小供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
第四十七条 市政消火栓规划
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交叉路口,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当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米,单个消火栓的供水流量不应小于15升/秒,商业区宜在20升/秒以上。
凡新(改)建道路应同步改造或新建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对于新建的成片开发区,严格按照规划同步敷设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
经核算,中心城区道路约300千米,按照120米间距设置1个消火栓,中心城区应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2250个,沿道路设置。市政消火栓宜采用DN150的地下式消火栓。
第四十八条 消防水鹤规划
作为市政消火栓的补充,重点服务大型消防车快速补水,提升长距离、大规模火灾处置的供水效率,与消火栓形成“近距消火栓+远距水鹤”的互补体系,覆盖消火栓难以抵达或需快速补水的区域。
在消火栓数量、流量不足区域设置消防水鹤,消防水鹤保护半径不超过1000米。消防水鹤应接入市政给水干管或支管,管径不小于DN200,供水压力满足消防车取水需要。消防水鹤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排水或其他地下管线布置。
为保障消防车取水需要,在消防站附近、城市重要地段和消防水源覆盖盲区设置消防水鹤。
凉州城区:在城市主干道、快速路(如天马大道、天颐大道)沿线每2-3千米设置1座消防水鹤,共规划32座消防水鹤。
一港四组团:在甘肃(武威)国际陆港、北部工业组团、东部产业组团、武南综合组团及黄羊综合组团等区域,沿一类消防通道(国道、省道、快速路)每3-4千米设置1座消防水鹤,解决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及远距离救援消防用水需要,共规划24座消防水鹤。
表2 武威市中心城区消防水鹤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消防辖区 | 管网接口口径 (毫米) | 设计供水量 (升/秒) | 水鹤数量 (座) | 备注 |
1 | 凉都特勤消防站 | DN200 | 20 | 4 | |
2 | 康宁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3 | 宣武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4 | 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5 | 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6 | 高铁片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7 | 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8 | 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9 | 荣华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0 | 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1 | 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3 |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2 | |
14 | 东部产业组团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6 | |
合计 | 56 | ||||
第九章 消防供电规划
第四十九条 消防供电规划
1.110KV电网规划
完善110KV电网结构,规划新增110KV变电站,加强城市主城区110KV及以下电网网架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
2.用户电网建设
加强10KV电网网架优化,逐步实施老、旧线路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伤害事故。
第五十条 消防供电保障
消防指挥中心及各类消防救援站,以及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地震监测、防火等重点保障单位,均应按照安全保障要求配置双电源供电系统,确保在突发事故或主电源中断情况下仍能持续稳定运行,不断提升城市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厂房、仓储等均应满足一级负荷用电要求,达到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无法满足的,应当设置备用电源系统。
第十章 消防通信规划
第五十一条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规划原则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按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13),结合《武威市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光缆、管线)专项规划(2017-2030年)》(武工信发〔2018〕89号)要求,以适应快速反应、灵活机动、高效统一的消防通信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覆盖全市,将消防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有效联通,充分使用无线网络和有线网络,具有受理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灭火救援指挥调度、情报信息支持等主要功能。
第五十二条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架构
规划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由火警受理系统、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火场指挥系统、消防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训练模拟系统组成。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确保在极端气象、地震、洪涝、冰冻、复杂火灾爆炸事故等灾害条件下,通信不中断。
市级消防应急通信系统与各级应急管理、公安、城管、气象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联。
1.无线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构建消防数字集群通信系统(PDT/TETRA),全市覆盖率≥98%,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和危化企业等重点场景实现通信补盲。配备抗爆型、抗高温型无线电台,用于化工区域高热场景。建设消防应急专网(LTE/5G),在全市布设5G微站,为高清视频回传、无人机图传、终端定位提供带宽支持。与运营商共享紧急容量池,灾害期间自动优先保障消防通信。
2.移动应急通信力量建设
