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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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县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
| 内容 | 您好,请问县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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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LM_TZXSJXX20251100169 | 提交时间 | 2025-11-26 11:04:51 |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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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1月26日,您在天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我县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须在天祝县城居住三个月以上,家庭所有成员名下无房、无车、无营业执照、无公职人员、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记录。 二、申请公租房需提交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1份(住建局大门旁边打印店和住建局马路对面打印店均有);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所有成员),以及相关成员持有的残疾证或退役证复印件及原件; (3)单亲家庭提供(死亡证明或者离婚证/判决书复印件、原件); (4)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以及结婚证复印件、原件。 以上资料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一起提交到天祝县政务大厅住建局保障房窗口审核办理。 如您对答复意见有不明之处或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天祝县政务大厅住建局保障房窗口。联系电话:0935-3127109。
天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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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