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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役士兵随配偶易地安置
内容

请问有针对退役士兵随配偶易地安置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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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其他
办件编号 LM_TZXXZXX20260300175 提交时间 2026-03-04 11:17:41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4日,您在天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有没有退役士兵随配偶易地安置条例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 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公布,本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时废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对退役士兵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适用对象、安置地点、安置条件等做了明确规定。

如您对答复意见有不明之处或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天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935-3139363。


天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5日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6-03-06 17:05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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