通信指挥车,配备卫星链路、5G基站、视频会商系统、无人机接入系统,可在灾害现场独立搭建“临时指挥中心”。
便携式基站(车载/背负式),可在“基站瘫痪区域”快速恢复移动通信覆盖,支持语音、图像、高清视频回传。
无人机应急通信平台,具备30-60分钟空中停留能力,可充当“空中移动基站”,覆盖3-5公里范围,同时承担火场图像传输、气体检测等任务。
第五十三条 消防移动应急通信系统
1.建立应急通信队伍
根据应急通信装备建设、维护等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需要,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应急通信和车辆勤务站,配备10名应急通信专业人员。各消防站配备3名应急通信专业人员。
在相关通信技术支持下根据实际状况需要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系统,保证在重大事故发生时可以安排专业的消防通信人员对消防队伍的消防应急通信工作提供保障。
2.编制完善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编制火灾扑救、重大灾害和抢险救援等各种类型灾害事故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规划包括在灾情发生时进行快速响应的机制、重大灾害中保障应急通信的方法及对人员和装备进行有效调动和远距离投送的方法等。保障在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够按照相应流程,启用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
3.建立完善的应急通信联动机制
在地方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局、公安、环保、供水供电以及医疗等部门之间建立应急通信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应急通信的互联互通。加强联动机制下对信息的通报,对应急救援进行明确的指挥调度和通信联络等。并根据这些信息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情况的通报。
4.建立完善的应急通信训练机制
建立应急通信训练机制,并在训练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加强应急通信设备使用,针对应急通信预案不断进行演练和模拟指挥训练。在训练和演练的过程中对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进一步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第十一章 数字消防规划
第五十四条 数字消防目标
1.提高火灾预防能力
依托消防指挥中心,不间断地收集与火灾相关的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和预警系统,提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在火灾发生之前就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2.加强消防设施管理质效
对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实现消防设施的数字化管理,包括巡检、维护、保养等工作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维护数据进行分析,预测设施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前安排预防性维护。
3.优化应急响应与救援决策
在火灾发生时,快速准确地获取火灾现场信息,如火势大小、人员被困情况等,基于数据分析和智能算法,对获取的火灾现场信息进行快速处理和分析。
4.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利用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将社会单位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各类消防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汇总,并上传至消防监管平台,促进消防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消防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加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移动应用、宣传平台等向公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鼓励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报告火灾隐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6.消防工作的智能化与信息化融合
整合各类消防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统一、高效的数字消防信息平台,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消除信息孤岛现象,使消防工作的各个环节能够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协同运作。
7.降低消防工作成本
通过智能化的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因火灾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8.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通过数字消防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为城市的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增强城市应对火灾等灾害的韧性。
第五十五条 系统设计原则
1.整体性原则
从全局出发,将数字消防系统视为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协同工作。确保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数据上相互共享,以实现系统的整体目标。
2.精准性原则
运用高精度的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准确采集消防相关的数据信息,如温度、烟雾浓度、电气参数等。采用先进的数据分析算法,对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和处理,以提供准确的预警和决策支持。
3.实时性原则
实现对消防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处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实时发出警报,并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
4.智能化原则
借助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使系统具备自主学习和智能判断的能力。能够自动识别火灾风险,优化消防资源配置,提供智能化的消防解决方案。
5.兼容性原则
充分考虑与现有消防系统和其他相关系统(如安防系统、建筑自动化系统等)的兼容性。能够实现与不同厂家、不同类型设备和系统的无缝对接和集成。
6.扩展性原则
