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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天祝牧人有泉公司干完活不结费用
内容

您好领导!我是永登的一个摄影师,我去年7月份给天祝牧人有泉矿泉水拍了几个宣传片,交片后,老板先找理由不给结费用!后面他在各个网络平台微信发布宣传使用!我和他要了几次费用,后面一直不回消息,打电话也不接!费用是3000元就是不给结!您看看能不能帮我处理一下领导,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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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其他
办件编号 LM_TZXSJXX20250800160 提交时间 2025-08-25 00:19:36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2025年6月4日,您在天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天祝牧人有泉公司干完活不结费用,我们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2024年7月,您受天祝牧人有泉公司委托,为该公司拍摄企业宣传片,作品交付后,该公司负责人郭某拖欠您劳务报酬3000元未支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您与该公司之间的争议系劳务承揽报酬纠纷(非建立劳动关系后的工资支付问题),超出劳动保障监察法定职权范围。

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2025年9月2日,天祝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在天祝县综治中心当面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政策界定,并协助梳理证据材料,引导您通过法院民事诉讼渠道主张债权。经沟通,您对问题定性及处理建议表示理解,同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并对本次答复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对答复意见有不明之处或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5-3121219。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5-09-10 11:17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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