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20600MB1850357X/2026-026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8-11
成文日期: 2026-08-11 有效性: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武威市五届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8-11 12:01 浏览次数:

尊敬的海林、贺成山、刘禹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武威市旅游住宿行业价格秩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围绕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严惩、全域宣传四维发力,全力保障游客权益,助文旅高质量发展。

一、2026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是事前提醒指导,筑牢合规防线。围绕元旦、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及考试、重大活动等节点,发布价格告诫书26期,通过微信公众号、行业微信群、上门送达等渠道推送,明确明码标价法定义务。深入景区及周边经营主体,开展上门会诊,帮助完善价格公示,确保房价及服务项目收费透明。召开约谈会2次,签订自律承诺书310余份,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从源头预防价格纠纷。

事中综合监管,强化权益保障。构建线上+线下”“日常+专项”“联合执法+分片包干监管体系。全面巡查宾馆酒店线上线下价格,督促保持一致,检查明码标价,整改标价不规范等问题73个。配合文旅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及强制消费等行为,行政约谈宾馆酒店、出租客运等经营主体5场次、400余人次。实行错时驻点监管,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升级12315+ODR维权体系,处理投诉88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0.13万元。

事后分类处置严守监管底线。坚持有案必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4人次,查处价格及不正当竞争案件52起。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规问题以行政提示、口头告诫为主,累计对337户免予或减轻处罚,柔性执法占比85.5%。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分级分类监管,倒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全域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合力。常态化宣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开展你点我检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能力,鼓励社会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相关问题说明

《甘肃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2025年版)》未将住宿服务价格纳入监测范围,且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无权新增监测项目。同时,住宿服务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限定差价率、利润率、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的启动权限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政府及部门无权干预。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常态化提醒指导,紧扣重大节点精准发布告诫书,开展上门普法、约谈培训,督促经营者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监管执法,聚焦高峰时段,加大巡查频次,严查临时涨价、毁约拒单等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快速响应处置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文旅、发改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总结共性问题,优化监管流程,提升价格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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