采用模块化、分层式的设计架构,便于系统功能的扩展和升级。能够灵活适应未来消防需求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应用。
7.稳定性原则
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在全生命周期内,持续可靠运行、抵御内外部干扰、故障快速恢复的能力,保障核心功能不中断、数据安全且服务质量符合预期。
8.安全性原则
重视系统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采取严格的加密、认证、授权等措施,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系统遭受恶意攻击和数据篡改,保障消防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9.易用性原则
提供简洁直观、易于操作的用户界面,方便消防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和使用。具备完善的用户培训和技术支持体系,确保用户能够快速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10.可持续性原则
在系统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确保系统在长期运行中具有较低的能耗和环境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十六条 智慧消防及应急指挥规划
1.完善“大数据” “一张图”的实战指挥平台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依托智慧消防网(消防信息网及指挥调度网),边界接入平台,实现灭火救援的一张图指挥、一张图调度、一张图分析、一张图决策,实现实战指挥平台“灾情信息实时化” “作战对象精准化” “力量信息精确化” “作战指挥可视化”的目标。
2.构建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本地数据库和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数据库,实现重点单位目标、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本地数据互联,本地数据与指挥中心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具备报警联动、设施巡检、单位管理、消防监管基本功能。
3.建立智能消防预警系统
通过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高层住宅、老旧小区等智慧用电、用气、用水等监控,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灭火装置等,对住宅实时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搭建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
采用实景仿真、三维动态、模型处理等技术,综合运用图文声像等要素,优化完善基础数据采集和处理手段,编制典型事故场景的预案样例,统一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模板,研发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与实战指挥平台融合衔接,实现数字化预案的事前编制管理,事中调用响应和事后评估管理,为开展灭火救援模拟演练训练和有效组织灭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将“要素展示、动态演变” “数据交换、辅助指挥” “熟悉演练、教学推演”作为数字化预案的建设目标。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七条 近期规划目标
1.完善消防设施布局体系
优化消防站布局,在消防覆盖盲区、易燃易爆危险源周边优先建设规划消防站,提升消防站服务半径覆盖率。建设和完善消防供水设施,推动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确保重点区域消火栓设置满足规范,压力、水量达标。鼓励建设消防水鹤、独立消防水源等辅助设施。
2.加强城市消防车通道建设与改造
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开展既有建筑及老旧街区消防车通行状况排查整治,打通“断头路”,清理占道违建,提升消防车道通达性和连续性。新建道路规划落实消防车道控制要求,所有新建、改扩建道路应具备消防车通行要求。
3.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
建设消防远程监测系统,推广使用智能烟感、物联网监测、水压传感等设备,重点覆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等单位场所,实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预警。建设城市消防物联网平台,联通各类监控终端、消防设施、执法系统和应急资源,形成全域感知、智能联动的现代消防信息系统。
4.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街道社区、物业小区、企业等单位场所建设微型消防站,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强化公众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5.推动消防法律法规实施落地
严格落实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的监管,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场所不得投入使用。针对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出租房、厂房仓库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八条 消防安全布局
严格控制危险品生产、运输、仓储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和规模,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计划搬迁,划定城市消防重点地区,明确危险品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结合城市的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空旷场地按疏散范围设置大型火灾疏散场地,火灾避难场地服务半径不大于2公里,并且应保障火灾避难场地疏散联系通道的畅通。(一级加油站不能建设在建成区,提高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严格控制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与重要公共建筑物间距不小于50米,与一类民用保护物间距不小于25米,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间距不足时需设不低于2.2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第五十九条 消防站规划
确保已建设的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尽快投入执勤,近期规划新建北部工业组团南区(凉州工业园区)消防站、高铁站片区消防站,以上消防站均按一级站标准建设,加强消防装备,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表3 武威市中心城区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辖区范围 | 规划状态 |
1 | 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 | 保税物流园区西侧 | 20287 |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 建成 |
2 | 高铁片区消防救援站 | 高铁站前路西侧 | 7130.2 | 东、北至城市开发边界,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 | 规划 |
3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 | 经四路东侧 | 1029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 | 规划 |
第六十条 消防供水规划
完善凉州城区、国际陆港和四组团给水管网建设,依托给水管网建设和维修市政消火栓,在现有650个市政消火栓的基础上新增至1500个市政消火栓。
结合消防站、主干道和消防供水薄弱地段建设消防水鹤,保障消防供水和取水安全,近期共规划消防水鹤22座。
表4 武威市中心城区消防水鹤近期规划定位表
序号 | 设置位置 | 服务范围 | 管网接口口径(毫米) | 设计供水量(升/秒) | 坐标 | |
X | Y | |||||
1 | 滨河路 | 凉都特勤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56911.4902 | 4197784.3175 |
2 | 滨河路 | 凉都特勤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57644.1812 | 4200137.9715 |
3 | 民勤路 | 康宁消防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53918.2849 | 4199485.0036 |
4 | 民勤路 | 康宁消防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53918.9897 | 4200586.0228 |
5 | 天祝街 | 街宣武消防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55567.1152 | 4201838.986 |
6 | 天祝街 | 街宣武消防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53343.4648 | 4201853.3236 |
7 | 高铁站前路 | 天马湖东区北消防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60438.6174 | 4201129.8813 |
8 | 高铁站前路 | 天马湖东区北消防站辖区 | DN200 | 20 | 34560325.8373 | 4202917.2744 |
9 | 和平大道 | 和平大道周边地区 | DN200 | 20 | 34552102.5484 | 4201254.7939 |
10 | 和平大道 | 和平大道周边地区 | DN200 | 20 | 34552125.0943 | 4203347.8332 |
11 | 武南组团荣华大道 | 武南综合组团 | DN200 | 20 | 34565031.5601 | 4189089.8357 |
12 | 武南组团荣华大道 | 武南综合组团 | DN200 | 20 | 34563220.778 | 4190155.1238 |
13 | 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 | 武威工业园区 | DN200 | 20 | 34560204.895 | 4195677.484 |
14 | 武威工业园区金山北路 | 武威工业园区 | DN200 | 20 | 34559913.5673 | 4195025.5468 |
15 | 北部组团南区经四路 | 北部工业组团 | DN200 | 20 | 34549494.868 | 4211653.3876 |
16 | 北部组团南区经四路 | 北部工业组团 | DN200 | 20 | 34540002.5299 | 4219532.8428 |
17 | 东部组团荣华大道 | 东部产业组团 | DN200 | 20 | 34567322.2696 | 4202198.9989 |
18 | 东部组团荣华大道 | 东部产业组团 | DN200 | 20 | 34568562.5956 | 4199653.8858 |
19 | 黄羊组团纬七路 | 黄羊综合组团 | DN200 | 20 | 34575411.7677 | 4172940.1775 |
20 | 黄羊组团纬七路 | 黄羊综合组团 | DN200 | 20 | 34574832.2009 | 4171586.9337 |
21 | 国际陆港北区 |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 DN150 | 20 | 34585780.3628 | 4172458.3274 |
22 | 国际陆港北区 |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 DN150 | 20 | 34585457 5898 | 4171736 469 |
第六十一条 消防车通道规划
新建道路和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和企事业单位等内部道路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志施划,提高消防车通行条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打通消防车通道,规范违章停车、梳理架空线路、修缮道路,打通阻碍消防车通行的断头路,提高消防车通行条件。整治占道经营、违规停放、违规占道施工等行为。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六十二条 严格规划执行力度
《武威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年)》作为消防领域法定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组成部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认真严格实施,在详细规划编制、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生产生活等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划。本《规划》充分衔接《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现有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结合武威市消防安全现状,坚持实事求是编制规划,适度谋划重大项目,与武威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六十三条 落实责任保障机制
落实责任保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格局,消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市政、水务、供电、通信等职能部门要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落实《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各级政府应将规划落实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第六十四条 加强消防宣传和科普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公共消防设施保护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共消防设施保护的宣传,对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保护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第六十五条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范围,实行“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应足额保障建设资金投入,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十六条 建立规划动态跟踪机制
建立规划动态跟踪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编制年度实施评估报告,并且根据城市发展、建设变化及时进行消防规划的动态修编,保障消防规划与城市的现状需求和城市发展动态相匹配。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说明书、矢量数据构成,其中文本、图纸和矢量数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书作为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供规划实施参考。
第六十八条 规划生效日期
本《规划》报经武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六十九条 规划解释权
本《规划》由武威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附表:
附表1 液化气站、加油加气站分布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危险化学品 | 地址 | 备注 |
1 | 武威油库 | 汽油、柴油 | 武威站西侧 | |
2 | 武威市液化气站 | LPG | 滨河西路西侧 | |
3 | 武威市凉州区云翔液化气站 | LPG | 滨河西路西侧 | |
4 | 兰丰换气站 | LPG | 治沙研究所东侧 | |
5 | 浩威液化气站 | LPG | 天马大道与六坝河东南侧 | |
6 | 武威市凉州区瑞安液化气站 | LPG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南侧 | |
7 | 中国石油凉州荣华CNG加油加气站 | 汽油、柴油 | 荣华南路 | |
8 | 中国石油凉州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南关西路20号 | |
9 | 中国石油凉都大道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凉都大道42号 | |
10 | 中国石油凉州南园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丹阳路与正阳路交叉口 | |
11 | 中国石油CNG加油加气站 | 汽油、柴油、CNG | 南关中路70号 | |
12 | 中国石油凉州城关加油中心 | 汽油、柴油 | 南关西路264号 | |
13 | 中国石油南二环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惠民小区北侧 | |
14 | 中国石油凉州北关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海藏路204号 | |
15 | 中国石油凉州高坝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G30高速南出口 | |
16 | 中国石油凉州北二环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民武路与北二环路西北侧 | |
17 | 中国石油凉州发放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发放社区西北侧 | |
18 | 中国石油天马大道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天马大道金山南路西南侧 | |
19 | 中国石化武威东关城区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天颐大道138号 | |
20 | 中国石油如意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312国道南,牛家花园北侧 | |
21 | 中国石油新建路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新建路与二环南路交汇处 | |
22 | 中国石油新城区加油站 | 汽油、柴油 | 汉武大道与古都路东北侧 |
附表2 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
级别(处) | 名称 | 行政辖区 | 类别 |
历史文化街区(3) | 文庙历史文化街区 | 凉州区 | -- |
古钟楼历史文化街区 | 凉州区 | -- | |
罗什寺历史文化街区 | 凉州区 |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3) | 雷台汉墓 | 凉州区 | 古墓葬 |
武威文庙 | 凉州区 | 古建筑 | |
海藏寺 | 凉州区 | 古建筑 | |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11) | 大云寺及铜钟 | 凉州区 | 古建筑 |
松涛寺大殿 | 凉州区 | 古建筑 | |
雷台观 | 凉州区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
罗什寺塔 | 凉州区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
贾坛故居 | 凉州区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
陆氏民居 | 凉州区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
秦氏民居 | 凉州区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
武威蝴蝶楼 | 凉州区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
皇娘娘台遗址 | 凉州区 | 古遗址 | |
锁阳城遗址 | 凉州区 | 古遗址 | |
武威满城 | 凉州区 | 古遗址 | |
历史建筑(12) | 和平街百家巷6号院 | 凉州区 | -- |
建国街发展巷29号院 | 凉州区 | -- | |
建国街学习巷5号院 | 凉州区 | -- | |
建国街学习巷10号院 | 凉州区 | -- | |
南城门楼 | 凉州区 | -- | |
马踏飞燕城标塔 | 凉州区 | -- | |
铁工厂1975年建筑 | 凉州区 | -- | |
西凉市场南牌楼 | 凉州区 | -- | |
西凉市场北牌楼 | 凉州区 | -- | |
海藏公园状元桥 | 凉州区 | -- | |
海藏公园幸福桥 | 凉州区 | -- | |
海藏公园水榭 | 凉州区 | -- | |
合计(29) |
附表3 武威市中心城区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辖区面积 (平方公里) | 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 | 辖区范围 | 现状 |
1 | 凉都特勤消防站 | 滨河路 | 7.08 | 19322 | 东至滨河西路,南至G30高速,西至迎宾路,北至东大街 | 现状 |
2 | 康宁消防救援站 | 民勤路 | 7.42 | 7336 | 东至迎宾路,南至正阳路,西至学府路,北至汉武大道 | 现状 |
3 | 宣武消防救援站 | 天祝街 | 6.49 | 5912.6 | 东至滨河西路,南至东大街,西至海藏路,北至城市开发边界 | 现状 |
4 | 荣华消防救援站 | 武南组团荣华大道 | 7.17 | 13280 | 武南综合组团 | 现状 |
5 | 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纬七路东侧 | 7.35 | 25161 | 黄羊综合组团 | 建成 |
6 | 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 | 保税物流园区西侧 | 5.90 | 20287 | 甘肃(武威)国际陆港 | 建成 |
7 | 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 | 杏林路东侧 | 6.35 | 19833 | 东至海藏路,南至汉武大道,西、北至城市开发边界 | 规划 |
8 | 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 | 和平大道西侧 | 7.48 | 5605 | 东至学府路,北至汉武大道,西、南至城市开发边界 | 规划 |
9 | 高铁片区消防救援站 | 高铁站前路西侧 | 6.58 | 7130.2 | 东、北至城市开发边界,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 | 规划 |
10 | 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救援站 | 荣和路南侧 | 7.08 | 5404 | 东至和谐路,南至城市开发边界,北至古浪街向东延伸段,西至滨河东路 | 规划 |
11 | 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金山北路西侧 | 9.23 | 5881.6 | 武威工业园区和谐路以东区域 | 规划 |
1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 | 经四路东侧 | 9.49 | 1029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 | 规划 |
13 |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救援站 | 中央大道西侧 | 1.89 | 3000 |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 | 规划 |
14 | 东部产业组团消防救援站 | 荣华大道东侧 | 9.31 | 5602 | 东部产业组团 | 规划 |
附表4 消防站业务用房和业务附属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
房屋类别 | 名称 | 消防站类别 | ||
普通消防站(平方米) | 特勤消防站(平方米) |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
业务用房 | 消防车库 | 540~720 | 270~450 | 810~1080 |
通信室 | 30 | 30 | 40 | |
体能训练室 | 50~100 | 40~80 | 80~120 | |
训练塔 | 120 | 120 | 210 | |
执勤器材库 | 50~120 | 40~80 | 100~180 | |
训练器材库 | 20~40 | 20 | 30~60 | |
被装营具库 | 40~60 | 30~40 | 40~60 | |
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 | 40~80 | 30~50 | 60~100 | |
器材修理间 | 20 | 10 | 20 | |
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 | 40~60 | 30~50 | 40~80 | |
业务附属用房 | 图书阅览室 | 20~60 | 20 | 40~60 |
会议室 | 40~90 | 30~60 | 70~140 | |
俱乐部 | 50~110 | 40<70 | 90~140 | |
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 | 60~120 | 40~80 | 70~140 | |
干部备勤室 | 50~100 | 40~80 | 80~160 | |
消防员备勤室 | 150~240 | 70~120 | 240~340 | |
财务室 | 18 | 18 | 18 | |
附表5 武威市中心城区水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供水能力 (万立方米/日) | 供水区域 | 水源地 |
1 | 石岭水厂 | 10 | 凉州城区 | 杂木河上游河道饮水 |
2 | 城区第二水源水厂 | 10 | 凉州城区 | 南营水库 |
3 | 西营水厂 | 4 | 北部工业组团 | 西营水库 |
4 | 宏祥水厂 | 1.5 | 北部工业组团 | 西营水库 |
5 | 宏化水厂 | 2 | 武南综合组团 | 杂木河上游河道饮水 |
6 | 黄羊水厂 | 4 | 黄羊综合组团 | 黄羊水库 |
7 | 东部产业组团供水设施 | 4 | 东部产业组团 | 杂木河上游河道饮水 |
8 | 国际陆港水厂 | 4 | 国际陆港 | 杂木河上游河道饮水 |
合计 | 39.5 |
附表6 武威市中心城区消防水鹤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消防辖区 | 管网接口口径 (毫米) | 设计供水量 (L/S) | 水鹤数量 (座) | 备注 |
1 | 凉都特勤消防站 | DN200 | 20 | 4 | |
2 | 康宁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3 | 宣武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4 | 凉州城区城北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5 | 凉州城区城西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6 | 高铁片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7 | 天马湖东区城南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8 | 武威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9 | 荣华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0 | 国际陆港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1 | 黄羊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2 | 北部工业组团南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4 | |
13 | 北部工业组团北区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2 | |
14 | 东部产业组团消防救援站 | DN200 | 20 | 6 | |
合计 | 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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